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均光棍汉子一条,这么些年来不论是吃饭还是睡觉都是一个人。

  往常休沐了要么是和兄弟们一起喝酒吃肉,要么是闷头睡大觉。

  这还是他第一次回家,家里欢声笑语不断,又有孩子笑着迎他,又有女人给他做饭洗衣。

  这种感觉实在不赖。

  胡均心里暖暖的,这就是家的感觉吧。

  有了外甥,有了妹子,从此,他胡均也有家了,也有家人了!

  从此再也不是冷锅冷灶,形单影只了。

  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吃了饭,程丽对胡均说出了石头上学堂之事。

  “我这还有些积蓄,足够石头上学了。银子的事,哥你不用操心,只是我人生地不熟的,不知该把石头送去哪里念书,哥你帮我参详参详?”

  一大一小四双漂亮的眼睛都望着他,胡均沉吟片刻,“不然妹子你随我去镇上住吧,镇上林夫子家里就有个学堂。到时我们在镇上赁个院子,就不回村里了。”

  程丽咬唇,“还要另外赁院子,那得多少钱啊?”

  “我们赁个小院子,一月三四百文也够了,这钱我出,以后我也不在主家住了,搬出来和你们一起住。”

  程丽和石头对视一眼,“胡大哥你让我考虑考虑。”

  “林夫子的学堂每日辰时一刻就开始讲学,石头住在村里实在不方便。”

  也是,刮风下雨的万一再耽误了呢,程丽下了决心,“好,就听胡大哥的,我们去镇上住。”

  胡均辞了村长之职,告别村里的乡民们后驾着马车拖家带口去了镇上。

  胡均为人正直,出手阔绰,知交遍布,不过半日就通过一个卖布的掌柜寻到一处租金低廉的小院子。

  院子坐落在镇上的东南角,因院子主人去了城里开店做买卖,所以房子空了下来。

  此处多是百姓聚集,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房子,所以租赁的房子少,求租的客户更少。

  屋子一旦长时间无人居住,蛇虫鼠蚁横行,房子很容易就会破败不堪。

  院子的主人托好友留意着,若是能租出去,房租也不需多少,每月有个两三百文即可。

  因布店老板与胡均熟识,便向胡均推荐了这个房子。

  既然原房主是做生意的,那房子应该拾掇的不错,程丽心想。

  果然,小院子里铺满了青石板,既容易打理,又不会像土院子一样,下雨了弄的屋里屋外脏兮兮的。

  房子还是个两层小楼,每层有三个房间,只不过一楼左厢房被个铜锁锁住了,里面是原房主的东西,不能擅动。

  这么算下来,能住人的房间一共有五间。

  另外院子前面还有个厨房和柴房。

  只一点不好,这院子里没有打井,若是想吃水洗衣,还得到镇上的水井旁。

  程丽说出了自己的意见,“没有水井平日洗衣做饭都不方便。”

  布店老板早知胡均亲妹子寻回来了,却不知道胡均这莽汉的妹子长的这么如花似玉,娇媚可人。

  一想到这么个漂亮姑娘居然还要自己动手洗衣做饭,布店老板就内心感叹。

  “真是浪费了这般好容貌,凭这身段和脸,哪家的姨奶奶做不得?届时吃香喝辣,岂不美哉?”

  但这话他只敢内心腹诽,若是说出来,让人家好好的小寡妇去给人做妾做小,说不得就要被胡均一顿好打!

  胡均大手一挥,“些许小事,无需烦恼,我每日挑水便是。”

  程丽在何家村时出门便是池塘,洗衣洗被极为方便,只是家里吃的水需去村里的大水井统一打。

  她细胳膊细腿,哪里能挑的起那么重的木桶。

  第一次试着挑水时,程丽连人带扁担一起飞了出去,小腿还被木桶砸了一下。

  后来,还是石头看不下去,一大一小两人费劲巴拉合力抬了一桶水回家。

  她自觉挑水是个苦差事,闻言眉头紧锁,“水桶那般沉,每日挑水岂非要累坏了?”

  “一担水的事,哪里算得上累!”胡均不甚在意,“妹子,你看这院子可喜欢,若喜欢我们就定下。”蜀南文学

  布店老板撇下自家生意陪着他们看房子,且这房子除了没有水井,其他都无可挑剔,程丽是只能不甘不愿道,“哥哥做主便是。”

  胡均是个大大咧咧的汉子,没注意到程丽的低落,和布店老板勾肩搭背的走了,说要请布店老板吃饭。

  院子里只剩石头和她。

  程丽看了看眼前的新家,总体还是颇为满意的。

  房子干净整洁又向阳,屋里的桌椅板凳居然还是桃木做的,床是松木床,上面铺了棉絮被褥。

  两人合力把房间里的被褥都取下来拿到院子里晾晒。

  不出半个时辰,胡均精神抖擞的回来了,还给她们买了热腾腾的烤鸡和酥脆可口的锅盔。

  呜呜呜呜呜呜呜还是外面的饭好吃,程丽和石头大快朵颐。

  三人又合力把马车上的行李一样样搬到到院子里。

  幸亏石头有先见之明,让他们把过冬的被子都拿来了,否则他们还得现买。

  棉花被子可不便宜,真要一人一条过冬的大被子,少说得一两银子。

  除了棉被,三人的衣物鞋袜,家里储藏的各种蔬菜和锅碗瓢盆都拿来了。

  忙活了一天,天黑时,三人终于如愿躺在了新家的床上。

  石头和胡均住在一楼,程丽住在二楼。

  程丽睡前还迷迷糊糊的想,好像忘了什么事?

  到底什么事呢?算了不想了,还是睡觉吧。

  一觉睡醒,胡均已经驾着马车去主家干活了。

  程丽在床上听着院门关闭的声音后知后觉想起来,卧槽,石头学堂的事还没着落呢。

  胡均半月才休沐一次,石头又得晚半个月上学了。

  她没了睡意,穿衣下床,石头已经在厨房吃饭了,“你快梳洗吧,等会黄伯伯要来了。”

  什么黄伯伯?程丽一脸迷茫。

  “昨日陪我们看房的布店老板啊,他叫黄忠。他等会要带我去学堂看看,你也跟着去认认路。”

  啊,原来胡均都安排好了。

  程丽对胡均又增加了一丝好感,果然是个稳重靠得住的男人。

  虽然昨日忙的脚不沾地,他却忙里偷闲,把所有事情安排的妥妥贴贴。

  甚至去干活前还做了早饭在厨房大铁锅里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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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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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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