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淮北赶到楼下的时候看见程小纭大大咧咧似的靠在车门上玩手机,等听到渐进的脚步声才抬头,脸上挂着几分笑意将黑色袋子递过去。
“我都听莎莉跟我讲了,昨晚上谢谢你替我解围,但也把你的一套西装给弄脏了,这里就当是我的赔罪外加感激之情。”
盛淮北瞥了一眼那牌子,这个牌子向来以低调奢华为主,光是一件外套下来就能花掉普通白领大半年的工资。
“吐我一身就赔给我一套新的?”盛淮北笑着问道。
程小纭自然知道他是在调侃自己,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原本只是想要出干洗费的,但是莎莉说我这样太没心没肺了,怎么说你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既然是‘救命恩人’就连吃个饭的权利都没有?我还以为你会有好酒好菜招待一下我。”盛淮北做出可惜的样子,但实际上眼底满含笑意。
程小纭深深看了他一眼,才道:“盛淮北,你可是有女朋友的人,我若私下跟你吃饭的话,这好像有些不太好吧。”尽管知道他与元媚是互相利用的关系,但程小纭还是想要爱护自己的口碑,至少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中不会被安上什么“第三者”的标签。
“也不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即便是想跟你们杂志社赞略合作,你作为杂志社的中层领导,跟你吃个饭谈事务这也不行吗?”盛淮北一手拎着袋子,一手却是插在裤兜上,明明看着不太正经的样子,却偏偏又有一种恣意风流的潇洒,难怪这么多女人对他五迷三道的,这男人就像是某种好闻的香水,让人闻了以后就容易陷进去。
程小纭只是笑了笑,最后点头:“行,时间你安排,下礼拜四之后我都有时间,到时候给我打电话或者微信就好,那东西我已经送到了,我先回去了。”
程小纭上了车,忽然想到一件事,便又摇下车窗,“对了,刚刚我在买衣服的时候遇见元媚了,她手里拿着的款式跟我这是一样的呢。”
盛淮北眼中划过些许愕然,但很快了然似的露出兴味的笑意,望着那逐渐远去的奥迪车子,嘴角也溢出微笑,她还真是记仇。
回到公司不久就接到了元媚的电话。
“淮北,今天中午能一块儿吃饭吗?”元媚的声音向来软糯糯的,乍听之下很有那种林黛玉的味道,一般男人只怕能难招架的住这种柔声细语。
盛淮北瞥了一眼摆在桌子上的礼品袋,声音轻然道:“好,你把餐厅位置告诉我,我一会儿到。”
元媚一怔,原本按照以前的习惯他应该会直接开车到医院来接自己一起去吃饭,但这次他并没有这么做,这点变化顿时让元媚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还是很快就压抑住了这样的不适感。
自打她去红城培训之后跟盛淮北大概有两周的时间没有见面,即便是每日保持手机联系,但盛淮北也依旧会找气其他的借口婉拒与她的通话语音。盛淮北的这个变化让元媚隐约感到了些许不安。
大概是来自女人的直觉,元媚觉得盛淮北的确没有以前对自己上心,甚至可以说对她的态度冷淡了许多,元媚也曾想过是不是男人都这样,得不到的时候总是恨不得对你百倍的好,但一旦得到手之后,却认为女人已经离不开自己,于是便卸掉所有的伪装。
可她与盛淮北交往不过才三个月的时间,且两人的关系甚至可以说跟热恋中的情侣相比就跟小学生似的,甚至连进一步发展的亲密关系都未曾有过,最亲密的一次也就是十指紧扣的牵手。
