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年代女配落日彩虹>第291章 六零资本家女儿下乡(41)
  陈珩拿着饭盒去食堂,他最少要在这待几年,幸亏媳妇跟着来这里,否则他觉得会更难熬。

  走在校园里,到处都是军事化的训练,操场上有人在负重训练,应该都是新生咬牙坚持,浑身都是汗看来不轻松。

  食堂里,已经有很多人在吃饭,饭菜还行有肉有鸡蛋,不过量少勉强能吃饱,陈珩不挑吃饱就可以。

  吃完饭,陈珩去图书馆办借书证,顺便挑选三本书借回去。

  “同志,你好!我要借三本书。”陈珩对着工作人员说道。

  “好的,同志。”工作人员在本子上记录下来。

  拿着三本书回到宿舍,里面已经躺了几个人,全都疲惫的闭上眼睛,有的还打呼已经睡着。

  “你是新来的?怎么来迟了?”这人的床铺在陈珩旁边。

  “出任务来晚了,以后多多指教。”陈珩说完,还跟他握了握手。

  四合院,沈婉清吃完饭出空间,看着院子里空着的地,拿出锄头慢慢翻起来,不能累着她反正不急。

  身体微微出汗,沈婉清停下喝杯灵泉水,休息一会她又接着翻地。

  家里种了蔬菜,不出门买菜也没人怀疑,沈婉清细节做的很到位。

  隔天早上,沈婉清去了粮站,领了自己的口粮,还买了不少细粮。

  “同志,我要一碗牛肉面。”沈婉清拎着米粮来到国营饭店。

  “五毛钱,二两粮票。”服务员的态度不咋友好。

  面条的份量很足,上面的牛肉很大块,沈婉清吃的很满足,一整碗全部都吃光,孕妇的胃口还真大。

  回到家,把粮食都放在厨房里,拿出要用的油盐酱醋,还有锅碗瓢盆都备好,煤炉子放在厨房角落,旁边堆着不少的煤球,她要在外面炒菜炖汤。

  点着煤炉子,沈婉清炖了鸽子汤,拍了两根黄瓜清肠,用电饭锅煮了米饭,一顿饭吃的非常饱。

  吃饱喝足睡会午觉,下午又接着去翻地,撒些草木灰能杀菌,还能让土质更疏松。

  花了三天时间,沈婉清才把菜地都种好,浇些灵泉水很快能发芽。

  吃着车厘子和草莓,沈婉清正在晒太阳,喝口灵泉水真舒适,过段时间要去产检,再给爷爷寄封信去,还要寄些肉干果干,这些能长时间保存。んτΤΡS://Www.sndswx.com/

  闲着没事,沈婉清种了几盆草莓,还有小**和车厘子,种在花盆里还能点缀,浇些灵泉水放窗台上,等待着它们发芽结果。

  坐在屋檐下,沈婉清拿出两块丝绸,她很快做了两个肚兜,还准备在上面绣点花。

  军校里,陈珩正在学习文化知识,他的体能训练全部达标,甚至有的还突破了记录。

  “小陈,你要是文化课都能过,我可以让你提前毕业。”校长对他的体能成绩很满意。

  “多谢校长,我会努力的。”陈珩也不想浪费时间。

  之后的一段时间,陈珩很努力的学习文化知识,打算假期的时候问一下媳妇,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学习办法。

  媳妇这么聪明,不能考大学很可惜,陈珩的心里不好受。

  沈婉清:自己真的不想上大学,什么都会物理化全满分,语数英更加是她的强项,没有什么是她不会的。

  下辈子,沈婉清想去做翻译官,外交官也行她能胜任,这些对她来说很简单,不是什么艰难的事情。

  四合院,沈婉清拎着包裹出门,包裹里还放了一封信,给爷爷寄了不少吃的,再去书店里逛了一圈,没啥书去了国营饭店。

  “同志,我要一份酱骨头,还有二两白米饭。”沈婉清对着服务员说道。

  “八毛钱,二两粮票。”服务员的态度还是很不好。

  这个年代服务员都这么牛,沈婉清付完钱票就很无语,拿到饭菜后开始大快朵颐,别说这酱骨头味道还挺好。

  沈婉清啃着肉骨头,嘴角上还沾着酱汁,配上米饭还真是香。

  全部光盘,沈婉清回到家里,关上院门进空间,洗完手抹护手霜,坐下后开始刺绣。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沈婉清还在绣牡丹图,有时待在外面绣肚兜,绣的娃娃特别的可爱。

  整个下午,沈婉清都在忙着绣花,大朵的牡丹花很娇艳,簇拥在一起花开富贵。

  晚饭吃的海鲜粥,凉拌了一盘海带,天热吃起来可口,沈婉清吃的满足。

  几天后,沪市陈三爷收到包裹,他看完里面的那封信,很开心连忙去买东西,要给沈婉清买营养品。

  孙子有机会进入军校,孙媳妇还跟着一起去,他们陈家有新的希望。

  “同志,我要买两罐麦乳精,五包奶粉和两斤大白兔奶糖。”陈三爷说完,拿出钱票立刻就付款。

  “好的,老同志。”售货员很有眼色的收钱打包。

  之后来到邮局去寄包裹,也在包裹里放了一封信,高高兴兴的去买些熟菜,回到家还喝了二两白酒。

  几天后,陈珩放假回四合院,沈婉清准备了饭菜,一大桌让他吃个够。

  桌上有香辣螃蟹,清蒸鲍鱼和生蚝,烤鳗鱼和烤鱿鱼,蒜泥龙虾和海螺,白灼大虾和甲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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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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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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