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算怎么办,看样子这次田殊明是铁了心要追回你,我看一时片刻也摆脱不掉。”莎莉笑着打趣。
程小纭将前边的蛋糕直接扔到垃圾桶,莎莉立即拧着眉捡回来,还好有包装盒,还好垃圾桶新换的的袋子,蛋糕没受啥影响。
“我现在不想提这个人,一想起此人的事情我就觉得心闷气短,恶心难受。”程小纭扶着额头坐在电脑前,半晌才冷哼了这么一句话。
莎莉眉眼之间有狡黠闪过,于是乎走到她身边,语气轻然的说道:“其实吧,你要真想不让田殊明继续骚扰你,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程小纭有气无力的抬起头,眼底满是纳闷。
莎莉眨了眨眼,遂笑着说:“你干脆找个男朋友宣誓一下自己已经是名花有主,我想那田殊明再怎么厚脸皮也没办法接受做人家的三儿吧?”
程小纭闻言沉默了一阵,慢悠悠的哼哼:“我上哪儿去找一个男朋友,要是随便花钱雇一个,田殊明稍微一调查就露馅了,而且普通人估计田殊明也不会放在心上,你还是低谷了田殊明这人无赖的嘴脸,当初分手的时候他能将自己劈腿的理由说得冠冕堂皇,甚至于将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的形象,你就要知道这人不好对付,他现在追求我也不过是为了促成田、程两家的合作关系,要知道他们田家最近要上市几个公司,其中一个公司的产品原料就出自我们程家,但因为几年前那件事,我们程家可是一点儿也不愿意给他们占便宜,甚至对他们公司收取高别家公司百分之十左右的成本费,田家有一段时间可是恨死我们程家了,我看田殊明也是实在没办法才会吃回头草。”
说了一堆,程小纭此时也觉得有些口渴了,于是便拿起前边助理给泡的一杯热拿铁喝了几口,遂继续说:“等他真正的目的达到之后,谁知道我会不会被他第二次抛弃呢,而且据我所知,他这些年可没少在私下跟不同的女人保持特殊关系。”
“我说的让你找个男朋友,自然不可能找普通人,你有没有想过,譬如从圈子里的人找起,我这边有几个优质的人选,一个目前在投行做高管,月薪六位数,而且还是本地人,研究生学历,家里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他本人性格沉稳,上一任对象三个月前刚分手,分手理由是女方要出国,男方想结婚,对了,他年纪可能稍大一些,三十五岁左右,你要是愿意可以见一面,另一个是大学教授,家里本身也是做生意的,但是他本人比较喜欢音乐,现在是大学教民族音乐的,三十一岁就已经是教授了,长得比第一个要高也要帅一些,这两人的条件总体来说都不错,但是家底跟田家可能比不上,但人品可以吊打对方。”莎莉半坐在办公桌上,她妆容精致,保养也得体,很难让人看出她实际上已经快四十。
“嗯……你让我考虑一下吧,过几日再回复你。”
见程小纭没有立即拒绝,莎莉立即觉得这事儿有戏,原本她也不过是随口一提,但没想到历来对这些毫无兴趣的程小纭却难得愿意考虑,心里惊讶的同时也在想她究竟是对这个田殊明是厌恶到何种地步才会恨不得与别人交往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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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城某餐厅,元媚正跟多年不见的朋友约饭,只听对方笑道:“元媚,这次的事情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要不是你在其中穿针引线为我们介绍刘琴老师,我们也没办法从其他杂志社这边拿到刘琴老师的专访。”
