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均拿了十两银子做聘礼,又找人修缮了红泥村的老家,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俩人年纪都不小了,便都没有再拖,不过一个月,女方就坐着花轿进了门。

  虽说胡均并未说什么,但程丽自发留在了镇上,她是寡居之身,不宜和外人一起凑这种热闹。

  再者她也不想影响了胡均的新婚大喜。

  新婚三日后,胡均带着新娘子和石头从红泥村回来了。

  新娘子唤杨柳,是个鹅蛋脸的美人胚子。

  程丽暗道胡均真是好运气,竟娶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那杨柳见了程丽也是吃了一惊,“妹子,你怎么这么年轻?”

  程丽一听这话就知道胡均并未向她介绍自己的真实身份,也随意搪塞道,“可能是南方养人,我从前是在南方的。”

  杨柳了然的“哦”了一声,却并未追问南方之事,反而满口夸赞她将石头养的极好,又聪明伶俐又懂事勤快。

  这个新嫂子实在是个热情又会讲话的,三两句就和程丽拉近了关系。

  姑嫂俩亲亲热热坐在一起聊了起来。

  胡均与她新婚燕尔的,石头再留在一楼就不合适了。

  程丽让石头搬到了二楼,把一楼腾出来给了这对新婚小夫妻。

  第二日胡均就要上值,杨柳早早起来为胡均做饭,程丽看的啧啧称奇,“胡均运气也太好了,老婆不仅漂亮还能干勤快性格好。”

  她要是个男人,也想娶杨柳这样的老婆。

  杨柳送走胡均又去唤程丽和石头起床吃饭。

  程丽没好意思说往常这时候她还没睡醒,只好随着杨柳下楼吃了饭。

  吃罢饭她要起身送石头,却被杨柳按住手,她笑意吟吟道,“外面冷,妹子你在家歇着,我去送石头。”

  啊????

  这是天使吧?

  胡均到底为什么运气这么好???

  程丽几乎有些妒忌了,这么个好老婆配胡均会不会有些浪费?

  程丽烧水洗好碗,杨柳也回来了。

  她见程丽洗了锅碗,也露出个真心实意的笑容,“天这么冷,下次妹子等我回来再洗,夫君也嘱咐了,让我好好照顾你。”

  程丽哪儿好意思真把人家当下人使唤,这个家,杨柳才是女主人。

  她和石头才是寄人篱下的,程丽适时表现出自己的立场,“嫂子莫与我客气,我寄住在哥哥这里。本就与哥哥添了许多不便,如何能再心安理得的让人照顾。以后该我照顾嫂子才是。”

  看来这个小姑子不是个难缠的,杨柳松了口气。

  对于这门亲事,杨柳也觉这是天上掉馅饼。

  她已经十九岁了,平常女子十五岁就已出嫁,十九岁一般都生了两三个孩子了。

  她之所以耽搁到如今,一是家里亲爹懒惰不做活,幼弟又小,她实在放心不下。

  二则是以往旁的媒人介绍的对象实在不堪入目。

  她不过年岁大了些,媒婆说与她的尽是那些死了老婆的三四十岁鳏夫。

  这还好些,甚至有些缺胳膊断腿的,眼瞎脑子傻的,媒婆也都说与她,还说她岁数大了,莫再挑了,再挑下去,连鳏夫也没的嫁。

  她气的撵走媒婆,放言此生不嫁也不会嫁给那些人。

  这几年,她受尽了村里人幸灾乐祸的嘲笑也没有选择妥协。

  她就是要嫁个称心如意的男人,若是找不到,她就做一辈子老姑娘也绝不将就!

  老天有眼,真的给她牵了个好姻缘。

  夫君相貌堂堂,身姿伟岸,为人上进有担当,夜里也……

  小姑子良善好说话,外甥小小年纪被林夫子看重收了做弟子,以后说不得还有大出息。

  夫家也没有磋磨人的公公婆婆让她立规矩,关起门来,她便是说一不二的女主人,日子不知道过得多快活。

  甚至连她回娘家,夫君也并无异议,让她想回便回。

  这样好的婚后生活,她以前做梦都不敢想。

  夫君把手里的积蓄都给了她,足有二十四两,可见夫君对她是满意的,这才一进门就将掌家大权交给她。

  她也投桃报李,对夫君对小姑子对外甥都尽心尽力照顾,把他们当亲弟弟一般心疼看待。

  收拾好杂事,杨柳搬了凳子到院中,“妹子,咱俩一起做衣裳吧。”

  听起来好高端,这是她能做的活吗?

  程丽愁眉苦脸,“嫂嫂,我只会纳鞋底,旁的都不会。”

  这下换了杨柳大吃一惊,“你当真什么都不会?”

  乖乖,这小姑子不是嫁过人吗?怎么什么都不会?

  她笑道,“没关系,嫂子教你。”

  程丽认认真真听着,一下一下跟着杨柳学习,最后眼睛都花了,才学会缝制亵裤。

  杨柳忍不住哈哈大笑,“妹子你看着聪明,怎么针线活这么难上手?”

  “嫂子你说对了,我只是看着聪明,其实人一点也不聪明…”

  原本以为半月就学会纳鞋底的自己已经是聪明伶俐,悟性上佳,谁知杨柳说自己半日就学会了。

  自小父亲弟弟的鞋都是她做的。

  如今,她两日就可做一双鞋出来。

  程丽赞叹不已,“嫂嫂你真厉害,我做一双鞋要好些日子呢。”

  杨柳抿嘴轻笑,“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嫂嫂都教你。”

  “那敢情好,以后嫂嫂莫嫌我烦便是了。”

  两人相处融洽,屋子里欢声笑语不断。

  日子就这样平静如水的过了半月,某日胡均下值,给她带了个口信,“少爷让你明日去庄子上。”

  程丽睁着大大的眼睛望向胡均,“哥哥,我不去的话,你的差事会不会保不住了?”

  “不会,三少爷名声一向很好,不曾有苛待下人的传闻。”

  胡均脸色复杂,罗管事的意思很明显,三少爷对她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只怕上次在少爷院子里,程丽就已经受了欺负。

  胡均胸中怒火翻涌,可是愤怒过后,他只能无力的垂下双手。

  少爷不是赖三,不是他招惹的起的。

  妹子不去便不去,他胡均岂是这种卖妹求荣的小人?

  这差事不做便不做了,天下之大,他还能饿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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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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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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