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掌勺的胡广生这也忒偏心了,怎么胡均妹子碗里连片白菜叶子都没有?这寒冬腊月的,虽说家家户户地窖里都留了上千斤白菜,可也不能舍不得让人吃啊。”

  “就是,胡均回来了,我定要和他好好说说。”

  “大娘你这就不懂了,咱妹子瘦,得多吃肉补补。像大娘你这体格子,才得多吃点白菜刮刮油水。”

  众人七嘴八舌的调笑,均闹作一团。

  本来尴尬不已的程丽发觉众人只是开玩笑后,悄悄松了口气。

  被众人调侃的掌勺大厨胡广生理直气壮,“妹子第一次吃,我多给她盛点肉怎么了!有肉吃还堵不住你们的嘴!”

  众人嘻嘻闹闹吃罢了饭,没有一拍两散,反而都留下来洗碗收尾。

  程丽费了老大力气才把那碗纯肉的大锅菜吃完,正想蹲下来一起帮忙。

  却被个胖胖的婶子推开,“这大冬天的,你快带着孩子回家歇着吧。”

  送他们过来的黄天来此刻正蹲在地上刷锅,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微黄的牙齿,“妹子等我会儿,我刷完锅送你回去。”

  立刻有跃跃欲试的汉子道,“天来你忙吧,我送妹子回去。”

  黄天来立刻丢下刷了一半的大铁锅,随手在棉裤上蹭了蹭,“你们都给我歇着,我送妹子回去。”

  笑话,万一这真是胡均大哥的相好,可不能让那群皮小子调戏了。

  黄天来把程丽和石头安安全全送回家才转身离开。

  程丽习惯性掩好门窗,不可思议道,“石头,为什么这里和何家村完全不一样?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这完全得益于关翊谦上辈子的记忆,上辈子他随着马队来到偃月城讨生活时已经是个半大小子了。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马队管事看他聪明伶俐又是个不良于行的,便好心收留了他,管他一日三餐。

  让他留在马队里喂个马打打杂什么的,免得他活不下去饿死了。

  孰料关翊谦的肚子是个无底洞,一人吃的比三个成年大汉还多。

  他腿又瘸干不了多少活,这账一算,留下关翊谦比单独请个长工还贵。

  管事的总不能自己填了这个窟窿,便把一顿能吃六碗饭的瘸腿少年赶走了。

  关翊谦又开始在偃月城流浪。

  他因拖着瘸腿所以抢饭食抢不过别的乞丐,但他人长的好看,乞讨所得的银钱反倒比旁的乞丐多的多。

  同样都是乞丐,旁人一日有五个铜板已是老天开恩,关翊谦只需洗干净脸,往街口一坐,每日轻轻松松几十个铜板。

  这可气煞了其他乞丐,关翊谦走到哪被打到哪儿,他虽一身蛮力,但只要有人对他的瘸腿下手,他只能立刻缴械投降。

  虽然他的腿瘸了,但那始终是他的腿,就算是条瘸腿,也比没有腿强。

  关翊谦害怕这条瘸腿长此以往真的保不住,为了避人耳目,他便开始往主城区外面的农庄走。

  一日,他饿晕在老槐树下后,被胡均捡回了家。

  胡均问他多大了,他说十一。

  胡均又问他,你爹娘呢?

  关翊谦说,我爹娘早死了。

  胡均又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流浪的?”

  关翊谦顾不得回他的话,大口吞咽着雪白的馒头,他吃的太急,被噎了一下,边撕心裂肺咳嗽边说,“五岁。”

  他刚刚说完,胡均这个汉子就哭的不能自已,“我妹妹也是五岁丢了。”

  从此,关翊谦就留在了胡均所在的红泥村。

  直到后来,胡均又捡回了楚楚,就是关翊谦的义妹。

  这辈子,关翊谦照猫画虎,故意晕倒在红泥村外面。

  谁知那么巧,正好碰上了休沐回家的胡均。

  胡均看他小小年纪躺在地上,一时心软将他救了回去。

  石头不经意露出脖子上的假玉佩,果然被胡均激动的追问,“孩子,这玉佩你从哪得来的?”

  石头做出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这是我娘留给我的。”

  “你娘?”胡均双眼含泪,“你娘如今在哪儿?”

  “我娘病死了…”石头装出一副被戳中伤心事的样子嚎啕大哭。

  原来这个假玉佩正是胡均亲妹走失时所佩戴的。

  普通人过日子都紧巴巴的,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文花,哪儿有钱给孩子买真玉佩。

  但是胡均父母爱子心切,便给胡均和妹妹买了两个一模一样的假玉佩挂在脖子上,保佑两个孩子一辈子平安无事,顺顺遂遂长大。

  孰料,有一日,一伙贼匪闯入红泥村,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胡均父亲为了保护妻女,被贼人杀害,年仅七岁的胡均跳入井中才逃过一劫。

  但是胡均五岁的小妹妹被贼人掳走了。

  后来,官府大张旗鼓捉拿贼寇,贴了告示说贼寇逃往南方了。

  时日一久,此事不了了之。

  胡均的妹妹再也没有了踪迹。

  上辈子,关翊谦和胡均生活了数年,对胡均爱若珍宝的假玉佩也了如指掌。

  这辈子,关翊谦早早花钱请人造了个一模一样的假玉佩,又故意拿石头在假玉佩上划出许多痕迹,弄出年代久远的样子。

  果不其然,胡均把他当做自己亲妹妹的儿子,当即就要收养他。んτΤΡS://Www.sndswx.com/

  石头适时讲出自己继母如何如何疼爱自己,又如何如何被村民欺辱,最后被恶霸强占,不得不离开家乡来到偃月城的故事。

  胡均自小学了些粗浅的拳脚功夫,闻言怒发冲冠,“我这就去教训那恶霸。”

  石头拦住他,“那恶人乃是大官之子,伯伯莫要冲动。”

  胡均一巴掌扇在他头上,“叫什么伯伯,叫舅舅,孩子,我是你亲舅舅。老天有眼,让我们一家团聚了!”

  “若春晓地下有灵,她也该安息了。”

  甥舅俩抱头痛哭,难以自抑。

  两人约定好明日一早就带着继母偷偷离开。

  胡均自然满口答应。

  这是个光明磊落,行的端坐得正的真汉子,石头对他很是信服。

  当然,这种事是不能和继母如实讲的。

  石头就编了个他在外晕倒被胡均捡回家,正巧他脖子上的玉佩和胡均玉佩一样,被胡均错认为是亲妹的孩子,于是将计就计的故事。

  程丽听完石头简略的解释,期期艾艾道,“我们这不是骗人吗?你根本不是他的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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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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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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