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好明天返程的火车票,白棉收好零钱准备回招待所。

  刚出售票处的大门,就听见不远处的台阶下,一群人围在一起闹哄哄的,隐隐能听到大家在指责什么。

  “小伙子,你说你长得人模人样,有手有脚,干点啥不好,偏偏要在这里编故事骗钱,你爸妈就是这么教育你的?”

  “大家伙儿别信这小子的狡辩,昨天我就看到他在骗钱,有个好心大妈差点让他骗了。”

  “这小子贪心的很,张口要人六十块,这是把人当傻子呢。”

  “……”

  被一群人“围攻”的年轻男人一阵心累,有些无力地解释道:“我想借钱买票回家,回去后会还钱,并没有装可怜骗人。”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指责声更大了:

  “你一个外地人,在这里没亲戚没朋友,没人能证明你的身份,万一你借钱跑路,人家上哪儿找你还钱。”

  “没错,这小子心不诚,绝对是骗子,大家千万别借!”

  “报案吧,让公安同志来处理。他要不是骗子,公安局会想办法送他回家。他要是骗子,正好抓起来吃牢饭。”

  这个提议,立马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已经有人挤出来,朝着离得最近的派出所跑去。

  “不借了,我不借了,麻烦你们让一让!”年轻男人突然改变了主意,试图离开这里。

  这下围观的热心群众不干了,立即把人堵在里面:“他心虚了,他就是骗子,大家别让他跑了!”

  几十个人挤挤攘攘,吸引了来来往往的旅客。

  一时间,不大的地盘被挤的水泄不通,连候车室等车的旅客们也扒着窗户看热闹。

  白棉被人群拦住去路,索性站在一旁看着,就是觉得年轻男人一口标准的京腔普通话,让她觉得耳熟,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没等她想起声音的主人是谁,透过人群的缝隙,隔着三米远的距离,她意外跟年轻男人对上眼,两人齐齐愣住——

  是他!

  是她!

  秦安翊没想到最落魄两次,竟然都被同一个女人撞见,并且她明显认出了自己!

  原本不想多管闲事的白棉,轻易挤开拥挤的人群,站在眼神不知道该往哪看的男人面前:“巧啊!”

  秦安翊太年轻了,脸皮还没修到家,泛着青紫的脸颊微微发红:“是挺巧。”

  周围的人一看,上下打量了白棉一番。

  见她衣着得体,言笑自然,没有一点像骗子,就有人问到:“这位女同志,你认识他?”

  白棉点点头,乱七八糟一顿瞎编:“他和家里闹矛盾,学小孩离家出走,身上没有带钱。”

  在场的人恍然大悟,渐渐放下对秦安翊的警惕,纷纷劝道:“这么大个人了,做事不能这么幼稚。你这样跑出来,家里该多担心啊!”

  秦安翊百口莫辩,看着笑得灿烂的女人,他抿紧嘴角没有辩解。

  等围观的人群散去,白棉才发现他的脚上没有鞋子,一双黑色袜子也磨破了,几根脚趾头若隐若现:“看你的样子,是被抢劫了吧?”

  秦安翊没有否认,依旧俊美的脸上闪过一抹窘迫:“你……你能不能再借我六十块钱?”

  似乎担心白棉不借,他略显急切地补充道:“我会还给你!”

  白棉不眨眼的看着秦安翊,实在好奇他怎么能倒霉成这样,出个门不是遇到骗子被骗光钱财,就是遭遇抢劫,连鞋子也被抢走。

  她当然清楚这人不是骗子,去年在安县火车站遇到落魄的他,并借给他五十块钱,事后他不仅还钱了,还寄来一堆谢礼,她手腕上的女式手表,就是其中之一。

  已经做过一次好心人,白棉也不排斥做第二次,直接从手包里数出十张大团结:“多的钱买双鞋吧。”

  秦安翊怔了怔,女人的爽快出乎意料。

  见他没有动,白棉把钱塞到他手里,随即拿出纸笔,开始写自家的邮寄地址。

  秦安翊紧紧攥住十张大团结,一瞬不瞬地盯着白棉:“不用写,我记得。”

  白棉以为他记忆力好,才会在过了将近一年后,依然记得她家的地址:“记得就行,祝你一路顺风,平安到家。”

  说着,她将纸笔放回手包就要离开。

  秦安翊下意识上前,拦住她的去路:“我叫秦安翊,秦朝的秦,安逸的安,立羽翊,你叫什么名字?”

  白棉眼里闪过一丝讶异,这人上次跟她借钱,可没说自己的名字,也没有问她叫什么,甚至寄来的感谢信上,地址都是瞎编的。

  这一次怎么就说了?

  心念急转间,白棉也不含糊:“白棉,黑白的白,棉花的棉。”

  白棉……

  秦安翊在心里默念两遍,深深注视着白棉:“我记住了。”

  白棉压根不在意他记没记住,随意摆了摆手转身离开。

  秦安翊站在原地,直到女人的身影彻底不见。

  在火车上窝了一天一夜,白棉和周兴旺两人费力地把几大袋服装搬下车,然后在车站外叫了两个挑工才把服装运到提前租好的房子里。

  这个两室的老房子,以后就是周兴旺在江城落脚和放货物的地方。

  “离过年还有两个月,咱们争取在这两个月里赚足开店的资金。”

  白棉开始坐在嘎吱响的破椅子上,一边熨烫褶皱的衣服,一边给周兴旺画大饼:“要在这一行干出名堂,最好是有自己的品牌,能像我的包子店一样在各地开连锁……”

  周兴旺听的两眼冒光,一脸向往:“小棉,要是自己做品牌,是不是还得弄个服装厂?不能一直跑阳城拿货吧?”

  白棉摇头:“这倒不用,咱们阳城就有服装厂,要做衣服可以找它们代工。”

  不过她也没想找代工,像现在这样挑现成的服装、把控好款式和质量就挺好,省时省力省心。

  关键是自己设计自己生产,很难顺应时尚潮流,干过那些成熟的服装厂。

  大饼画好了,周兴旺充满干劲,第二天一早就到老地方摆摊,特意将上次没有卖过的新款,挂在第一排最显眼的地方。

  有了第一次摆摊的经验,这一次卖货的速度更快,短短一个上午就卖出三十多件。

  见剩下的衣服不多,周兴旺跟白棉说了一声,就赶紧跑去出租屋拿货。

  忙活了半天,白棉饿得慌,就在烧饼摊上买了两个烧饼,蹲在衣架后面就着凉白开啃起来。

  这时,一对年轻男女经过。

  女人无意中发现有件紫色大衣,跟百货大楼看到自己舍不得买的那件很像,连忙松开男人的手,将架子上的紫色大衣取下来:“咦,还真是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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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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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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