但她是女人,对于两个的关系又不可能主动开口替要求,如若是遭到拒绝她绝对无法忍受自己的自尊心受损,且当时她被盛淮北宠得太好了,以至于忽略了这些。
自从上次无意间知道盛淮北将另一个女人带到公司,甚至被传得整个公司都认为那就是天盛传媒未来的老板娘后,元媚这才真正有了危机感,再加上元朗一直在告诫她,绝对不能放弃盛淮北这个大靠山,盛家的权势与背景远超他们的想象,元朗为了医院是绝对不允许自己分手的。
元媚深呼吸一口气后抛掉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拿出化妆包开始给自己精心打扮,女以悦己者为容,一个女人要留住男人最好首先还是得靠漂亮的容貌与优秀的内心。
元媚故意晚到了十几分钟,似乎这样能够稍微吊一吊男人的胃口。
经过精心打扮一番的元媚进来的时候的确引起了不少桌异性的注意,毕竟她长得清纯漂亮且有气质,不管是不是第一次见面的男人都不会太抗拒这样楚楚可怜的女孩。
盛淮北已经点了两杯喝的,自己端起杯子喝上自己那杯肉桂拿铁,心里想着如果不是因为知道元家的那些破事,他或许能一直被元媚这种清纯善良的假象多迷惑一段时间。
元媚坐下来之后发现面前的一杯姜汁摩卡是自己的,那是以前跟他出来吃饭的时候她最经常点的一种咖啡。
原来他还没有忘记自己喜欢的喝的东西,心里正高兴的时候,忽然瞥见他放在椅子一侧的购物袋,脸上的笑容也顿时有一刻的凝结。
“淮北,你刚刚去购物了?”购物袋是新的,而且盛淮北也从来不会用这种高奢品牌的袋子装东西,元媚嘴角的笑容牵起,但明显的没有以往自然。
盛淮北深深看了她一眼,才淡笑道:“一个熟人送的,的好像是西装外套。”
元媚微微咬着唇,但还是笑着问:“我能看看吗?”
盛淮北把袋子递了过去,元媚此时依旧维持着脸上那略有些虚浮的笑,但仅仅是看见里面衣角的一块布料花粉她顿时就笑不出来了,拿着包装袋的手蓦地用力一抓,似乎恨不得立马将这袋子揉碎。
里面装着的西装外套跟她放在车内的是一样的,她故意将买的那一套西装放在车里,就是为了一会儿有借口让盛淮北上她的车子送她回去。
“你这个熟人还挺有品味的,这款外套是今年冬天新上的款式,价格不便宜。”
原本仅仅是怀疑而已,但在看见袋子里一起放着的购物小票的时候,元媚的瞳孔有瞬间的闪动。
购买时间就是一个小时之前,而且商场也同样是南洋百货,这跟她所购买的是同一家商场,不仅如此就连结账的时间也想差不了几分钟。
而在那个时间点购买过这件衣服的人只有当时遇见的程小纭,难道说程小纭就是当初他带去公司的那个女人?
女人的直觉往往精准得可怕,尤其是这世界上绝对没有那么碰巧的事情。
“是吗?我还没有打开看过,既然你都觉得不错,那看来我还真要穿了试试看。”盛淮北拿起杯子浅啜了一口,心情似乎还挺好的。
程小纭也拿起杯子低头喝了几口咖啡,但原本最喜欢的燕麦摩卡压根品尝不出什么味道,舌头只感觉阵阵发苦,心里的猜测跟狐疑不断的交织着。
轻轻放下杯子,她唇抿成了微笑的弧度,便笑着问:“你以前好像不喜欢别人送你东西的,尤其是衣服你认为还是自己买着更适合一些,怎么今天好像特别开心的样子,是因为这个礼物吗,还是说送的人让你觉得开心?”
盛淮北倒打算如实回答,微颔首:“算是开心吧,毕竟收到礼物还是挺让人心情愉悦的,而且这件衣服款式也不错,我不是不喜欢别人送我衣服,而是大部分送的都不适合我,我才认为没必要浪费这个钱而已。”
元媚笑了笑似乎表示理解,然而心里的不安却没有丝毫的解除,因为直到现在盛淮北依旧不打算说这衣服是程小纭送的,且好像还挺喜欢的样子,但究竟是喜欢衣服还是喜欢送的人,这就不得而知了。
难道在服装店的时候程小纭是看见自己挑选了这一套,所以猜测到是送给盛淮北的,于是打算捷足先登让盛淮北开心吗?
