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年代女配>第267章 六零资本家女儿下乡(17)
  冯饴每天忙着学做菜,沈婉清教过她好几次,厨艺比以前进步很多,做出来的饭菜还不错。

  墨轩有时候看到冯饴,心里内疚不敢面对她,一切都是孔雪凝的错,就是娶冯饴也很幸福,不像现在过得没滋味。

  “对不起,冯饴。”墨轩闭上眼睛小声的道歉。

  刚好被回来的孔雪凝听到,她没有生气反而转身离开,因为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她只想离开小渔村去城里,孔家没好人全都是吸血鬼。

  孔雪凝想快点离开这里,想要去沪市那里好赚钱,这个渔村她不想再回来,这里太穷连饭都吃不饱。

  村里,每次渔船回来都很热闹,还有剩下的鱼能拿回家,这天村里到处都是香味,一家人聚在一起喝两杯。

  没办法,这里的人都爱喝酒,女人比男人都能喝,家里穷也有这原因。

  海边退潮,很多人早已等在那里,人多都凑在一起聊天,还有婶子在谈论知青。

  “宝贝,这边人太多,我们去那边。”陈珩拉着沈婉清离得远些。

  “好,这边人少还很安静。”沈婉清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而且,她还不喜欢跟人打交道,比较宅喜欢一个人呆着,陈珩陪着她不爱说话,沈婉清习惯了他的陪伴。

  上辈子没有嫁给军人,徐清风陪伴她一辈子,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没有分离过得很幸福。ΗtτPS://Www.sndswx.com/

  这辈子,陈珩应该会做生意,他们不缺钱还下乡,起码等到改革开放,要在这里过十来年,他们还会结婚生子。

  生孩子沈婉清不排斥,没有孩子家里不热闹,而且陈家不能没子嗣,男女不限总要生一个。

  “走吧,潮水退了。”陈珩拉着她去捡海鲜。

  “好多海鸟,它们都在下蛋吃海鲜。”沈婉清还看到有人逮住几只海鸟。

  数量太多,不少村民都想逮海鸟,有的甚至还用箩筐扣,抓住就是肉没人嫌弃。

  沈婉清正在捡海鲜,陈珩跟她离得不远,她偷偷的收些海鲜,否则很快就能爆桶。

  沈婉清还捡到墨鱼,还有活着的大海蛰,回去只要处理干净,可以凉拌能吃几顿。

  不要钱的海鲜拼命收,沈婉清累了喝灵泉水,然后继续时间很有限,每次退潮都在抢时间。

  退潮十二个小时一次,时间相差四十八分钟,白天晚上都可以赶海。

  不过晚上赶海的人少,白天孩子相对要多些,夜里他们睡的都很香。

  涨潮后两人去换土豆,会计连夜赶牛车离开,应该是送去国营饭店,当然也可能送去黑市,沈婉清对此并不好奇。

  “我们明天去砍柴,囤的柴火不够多,顺便去找野山参,找到你寄给爷爷。”沈婉清还是想去山里,海鲜她空间里多的是。

  “好,明天我们早点出发,早晨凉快没那么热。”陈珩说完,他们已经回到了家里。

  一夜无梦!

  次日一早,太阳才刚升起,沈婉清煮了粥,还煎了鸡蛋饼,配上酱菜真香。

  朝阳很美,海鸟歇息在海边,有的肚子饿找食,有的正在产鸟蛋,还有的靠在一起,依偎着正在小憩。

  “在海边养老倒是挺好的,每天还有吃不完的海鲜。”沈婉清感慨的说道。

  “海边风景很美,还有很多大自然的馈赠。”陈珩也挺喜欢这个小渔村。

  他们会在这里生活很长时间,所以很多事情都必须要适应,赶海也要常去不能太过异类。

  之前他们一天就去一次,老知青有人倒是去两次,不过很累有人爬不起来,他们白天还要去敲牡蛎。

  男知青倒是不觉得累,他们胃口大吃的多些,所以每次赶海都会去。

  女知青吃的没那么多,后半夜赶海都起不来,不去正常夜里还危险。

  乡下也不一定是安全的,陈珩一直都跟着沈婉清,男人每次出门都叮嘱她,待在家里不要出去赶海。

  他们很快就进入山里,这次沈婉清要进深山,回来的路上再砍柴火。

  “小心点,不要靠近树也会有毒蛇。”沈婉清对陈珩说道。

  “好的,宝贝。”陈珩跟在她的身边,不停的观察着四周。

  沈婉清释放出精神力,半个小时找到野山参,拿出红绳绑住让他挖,自己在周围寻找一圈,又找到三株收进空间。

  还摘了一些野果放背篓,等陈珩挖完两人就下山,回去的路上拖一棵枯树,回到家把枯树放在门口。

  休息一会儿,沈婉清煮了海鲜面,吃完后她炮制人参,陈珩把枯树都劈好。

  三天后,陈珩骑自行车去邮局,给陈三爷寄去野山参,还有干海鲜都是好的,比如干海参和干鲍鱼。

  寄完包裹,他又去买五花肉和大西瓜,买了几个挂在自行车后座。

  回去的路上,遇到村长赶着牛车,后面坐着他的闺女,小姑娘看上了陈珩。

  “村长叔,你家还有老母鸡吗?我想给对象补身体。”陈珩笑着问道。

  “有的,沈知青感冒还没好吗?”村长知道沈婉清前两天感冒了不舒服。

  “快好了,就是有些体虚。”

  “那就好好补补,让她休息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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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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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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