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丽碰了一鼻子灰,只好垂头丧气的回家了。

  她没有放弃,决定等晚上回来再问问胡均有没有门路。

  以往有石头陪着,日子就那么一日日的过,也不觉得无趣枯燥。

  石头一走,程丽一个人在家里简直闲出屁来。

  往日在太阳下一坐就是一天的她如今根本坐不住。

  中午没人在家,她甚至懒得做饭,干脆饿着肚子在院子里溜达。

  院里的青石板光可鉴人,没什么可打扫的,厨房早上已收拾过了。

  冬天的衣物也不需要日日清洗,家里暂时也没有需要浆洗的被褥。

  程丽先是在二楼枯坐了会,后来无聊又去一楼坐了会,就这么来来回回的折腾。

  她不会针线活,也不能像别家大姑娘小媳妇一样纳鞋底打发时间,只好托着下巴眺望远处。

  程丽突发奇想,不如她也去学针线活?

  可是,很快这个想法就被她pass了,安陵容的娘就是刺绣刺瞎的,她才不要瞎。

  而且她活了将近三十年,压根连针线都没动过,让她重新捡起针线学着做衣服纳鞋底实在太难为她了。

  鞋底那么厚,也不知道别人都是怎么纳的?铁砂掌?

  程丽百无聊赖的熬到下午,一溜烟跑出家门去接石头。

  呜呜呜呜,她真的好想石头。

  接上石头,她闻着街上的香味肚子咕噜噜的叫唤,石头奇道,“你中午没吃饭?”

  她捂着肚子讪讪的笑,“中午没胃口就没吃。”

  “那可不行。”石头一脸严肃,“去买个饼吃吧,回家做饭还得等一会呢!”

  程丽不想花钱买饼,银子用一点少一点。

  镇上不像村里,村里在门口随便种点菜,就有吃不完的青菜,至少在红泥村时,家里从不缺蔬菜吃。

  可是到了镇上,柴米油盐酱醋茶都要钱不说,一日三餐米面油和蔬菜也全部都要钱买。

  这些菜钱一日两日是小钱,日积月累可就是笔大支出了。

  外面的饼子好吃是好吃,不过一个就要三文,对她来说有点贵了。

  她拉着石头往家走,“我不饿,我们回家吃饭。”

  石头却停在原地不肯走,“难道我们连三文钱的饼都吃不起吗?”

  小小孩童胸口气急促起伏,嘴唇咬的死紧,大大的眼睛盈满泪水,倔强又无助。

  明明他想让她快乐无忧,可是,现在,她连三文钱的饼也舍不得吃。

  和谷雨林在一起时,她呼奴使婢,锦衣玉食,穿的是绫罗绸缎,戴的是翡翠金银。

  如今,和他在一起,她却清贫至此,让他怎么能不痛心。

  程丽不知道他在气什么,还是好声好气安慰道,“是不是你今日在学堂和同学发生矛盾了?你别哭,和我说说。”

  程丽上前将他抱入怀中,“你今天是不是受委屈了?和我说,我去学堂为你出气。”

  石头再也忍不住,两行清泪缓缓滑落,“买两个饼吧,你一个我一个。”

  程丽忙不迭擦掉他的泪,“好,好,好,我买,你别哭了。”

  自从和她在一起后,关翊谦每日都在唾弃自己的无能和弱小。

  他真恨不得他明日就十八岁,有高大的身体和自保的能力,还有给她幸福的能力。

  可惜,他至今仍是个还没有她腿高的幼童,他还需要人处处保护。

  三文钱的饼就是比一文钱的馒头好吃。

  饼面焦黄酥脆,里面还加了薄薄一层肉馅,一口下去,满口肉香,程丽和石头吃的满嘴流油。

  到家后,还是做饭。

  好不容易盼到胡均回来,程丽向他说了自己的打算。

  “你想出去做工?”

  “对,我一人在家实在是太无聊了,还不如出去找个事做打发时间。”

  石头也是第一次听她说起此事,第一个反对,“娘你还是在家里安全些。”

  胡均也同意,“石头说的没错,妹子你…你长的太貌美,出去很容易被坏人盯上,若出了事,只怕将来追悔莫及。”

  程丽也被迎风楼逼良为娼之事吓怕了,闻言唉声叹气,“难道我以后就这样无所事事的整日在家里吗?”

  石头却灵光一闪,“娘你不是识字吗?不如写话本吧。不用出门就可以写,等你写好了我再帮你送去书斋。”

  “妹子你还识字?”胡均大喜。

  这年头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莫说是小门小户的女子,便是大家闺秀也有许多不识字的。

  她只认识简笔字,也不算识字吧?

  程丽苦着脸,“我只认识一点点,到时候写的全是错字,岂不是浪费纸张?”

  此话有理,纸可是金贵东西,别到时候话本卖不出去,笔墨纸砚的钱反倒花了不少。

  胡均沉吟片刻,“妹子你且在家稍安勿躁,我问问罗管事再说。”

  那敢情好,若能走关系安排个什么轻松活计那可太好了。

  三人皆大欢喜,吃罢饭各自安歇。

  在大王镇的日子就这么一日日的过着,闲的久了,程丽反倒不想出去做活了。

  这么冷,井水又冰,前天还开始下雪,她脑子抽了才想出去做活。

  谁也别管她,她要做个废物。

  外面白雪皑皑,小的上学堂,大的一早就干活去了,只有程丽美滋滋缩在被窝里看话本。

  石头的话提醒她了,话本她写不了,但她可以看啊。

  总算找到东西打发时间的程丽看的津津有味。ΗtτPS://Www.sndswx.com/

  该说不说,古色古香,韵味十足的古代小说还挺好看。

  虽然故事情节烂大街,但是文章的辞藻和字里行间的独特味道让程丽着迷。

  她已经养成中午不吃饭的习惯了,早上起床吃早饭时她顺手拿了糕点回二楼。

  看饿了就吃两块糕点解馋。

  一直看到下午石头散学,她才从床上爬起来和石头一起做饭。

  因为外面下雪了,石头怕她出门受冻,便不让她接送,每日自己上下学。

  呜呜呜呜真是她的好石头,程丽感动不已,她发誓,等雪化了,她一定每天接送石头。

  本以为日子能这样一直过下去,谁知,当晚胡均就带来一个让她纠结不已的消息。

  因临近过年,又适逢下雪,定国公府的主子们要来庄子上赏雪景看梅花。

  庄子上人手不够,罗管事说需要再聘两个临时在厨房帮忙打下手的丫头。

  罗管事想起胡均曾向他说过有个寡居的妹子要找活干,便透露给胡均,让他带妹子到庄子上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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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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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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