的确如此,盛淮北是挺开心的,最重要的是程小纭送出去这件外套后,她车里的那一套西装就没办法再送了,毕竟她不喜欢被他拿来与程小纭做比较,更不喜欢是送的礼物与程小纭相同,既然是衣服,那她一会开车回去就打算去一趟钟表店,至少要将其他的礼物准备好。ΗtτPS://Www.sndswx.com/
原本是这么打算的,但盛淮北却看出了她有些心不在焉,明知道她是因为什么事情却仍问道:“对了,你来之前好像说过给我准备了一个惊喜,我可是期待着。”是
元媚慌忙抬起头,神色之间有些许的愠怒,但这一丝的愠怒却被她变成了尴尬与委屈,她嘴角的笑容也多了一些苦涩,不了解情况的男人若是看见也许还会觉得这般委屈慌张的模样简直令人心生怜悯,可惜盛淮北却只是不动声色的望着。
“其实……算了没事,说出来反倒是显得我有些小气了。”元媚撩了一把头发,佯装潇洒的说着。
盛淮北也没勉强她,只是含笑望着,一直到对方再也沉不住气,只能咬着唇轻声道:“也没多大事儿,就是我也买了一套一模一样的西装,原本是想送给你的,毕竟前几天圣诞节的时候我人在红城,这是咱两交往以来的第一个圣诞节,但是我们没能一起过我是觉得挺遗憾的,我就想着补送一个礼物给你,一方面是惊喜一方面也是我的心意,但现在看来你应该是不需要了。”
此时服务员刚送来点的东西,元媚瞥了一眼,看见有自己喜欢的柠檬三文鱼以及奶油意大利面,心底原本的不安稍稍消散了些许。
盛淮北看似贴心的将她喜欢的食物摆在她面前,一边说道:“等会吃饭完你把你买的东西拿给我吧,你的心意不能浪费不是?”从他的笑容之中还真看不出丝毫的异样,元媚心里越发的觉得自己看不懂这个男人了,难道程小纭跟他的关系真的只是一般而已?
从她的车上拿完东西,元媚原本还打算挽留盛淮北到她那间公寓一趟的,无奈医院她负责的一个病人有突发-情况,且这位病人还是市内某领导的家属,元媚不得不立即赶回医院。
目送着停车场里元媚渐行渐远的车子,盛淮北又望了一眼手里的西装袋子,忽然无声嗤笑,转而走向自己车子。
返程的半路上他将车子停在天桥底下桥洞口,前边一个流浪汉在大冬天瑟缩着肩膀躺在只用报纸临时搭建的“床”上,他们仿佛就是这个大城市中最底层的蝼蚁,明明有手有脚可以自食其力却依旧选择了在街上流浪拾掇破烂为生,亦或者装穷跑到街上行乞,连自己仅存的最后一丝尊严都舍弃了,任由别人用怪异、鄙夷亦或者是怜悯的目光对待自己。
盛淮北走近那个流浪汉,将西装袋子扔在了他的脚边,随即才走到车边点了一根烟抽起来。
而那个流浪汉被起初的声音吓得抖动着身体,最后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一个陌生的男人笑着看自己,但身边却多了一个袋子,他仿佛明白了什么,于是手疾眼快的将袋子抱着,贪婪的目光望向袋中。
一个看着邋邋遢遢的流浪汉却穿着通身上下几万块钱的西装,顿时让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但他却极为开心着,因为至少今晚再也不用跟往常那样瑟缩着身体睡觉了。
流浪汉没打算跟对方道谢,在他眼中这就是对方不要的东西,既然给了他就欣然接受。
但他还是很好奇为何这个男人连新衣服都不要,在一阵烟雾缭绕中他始终无法看清那个抽烟的男人,只知道一根烟后那个男人潇洒的驱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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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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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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