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明宇沈子昂>第143章 诺基亚手机
  社会人在出门在外,排面很重要。

  以前流行的是大哥大。

  这时候拿大哥大的人多了!

  现在又开始流行起了翻盖的摩托罗拉,诺基亚啥的。

  李明宇自己就买了两台手机。

  今天拿的就是摩托罗拉的翻盖手机。

  这玩意儿拿在手里,可有排面了!

  这是他在香港买的,这就是水货。

  冰城这边还没有卖的呢!

  这电话拿在手里就是排面。

  李明宇这时候瞅了一眼小北,开口笑着对他说:

  “小北!”

  “我给你准备了个礼物!”

  “在我车里了!”

  “你等会儿!”

  “我给你拿去!”

  说完李明宇就起身出去了!

  他给小北准备的就是一台崭新的诺基亚手机。

  是一个直板手机,在当时来说,值个八九千。

  市场价格是八九千,李明宇拿货的价格不贵!

  也就不到五千吧!

  李明宇亲自去拿的,完事儿就交给了小北,开口对他说:

  “这手机现在还挺有名的!”

  “你拿着,出门谈个事儿,也不掉价!”

  “多少这是我的一份心意!”

  “希望你的生意也能越做越好!”

  李明宇把电话这就交给了小北。

  小北这一瞅···

  他感到挺意外。

  这时候就赶紧说:

  “太感谢你了,宇哥!”

  “其实你能来,就是给足了我面子!”

  “你说你这还给我拿礼物!”

  “我这···”

  “我都不好意思了!”

  小北说的是实话。

  他感觉自己始终是欠着李明宇不少。

  他家这几年出事儿的时候,李明宇没少帮着他。

  李明宇是在为自己积德。

  他是有目的性的想要跟老刘家缓和关系。

  小北心里却不这么想。

  他心里挺感动。

  这电话拿出来,大伙就张罗说瞅瞅。

  小北有一部大哥大。

  那玩意儿是不用电话卡的!蜀南文学

  一机一终端。

  但是这个诺基亚是最新款的那种。

  这玩意儿就是2g手机了!

  这玩意儿按键,屏幕都能发光。

  体积也不大。

  拿在手里刚刚好!

  诺基亚手机是真有派头子啊!

  小北拿出来之后。

  在这实验了一下。

  心情不错!

  这时候旁边那桌就有人瞅见了!

  这电话好啊!

  擦···

  流弊!

  这人就一眼相中了李明宇送出去的这部诺基亚。

  他这就开口张罗说:

  “那手机给我瞅瞅!”

  “给我瞅瞅!”

  这人得有个四十多岁了!

  也是一个社会大哥。

  他的名字叫万三。

  这人不是冰城的!

  是雪城的大哥。

  他跟陈三子手底下一个兄弟关系不错。

  这兄弟也是雪城出来的!

  万三听说陈三子开了个酒吧,这就过来溜达捧场。

  他本身跟冰城这边的人不太熟悉。

  这时候喝点酒,看到小北手里的这手机就挺喜欢的。

  万三也是在雪城流弊惯了。

  雪城和冰城不一样。

  冰城地方大,遍地是大哥。

  雪城不是。

  就那么几个流弊人!

  这点来说,雪城跟奇塔河差不多!

  万三这么唠嗑。

  小北转身这一瞅。

  有一个社会大哥,叼着根烟,就在这盯着自己呢!

  他寻思,那就瞅瞅呗!

  瞅又不怕瞅。

  小北这就起身把手机递给了万三。

  万三拿在手里之后,一边开机,一边抽了一口烟。

  开机之后,这个熟悉的铃声就出来了!

  这手机挺先进的。

  屏显比一般人用的大哥大好多了!

  拿在手里,也更轻巧。

  万三挺喜欢装犊子的一个人。

  这就更加喜欢上了这部手机。

  他这眼睛就亮了!

  拿在手里实验了几下这个按键。

  手感也不错。

  万三这就开口张罗说:

  “这玩意儿多少钱!”

  “你开个价!”

  “我收了!”

  万三不差钱,寻思直接买下来!

  但是小北这一听···

  这不行啊!

  这是我宇哥送我的礼物。

  我能卖给你吗?

  你给多少钱我也不能卖啊!

  于是他就起身开口对万三说:

  “哥!”

  “这我可不能卖!”

  “这是我哥刚送我的礼物!”

  “他在香港给我买的!”

  “你给多少钱,我也不能卖!”

  “这不是钱的事儿!”

  “这是我宇哥的一片心意!”

  小北必然不能卖。

  万三这一听···

  “谁送给你的!”

  “我跟他说!”

  李明宇听到这动静后,就开口张罗说:

  “我送他的!”

  “你想要啊!”

  “我这过两天就进货了!”

  “到时候你来冰城,我给你留着!”

  李明宇寻思,给你个面子!

  今天就这么唠嗑没毛病吧!

  万三这一听···

  他开口答复说:

  “过两天可不行!”

  “我下午就回去了!”

  “你就把这个给我把!”

  “该多少钱,就多少钱!”

  “我不差钱!”

  “你就开个价吧!”

  李明宇这一听···

  你有钱啊!

  有钱也不好使啊!

  于是李明宇这就开口答复说:

  “这不是钱的事儿!”

  “这手机我有的是!”

  “这是我送给小北的!”

  “你收着算是怎么回事儿啊!”

  “你给多少钱,我也不卖!”

  “你想要,留个电话!”

  “过几天我给你打电话,你来取!”

  “行不!”

  李明宇就这么唠的嗑儿。

  完事这万三就开口笑着说:

  “诶呀我擦···”

  “你是干啥的啊!”

  “意思你挺流弊呗!”

  “我还就不信了!”

  “今天这手机我就带走了!”

  “怎么着吧!”

  “我看你年纪轻轻的!”

  “怎的的,好说好商量不行是吧!”

  “我撅你两句,你就好受了是吧!”

  万三没客气!

  他不认识李明宇是谁。

  这一打眼,就觉得李明宇瞅着挺年轻不说,穿的也挺好。

  这身上就没有顶级社会人的那种气质。

  瞅着有点儿太正派了。

  李明宇这一听···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呢!

  这熊哥就不乐意了!

  他这就开口嚷嚷说:

  “你特么在这哔哔啥呢!”

  “听不懂人话是不!”

  “就不给了能咋滴!”

  “你把电话给我拿来嗷!”

  “擦···”

  “装什么几把大哥呢!”

  “跟谁俩呢!”

  熊哥喝了点酒,也是有些不乐意了!

  英哥这时候就比较客气了!

  他开口接话说:

  “你把手机放这,今天好说好商量!”

  “别碾压捯齿的!”

  “那样太低级了!”

  英哥挺稳。

  这熊哥的嗓门挺大!

  他这一吵吵旁边几桌的人都看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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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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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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