说话的是个二十五六的年轻女人,穿着黑色修身呢子裙,手上戴着一枚小拇指盖大小的钻戒,在餐厅灯光的照样下显得熠熠生辉,就连送菜上来的服务员也忍不住投去羡慕的目光。
这是女人的结婚钻戒,她一大学毕业就嫁给了当时的男友,男友家在国内做红酒生意,且在国外还有几个大的红酒庄园,典型的豪门,而这枚七位数的钻戒便是她结婚之前男方送给她的结婚戒指,对于这枚价值她向来爱不释手,但凡在公开场合总喜欢若有若无的戴着戒指的左手做出一些不经意的举动。
对于这枚钻戒元媚看在眼底,但却没有丝毫的羡慕与嫉妒,只是心里冷笑一声,对于这种喜欢在物质上显摆踩着别人尊严的女人自己向来没有多少好感,况且这个好朋友在大学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上自己,若不是最近同学群里某个同学要结婚给大家发出了婚礼请帖,只怕两人也不会有太多的交集。
女人叫言喻,如今是邕城某杂志社的主编,这次从邕城到红城也是因为杂志社要取材另一个报导,而这个杂志社也是她老公投资开的,主要是为了让闲着在家无所事事的妻子不那么无聊,但谁知道言喻这人做生意方面倒挺有天赋的,杂志社成立初期就招揽了一批有经验的人员,从策划部到销售部再到摄像组,言喻都请的是业内知名人士,于是杂志社推出的第一部杂志的因符合当下年轻人的潮流与思想,便很快在二十岁与三十岁之间的年轻人中极受欢迎。
而前段时间刘琴女士回国的消息在圈内传开后,不少杂志社便纷纷抢着要得到刘秦女士的第一次专访机会,可惜最后还是“丽人”杂志社捷足先登,言喻知道自己杂志社水平有限,本来是不指望能够跟各大报刊杂志争抢这个机会的,谁知道元媚这边却主动在联系上自己,两人稍微聊了一会儿就聊到了这个话题,更让言喻又惊又喜的是元媚话里行间暗示着这个机会会让刘琴这边拿到。hτTΡδ://WωW.sndswx.com/
之后的时间元媚果然动用了手里的人脉,因为有事后事情就是这么的巧合,偏巧刘琴身边的一个助理当年是元媚的病患,而言喻老公这边与刘琴硬扯上也算是远房亲戚,在这种条件下,他们居然还真的成功截胡了程小纭所在的“丽人”杂志社与刘琴原本约好的专访。
“这事儿也不用一个劲儿的谢我,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你老公那边不是也找了关系吗,你应该好好的谢谢你老公。”元媚拿起眼前的果汁喝了一口,才笑着说道。
言喻戴着钻戒的那只手轻轻的搅动着碗中的汤勺,一边抿唇笑道:“那可不能这么说,这事儿要没有你,我老公那边也不行的,你要知道他们家跟刘琴说好听点是远房亲戚,但实际上压根就没啥血缘关系,而且都二十几年没有联系了,上门拜访的时候人家都未必认,还是你的关系好使,明天早上的专访一出来,这对与我们杂志社冲击年底的销售额简直就是神助,等过几年我得送你一份礼物,你喜欢啥,爱马仕的包包如何,我最近看上一款感觉跟你的气质很符合,黄色的,你皮肤白背起来一定很好看。”
元媚笑着敛下眼,实际上眼底一点儿笑意都没有,她跟言喻的关系着实一般,如若不是因为知道刘琴的专访对于程小纭很重要,她才不会这么“热心肠”的帮忙。
见元媚不吭声,言喻还以为她是觉得自己礼物不好,毕竟元媚家世也不错,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她就用LV的袋子做笔袋,上下学也是有司机接送,排场大得很,言喻如若不是嫁入豪门,这几年也不好意思出席同学会。
这边元媚抬起头,淡淡笑道:“不过这次你们截胡‘丽人’的资源,只怕日后会被‘丽人’记恨上吧,我记得他们的副主编可是个眦睚必报的人,你就不害怕吗?”
