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年代女配>第264章 六零资本家女儿下乡(14)
  穿好衣服拎着海鲜回去,两人先洗澡再处理海鲜,多余的抹上盐晒成干货,下次给陈珩的爷爷寄去。

  “宝贝,你真的是太能干了。”陈珩感觉自己捡到了宝。

  “嗯,我会的还有很多,以后你慢慢了解。”沈婉清边说边处理手里的龙虾。

  她做了龙虾刺身,拿出来一个泥炉,还有木炭点着后,准备烤龙虾鲍鱼,还有石斑和螃蟹。

  剁好蒜泥调好酱汁,放在龙虾上面烤熟,两人边烤边吃贼香。

  隔壁的冯饴闻着香味,不停的咽口水躺炕上,这样的香味真折磨人。

  墨轩同样闻到了香味,孔雪凝在海边敲牡蛎,她要存够钱离开这里。

  “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在这下乡真是幸福。”陈珩感叹的说道。

  “那是因为我们有钱,没钱还在敲牡蛎呢。”沈婉清翻个白眼怼道。

  “好吧,你说的很对,关键是你会做菜,我真是太幸福了。”

  “你也很不错,会帮忙干活。”

  陈珩虽然是个大少爷,但他很勤快还抢活干,每次收拾洗碗都他干。

  夜里,所有人都去海边赶海,没人偷懒老人也会去,孩子们比大人还能干,知青们也非常的积极。

  要是能抓到贵的海鲜,只要活的还能换细粮,送去饭店里都不够卖,物资匮乏不缺有钱人。

  沈婉清看到过渔船回来,捕捞的海鲜都送去饭店,会计收到钱会去买粮食,这里面要是没差价才怪。ΗtτPS://Www.sndswx.com/

  不过,这事跟她关系不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家也是要吃饭的,只要不过分能接受。

  今晚的海边凉风习习,沈婉清帮他打着手电,陈珩不停的捡着海鲜,趁他不注意也收一些,有空她要做海鲜生腌。

  “累吗?要不我们换一下。”沈婉清手痒的说道。

  “行,我休息一会,你慢一点捡。”陈珩老是弯腰确实有些受不了。

  沈婉清下手的速度很快,趁他不注意都收进空间,赶海真累一直都要弯腰,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轻松。

  半个小时后,陈珩接过去继续赶海,沈婉清拿着手电照明,没有头灯真是不方便。

  晚上看不太清楚,手电的光不太亮,橘黄色朦胧的光,吸引很多的飞虫。

  后来,沈婉清趁着夜色漆黑,用精神力都收进空间,这样速度快人也轻松,男人阻挡她收取海鲜。

  涨潮了,陈珩拎着海鲜去换土豆,沈婉清拎着桶回去洗澡。

  半夜,沈婉清进入空间收土豆和地瓜,再用精神力种植南瓜和西红柿。

  空间里种植的土豆和地瓜都很大,沈婉清挑些出来明天要翻自留地。

  次日一早,沈婉清起床洗漱完,煮一锅皮蛋香肠粥,还煎了五个荷包蛋。

  “宝贝,今天怎么起来这么早?”陈珩洗漱时就闻到了香味。

  “等会翻地要种菜,还要打垄种土豆,种些地瓜煮粥吃,其他全都种蔬菜。”沈婉清边吃早餐边说话。

  “好,没问题。”

  “多吃点,等会干活有劲。”

  陈珩笑着吃早餐,粥的味道非常好,宝贝的厨艺真棒!

  收拾好碗筷干活,陈珩居然会翻地,沈婉清把土捣碎,她还掺入煤球渣,偷偷加入有机土,搅拌均匀晒半天。

  喝杯稀释的灵泉水,天气炎热补充水分。

  “这水真好喝,还有一点甜。”陈珩出了很多汗,喝完后舒服不少。

  “下午你去挑点水,我要把菜都种上。”沈婉清说完,拿出来挑选好的土豆和地瓜,还有各种蔬菜种子都准备好。

  一直忙到太阳落山,他们才把活都干完,浇好水就等着发芽,天气热发芽很快的。

  沪市,陈三爷收到孙子寄来的信和包裹。

  看到信里的内容,还有那株野山参,一大包海鲜干货,陈三爷乐得开怀,孙子的运气真好,这样的女子难得,还真是门当户对。

  他们陈家家大业大,当家主母马虎不得,小门小户入不了眼,沈家闺女还算匹配。

  他孙子的眼光极高,信里直夸沈家闺女,说明很有过人之处,这小子明显很喜欢。

  现在提倡自由恋爱,陈老三不是老顽固,他才不会棒打鸳鸯,让他们自由的发展。

  婚姻自由,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命里有定数。

  小渔村,村里的壮汉都出海去了,知青们想去可惜没名额。

  “唉!村里人还是很排外,我们想去恐怕很难。”肖然他们都想去捕鱼换粮。

  “没办法,村里就只有两条渔船,这么多人大家都想去。”王倩说的都是大实话。

  “我们在这里下乡,其实已经很幸福,其他地方还要累,女知青还被欺负。”周建党此话一出,其他人都很赞成。

  小渔村没有土地,每天都不用下地,赶海其实不算累,敲牡蛎换些粗粮,至少不会饿肚子。

  海边能吃的东西很多,赶海经常能捡到海带,鸭蛋,海蜇,猫鲨,各种海鱼和贝类等。

  总之,在海边生活饿不死,勤快人还能攒些钱,来这下乡就是养老,比别的地方都要好,他们心里都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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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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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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