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年代女配落日彩虹>第269章 六零资本家女儿下乡(19)
  一眨眼夏天就过去了,陈珩收到两个大包裹,里面都是冬天的衣服,他跟沈婉清一人一包,还有冬靴出门可以穿。

  “宝贝,这是爷爷寄给你的,穿之前最好洗一下。”陈珩说完,就准备拿水桶去村里打水。

  “好,这围巾和帽子送你,我这两天才刚织好。”沈婉清还给他织了两双羊绒袜子。

  “谢谢,宝贝。”hτTΡδ://WωW.sndswx.com/

  “傻瓜,我们之间不用感谢。”

  最后,陈珩挑水回来洗衣服,晒干后全部都收起来,等到天冷再拿出来穿。

  秋天的海边也很美,山里的果树成熟了,很多村民上山去摘,知青们也跟着上山,摘些野果多砍些柴。

  还有人去山里打猎,他们都是些年轻人,手里带着弓箭柴刀,十几个人还挺热闹。

  沈婉清跟着陈珩进深山,他们的目标还是野山参,当然还有其他珍贵药材,有猎物就偷偷收进空间,药材也是一样不会放过。

  “阿珩,我走那边远离些人群。”沈婉清说完,释放出精神力开始找野山参。

  “好的,宝贝。”陈珩都听沈婉清的。

  没办法,每次她的运气都很好,陈珩跟在身边保护她,山里的野生动物不少,他们还是小心点为好。

  他们进入深山开始寻找,沈婉清找到五株野山参,还有一些其他珍贵药材,陈珩再次觉得她运气好。

  很多村民上山找野山参,别说五株找一株都很难,他的宝贝运气好到出奇,挖完野山参天都要黑了。

  “阿珩,我们下山吧,肚子很饿了。”沈婉清说完,肚子还应景的咕噜好几声。

  “宝贝,对不起,让你饿肚子了。”陈珩放好野山参,拉着沈婉清快速的下山去。

  到家已经天黑了,陈珩煎了荷包蛋,还煮了半锅面条,沈婉清处理人参,炮制好明天晒干,这样能保存很久。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吃完面条,他们面对面坐着泡脚,用热水泡脚特别解乏。

  等陈珩回去睡觉,沈婉清进入空间洗澡,吃点车厘子和熟榴莲。

  “啊!这才是最美好的生活。”沈婉清现在不会说出空间,最起码要等他们生下孩子。

  夜里,沈婉清没事做听小说,手里没闲着又织毛衣,这次织白色的很漂亮,下次给陈珩织黑色的。

  人参晒干后,沈婉清收进空间保存好,两人准备去公社玩半天。

  骑着自行车,后座上绑了一件旧棉袄,沈婉清坐着不会很难受。

  “阿珩,我们等会去看电影吧。”沈婉清觉得其他没啥好玩的。

  “好呀,我们吃过早饭就去看电影。”陈珩也觉得没地方可去。

  于是,两人来到国营饭店,点了饺子和鸡蛋面,还有馒头和肉包子,吃不完的打包带走。

  接着,他们先去逛供销社,买些日用品和糕点,还有汽水和小零食。

  然后,他们骑车去电影院,看的枪战片很激烈,陈珩握紧她的小手,其实他很想去当兵。

  沈婉清能看出他的渴望,可惜陈三爷不会同意的,除非他们结婚生下子嗣,陈珩前些天都跟她说过。

  还有陈家现状,陈三爷分完家都各奔东西,家产和宝贝都已经藏起来,藏的地方只有三爷和陈珩知道。

  这些都是留给长孙创业的,总有一天陈家还要富起来,所以三爷不让陈珩去当兵,除非他肯结婚并生下子嗣。

  看完电影,两人骑车回小渔村,路上买了三个西瓜,都是附近村民种的。

  “阿珩,你要是真想当兵,我帮你瞒着爷爷。”沈婉清此话一出,陈珩停下自行车,转头看向小姑娘。

  “宝贝,你说的是真的吗?”陈珩想当兵的执念很深。

  “嗯,以后爷爷的信我来回,你去当兵我在这等你。”

  “好,我陈珩这辈子永远不会负你。”

  “回去我把存折还给你,你带在身上以防万一。”

  “不用,存折你拿着别省钱,在部队里无需花钱,我也不会离你很远,我们附近就有部队。”

  “那你什么时候离开?要不要准备些什么?”

  “我明天去打个电话,估计三天后就离开,什么都不需要准备,部队里都是配好的。”

  就这样,陈珩第二天就去打电话,三天后他就离开去部队。

  沈婉清给陈三爷写信,说了陈珩出海去捕鱼,以后有事就跟她联系。

  “这是部队的电话和地址,要是想我了你可以写信,等我有假期就回来陪你,等你满十八岁我们领证,到时候带你去部队随军。”陈珩对自己很有信心。

  “好,你要注意安全,啥都没命重要。”说完,就塞给他一些药和一株野山参。

  离开前,他们去银行换了存折,这样沈婉清拿钱方便。

  陈珩离开去部队,沈婉清一开始还不适应,她经常望着大海想事情。

  后来,她慢慢的习惯了一个人,白天去赶海晚上不出门,夜里躲在空间织毛衣,很快适应了一个人生活。

  有时还进深山收枯树,还有很多药材和猎物,跑去公社找到了黑市,直接换装赚了不少钱。

  男人,真的影响她赚钱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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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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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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