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整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周乾就兴致勃勃的来要带她出门赏景。
程丽自然欣然应允。
穿上新缝制的合身男装,程丽只觉男装比女装可舒服的太多了,既贴身又适合走动,无丝毫累赘之感。
这几个月习惯了穿男装,她已经忘记穿女装的感觉了。
天气太热,她本就不耐烦束胸,如今更是放任自流,随它去了。
反正她是大小姐,谁也不敢在她面前说什么不敬的话。
一行人心情大好的往月牙湖行去。
程丽看着眼前美景,虽是亲眼所见她也不敢置信,“为何同一片湖泊会显示两种颜色?”
月牙湖是一个月牙形状的湖泊,一半是迷人悠远的蓝色,另一半则清澈见底,湖底的鱼虾清晰可见。
虽然时辰还早,但月牙湖周围已挤满了来观光的游客。
看来此地适合发展旅游业。
有五六岁的稚龄孩童伸着手去摸月牙湖的湖水。
程丽看的心动不已,眼睛亮晶晶的看向祖父,“祖父我能去摸一摸吗?”
“去吧。”周乾满眼爱意几乎溢出来。
红袖红尘流月流霜四人寸步不离的跟在程丽身后。
她本是美貌俏佳人,又正值女人一生中最美的年纪,那浑然天成的韵味,自然让人见之忘俗。
虽身着男装,但只要不是傻子,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她是位美貌小娘子。
偏偏有人的眼睛是长着出气儿用的。
“这是哪家的兔爷没关好,跑出来啦?”
“竟像女人一样,随身带着这么些丫鬟,也不知道能不能用的上?”
“嘿嘿,那么漂亮的双生子,居然跟了这么个兔爷儿,真是暴殄天物。”
狗东西,眼睛不需要可以捐了!
一群傻逼。
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在人背后嚼舌根。
程丽懒得搭理这种人,乐滋滋的玩了一会儿湖水,便准备带着几个丫鬟回祖父身边。
那行人见程丽居然对他们视而不见,反而来了火气。
一个兔儿爷摆这么大的架子给谁看?
一行人气势汹汹朝程丽而来。
妈蛋,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吗?
穿女装被人见色起意,穿男装又被人嘲讽是兔爷。
这月牙湖少说也有七八十号人在这儿赏景,怎么就偏偏盯上了她?
难道她真是什么腥风血雨的体质吗?
一群公子哥儿,吃饱饭没事做就来找她的麻烦,就算她是兔儿爷,关他们屁事。真是吃饱了撑的!
周乾也察觉到了那群人的异常,率着下人往程丽这边赶来。
程丽是个极怕惹麻烦的人,她更不想主动沾染麻烦。
被人议论两句怎么了?又少不了两块肉。
眼看那群人越走越越近,程丽看清他们的面容。暗道一声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一行五六个人,各个长得是歪瓜裂枣,口歪眼斜,没有一个拿的出手的。
程丽不愿与他们打照面,一个提速跑的跟兔子似的越过他们藏到了祖父身后。
周乾拍拍她肩膀,“婵儿莫怕,有祖父在。”
那些少年不料程丽居然敢公然逃跑,个个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样子。
这时代的人脑子也不知道是什么脑回路,既然要挨打了,那肯定要跑呀。
为什么每次她反抗或者逃跑,对面都是一副吃了屎的表情。
那群少年见程丽一个大男人居然鹌鹑般的躲在一个老翁身后,更是怒不可遏。
“你这兔儿爷,给我滚过来!”
“谁让你来半月城的,没人告诉过你,我们黄少爷最厌恶兔儿爷吗?”
“但凡是兔儿爷,我黄天泽见一个打一个!”
妈呀,这么极端的反同人士??
对面少年满口污言秽语侮辱自己的婵儿,周乾气的手直哆嗦,“这群混账!”蜀南文学
程丽怕祖父气出个好歹,干脆解了头发无辜的望着对面那群懵逼的少年,娇滴滴道,“公子可看清楚了?奴家可不是什么男人…”
原本气焰嚣张凶神恶煞的少年们瞬间卡了壳儿。
怎么是女的啊?
还这么美?
而且,现在一细看,发现她胸还很大,为什么刚刚没注意到呢?
那群片刻前还喊打喊杀的少年们瞬间偃旗息鼓,个个手足无措起来。
程丽甜甜一笑,“公子们还有别的事吗?”
“没有,没有,没有…”黄天泽尴尬的不敢与她对视。
没有,老娘就要走了。
程丽挽着祖父的臂弯,一行人坐上马车离去了。
直到她们的马车驶出三里远,活似瘦猴儿成精的黄天泽才回过神,“那小娘子是谁家的?”
“老大我们也不知道啊。”
“我也是第一次见。”
“不知道?”黄天泽一脚踹上小跟班的屁股,“不知道还不去给老子追!不打听清楚,别给老子回来!”
那干瘦的跟班立刻小跑着去追程丽的马车。
眼看着他拼了老命快追上时,小腿一股剧痛传来让他猝不及防摔在地上。
红袖得意的昂昂下巴,“小姐他摔倒了,追不上我们的。”
程丽悄悄向她竖了个大拇指。
这小小的风波自然没有影响到程丽旅游的心情。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
虽然流月流霜,红袖红尘四人都有功夫在身,但她现在的身份毕竟是周乾的孙女儿,和祖父是荣辱与共,息息相关的。
她若是一怒之下打了人,那这个麻烦不单单是她程丽的麻烦,也是祖父的麻烦。
祖父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又五十余岁了,程丽不想让祖父跟着自己提心吊胆。
所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若能妥善和平的解决是最好了。
自那日起程丽安安分分在家中又待了四五日。反正无论在哪里,天气都是一样凉爽,她本意就是来避暑的。
如今在别苑里吃的好,住的好,睡得好,过的不知道有多开心。
她这厢岁月静好,却不知黄天泽那边为了找半月湖边惊鸿一瞥的美人儿,已是将半月城翻了个底儿朝天。
若程丽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定会叹息不止,少年,算了吧,我不喜欢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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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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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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