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进了少爷的院子陪少爷读书?
程丽一路走一路问,总算找到了书房所在。
说来奇怪,她这个生面孔在府里如入无人之境到处溜达居然也没被人拦下。
这便是她有所不知了,她此时穿的是江南新上供的料子素锦纱,织就的新襦裙。
头上赤金红宝石步摇,乃是国都偃月城最大的首饰铺子万宝阁上月的新品,价值千金。
这都是小荷为她穿戴的,虽然看着名贵,但和她后世所穿戴的奢侈品相比,还不值得她大惊小怪。
她七拐八绕来到凌风院的书房,老远便能听到稚童读书声。
程丽轻手轻脚的趴在窗前偷看,果然看到个一脸严肃的小少爷在读书,石头随侍在身侧,低头认真磨墨。
“石头,”她小声喊道。
低垂着头的石头第一时间听到了她的呼唤,难以置信的看着她,而后凑到端坐读书的小少爷耳边说了什么,立刻脚下生风朝她跑来。
“娘,”石头气喘吁吁。
程丽把他拉到柱子后,瞧了瞧四下无人才问,“你怎么到少爷身边伺候了,那个色鬼要欺负我,我骗他说我有花柳病,他就放我走了。我们现在怎么办?还是离开吧。”
她噼里啪啦说了一堆,石头仔细听着,并不打断。
等她说完,石头才缓缓道,“娘你稍安勿躁,我们暂时不能走。”
程丽不高兴也不理解,“为什么不能走,我现在有三十多两银子,就算我们两个出去讨生活,也足够我们生活个三五年了。”
石头再次对继母生活的世界好奇不已。
究竟她是在何种安定盛世长大的,才会让她对整个世界毫无防备之心。
“娘你可知人心险恶四字?我们身处异乡,孤儿寡母,人人可欺。一旦离开府里,只怕转手就会被人卖了。”
程丽不相信,总觉得石头有些危言耸听,“朗朗乾坤,只要我们小心行事,不招惹是非,怎么可能被人卖了?我们一路上不是也好好的吗?”
石头耐心解释,“我们一路上所行之路要么荒无人烟,要么就是破败不堪的乡镇,乡下人饭都吃不饱,谁会买我们?可是县里就不一样了。花楼里那些卖笑的姑娘有几个是自愿卖身的,你再看看街上行乞的乞儿为何大都手脚残疾?”
程丽不寒而栗,身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仍然难以置信,“应该不可能吧,那日进城,我看城里百业兴荣,人人衣冠楚楚,治安甚是良好。”
“那只是表象而已,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人和事都不会显露人前。”石头继续劝道,“娘你只需在忍耐半年,等明年谷大人就会被调回偃月城,届时我们就可以离开他了。”
偃月城,偃月城…
石头心心念念的偃月城真有那么好吗?
“偃月城…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吗?”程丽有点想妥协。
其实偃月城和永善县并无区别。
只不过偃月城是他的大本营,那里达官贵人多如牛毛,恰好他记忆力非凡,过目不忘。
那些贵人的把柄他全都知晓。
只要到了偃月城,他就可以护住继母。
“娘,你只需再忍耐半年,凭你的聪明才智,与谷雨林周旋半年应该不是难事吧。”石头鼓励她。
程丽六神无主,理智告诉她,应该听石头这个古人的建议。
但是情感上,她迫不及待想离开所有人,自己生活。
只要她小心遮掩,不被人拆穿女扮男装之事,她大可以一辈子当个男人。
她左右为难,再三考虑,还是决定听从内心的决定,外出试一试独自生活。
“石头,你聪明机灵,人又嘴甜勤快,现在更是在少爷身边伺候。我很放心你,我想先出去闯一闯,若是我能在外面站住脚,我再来看你,否则,你就当我死了吧。”
石头一听继母要走,立刻抱住她腿,“娘,你别冲动,你听我的没错,外面确实危险。只要你和我到了偃月城,我一定能护你周全,再也不会让男人欺负你。娘,你信我!!”
石头掷地有声,言辞恳切。
可是,程丽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她掰开石头的手,“我们本就不是母子,你对我的救命之恩我记在心里,我也会攒钱给你娶媳妇的。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以后就各走各路吧。”
石头没想到她如此绝情。
两人相依为命这么久,对她而言,难道不值得她一丝丝的留恋吗?
“娘!”石头再次抱住她腿,“娘你别走,你信我一次,只要你信我这一次……”
“不用了,石头,”程丽摸摸他脸,强硬的掰开他手,“我知道你能照顾好自己,我走了,你别担心我。”
“不要,不要,”石头像个真正的孩子般哭泣不止,“你别走。”
也许是受这个稚童身体的影响,也许是其他原因,关翊谦从心底里依赖这个继母,依赖继母身体里的女人。
是她赐他重生。
是她赐他完整无缺的身体。
是她赐他又一次选择的机会。
是她赐他体面的生活,让他免于再次流浪。
否则,年仅五岁的他,即使他足智多谋,心思缜密。
但也定会跟上辈子一样,现在还在街上流浪乞讨,被人欺辱,被人驱赶,被人唾弃。
这个年幼的身体实在太过脆弱,一个稍微比他高壮的孩子就可以打断他的骨头,让他再次残缺。
在这府中,因为他有所谓的父亲,才能在各处仆役那里安然无恙跑腿办事。
一旦他的保护伞不在,一旦他重新沦落为没爹没娘的孩子,那他转瞬间就会成为人人都可踩一脚的最底层。
一旦她离开他。
他很可能无法安然无恙长大。
可是,这种事即使和继母说了,她也不会明白。
在她眼里,世界是无害的,是安全的,即使她险些被三个地痞流氓侮辱,也不曾改变她的想法。
在她根深蒂固的思想中,只要行得端坐得直,便可以行走于人世间。
关翊谦改变不了她的想法。
也许只有等她被撞得头破血流时,她才会明白世事不可能尽如她意。
可是,关翊谦不想看到她在外面被欺骗玩弄,他不想看到她眼里的光消失。
他不能让她走。
她必须跟他一起去偃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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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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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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