“你说是程小纭吧,程家的千金,我承认程家的背景的确挺强的,但是程小纭老爸的关系在厉害也不过是在商圈这块,传媒跟娱乐行业这块手神不长,我在不怕呢,论圈内的关系,我家成州并不见得比她差,而且……元媚,你的男朋友不就是天盛传媒的吗,以后天盛那边有啥剩下的资源,你可要想着好姐妹,不能让外人占便宜去。”
是都知道“天盛”这几年专注培养各种新人,也将事业的重心放在了眼下的几部主流电影上,杂志专访这类的资源还不足以让他们太放在心上,所以即便是“天盛”挑选后剩下的各类二类资源,在其他中小型传媒公司中也是香饽饽一块。
譬如这次刘琴的专访,“天盛”这边压根就没让人出面,说明人家还真看不上。
元媚笑了笑,只轻声说了一句:“淮北很忙,这些事我就不想让他操心了,他这人有个坏习惯,就是一旦答应别人的事情总想着做到最好,这反而会让自己很累。”
言喻笑容一怔,听得出元媚的婉拒,但嘴上还是逢迎道:“要管理那么大一个公司,那肯定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到的累吧,就连我家成州也说盛总这工作量非一般人能够完成,不过……”言喻故意话说到一半,声音又放低了些许,“不过,你最好是看紧了,要知道越是忙的男人就越是容易分心,我这里说的分心你应该动吧,事业忙了,饭局也多了,身边的女人更会贴上来,咋早两年刚结婚的时候成州的工作也是在发展期,他这边那些狂蜂浪蝶,我挨个收拾了一番,你还真别当一回事,你要知道,成功且优秀的男人总是很吸引女人的目光的,从前你跟周恒宇在一起的时候,周恒宇身边也没少这样的人吧,现在你跟盛总在一起,他这人更是英俊风流,要是是我男友的话,我这一颗心整日得提心吊胆的。”
元媚听到这一番话,嘴角微微掀起,她知道言喻是故意让自己对这段感情产生危机感,其实元媚也承认自己一直处于这种状态中,但渐渐的她发现,与其成日紧张不安,倒不如让她自己强大起来,一旦她成功拜入胡闻院士的门下,一旦她成了医学界最优秀最顶尖的女医生,就算是盛家也不得不高看她一眼。
届时就算是盛老太已经不在,以她那时候的成就跟名气,也足以配得起盛家,配得起盛淮北。
“你说的我都知道了,不过今天我还有另外一件事要找你帮忙。”元媚凝神看向她,神色比起方才要疏离了一些。
言喻脸上的笑容也淡了一些,等着她后面的话。
“‘柳眉饭庄’的天字号包厢,你能替我弄到吗?”
“柳眉饭庄”是红城老字号的饭店了,这个饭店是九六年的时候红城核心圈子的某个子弟开的,到现在已经有三十来年了,且饭庄生意一直不错,但不知为何,不管生意多好老板也不愿意再开第二家分店。
而饭庄的名气之所以这般大,还是因为饭庄是上面某些大人物指定接待贵宾的地方,每一次召开什么会议的时候,便会发现当天晚上饭庄外头把控森严,一般人从饭庄门口路过的时候还以为这里面是出了啥事。
而且饭庄用的还是预约制,不是说你想进去吃饭就能进去,一般人想进去要提前一个月预约,菜式也是指定好,届时饭庄的大厨,据说也是当年皇家的御用大厨的传人会用专程炮制丰富菜肴。
而饭庄里的布局也十分的有趣,并没有大厅,里面而是分成了独立的一间间的包厢,且每个包厢都有特定的名字,譬如目前分为了“玄、天、地”三个号,而每个号又用金木水火土的为命名,譬如地字号的金为最好,土为最末,而以此类推,一般地字号的包厢想要预约都需要约上一个月左右,若是到了天字号的包厢就更难了,更别提只有某些大人物才能用的玄字号。
所以元媚这个要求一出来,言喻的脸上立即浮现出为难之色。
“这个……”
元媚眯着眼说道:“我记得你以前提过,你们家成州跟那边饭店的经理是朋友,我也不说要玄字号,能给我约上天字号的火包厢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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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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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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