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谭晶晶不知道的是,与此同时的另一边,颜江市区的快炒小店里,森仔点了一份黑椒牛柳盖浇饭,搭配一瓶冰镇啤酒当做自己的早午饭。

  赖子进去之后,生意也跟着停摆,像森仔这样跟着赖子捞油水的小弟,日子自然也就紧巴了起来。

  他一边嫌弃地上下扫视着小店简陋的环境,一边在心底盘算着兜里剩下的钱接下来还够吃几顿。

  一想到卡里那少的可怜的余额,森仔就不由得低咒一声。

  “那死女人,要是被老子逮到,非要好好教训教训她不可!”

  森仔口中的死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把他老大送进局子里的谭晶晶。

  他对这个大嫂向来没什么好印象,要说漂亮也不漂亮,不知道怎么的就把老大迷的五迷三道的,给她爸买房子,请保姆,月月给她零花钱,不用出去工作,还想怎么样?

  这死女人竟然敢跟老大提离婚,还把老大弄到了局子里!

  要不是她这么一通折腾,他至于沦落到现在吃这种小苍蝇馆子的地步吗?

  这个时候,那空了一夜的肚子仿佛感应到了什么一般,适时的“咕咕”了两声。ΗtτPS://Www.sndswx.com/

  好饿!

  他抬眼朝着厨房的方向扫了过去:

  “好了没有?等半天了!”

  老板年闻言赶紧放下手里的抹布,一边抬手蹭去额头的汗水,一边从冰箱里拿了瓶啤酒,这才走到森仔的桌边。

  “快了快了,这不是刚买来牛柳,现腌的肉,花了些时间嘛,这样,这瓶啤酒算我补偿您的,您看行吗?”

  老板娘脸上挂着笑,心底却是苦不堪言。

  谁不知道森仔是这条街上出了名的混混,脾气又暴又烈,一个不小心触怒了他,少不了苦果子吃。

  只不过,以前他们这群跟着赖子的混混,是断然不会进他们这样的苍蝇馆子的。

  这不是赖子出事进了局子,店铺的门都关了,这几个混混们只怕是手头紧张,这才成了他们店子的常客。

  这森仔脾气虽然糟糕,但好在他从不赊账,每天一份饭,一瓶冰镇啤酒,倒也还算个不错的顾客,唯一让人头疼的是,这家伙根本不按饭点,什么时候起床了什么时候来吃……

  今天这还算好的,已经临近十一点才进门,前不久他们喝了个通宵,一大早五点多就来砸门,非要他们家当家的给煮皮蛋瘦肉粥当早餐。

  他们本就是快炒店,只在午饭和晚饭时间营业,哪里做过早饭的生意?

  可知道这群混混的品性,不敢得罪,饶是困得脑门子发懵,两口子也还是硬着头皮起了床,给他们熬粥。

  不过,数月来几乎每日的光顾,也让这两口子摸到了些许和森仔这群人相处的技巧。

  这群人大多早早辍学,读书不多,没那么多小心思,大概是混社会的缘故,他们似乎十分看重“义气”二字,就比如不久前的一天,森仔和两个兄弟点了两个菜,又要了一箱啤酒,一边吃一边喝,老板娘见状,忙给加了两个小菜,又拍了个黄瓜,调了一盘花生米,给凑了六个菜。

  怎么说也是来自家吃饭的常客,他们三个正值壮年的小伙子,围着两盘菜,筷子都不怎么敢碰,看着让人觉得怪心酸怪可怜的。

  这些个小菜成本不高,做起来也不麻烦,索性就顺手给送了过去。

  没想到这一举动竟然深深感动到了他们,几人都是拍着胸脯的跟自己保证,以后小店就由他们兄弟几个罩着了,要是遇到什么事儿,只管吱声。

  他们小本生意,在这条街上开了十多年的店子,顾客都是周围的邻里乡亲,能遇到什么事儿,最大的心愿就是他们这群混混不要找自己麻烦才是。

  可老板娘还是应了他们的好意,也由此摸索出一个和他们相处的规律来。

  这帮人吃软不吃硬,就比如现在的森仔,一盘盖饭等了半个小时,冰镇啤酒都下了半瓶,焦躁也是难免的,虽然之所以如此,还不是因为他没在小店营业的时间来,菜都没备好,还得先准备,等的事件可不得长么。

  可森仔这样的人,跟他讲道理,尤其是把错处归咎到他的身上,那肯定是行不通的,与其冒着触怒这位祖宗的风险跟他摆事实讲道理,不如直接送上一瓶成本不过几块钱的冰镇啤酒来的实在。

  果不其然,看见老板娘的啤酒,森仔的烦躁明显消散了不少。

  他挑了挑眉,故意做不经意接过了啤酒,还不往皱眉提醒:

  “你们家的味道是很不错的,可这个上菜的速度的确是有待提高,得想办法少让顾客等,这样才能把生意做大起来啊!”

  老板娘陪着笑脸,点头说“是”。

  森仔这才满意了,摆了摆手:“行了,你忙吧,我也是看着咱们关系好,提醒那么一句,我的饭不急,慢慢做。”

  “哎,好嘞。”

  老板娘松了口气,不过她还是回身钻进了厨房,去催促自家男人去了。

  外面的森仔,拿起手边那半瓶啤酒大大地喝了两口,胸口的焦躁压下去,整个人才舒服了点,也终于有了闲情拿起了手机。

  屏幕刚解锁,一条app弹窗就出现在了眼前。

  赖子对什么八卦新闻向来没什么兴趣,就在他抬手想要将其划走的前一秒,一个熟悉的名字闯入了视线……

  谭晶晶?

  是他认识的那个谭晶晶吗?

  赖子的老婆,他喊了两年大嫂的那个谭晶晶?

  处于对这个名字的好奇,他还是点开了那条推送,一番阅读下来,饶是这个自认跟着赖子见过许多大场面的森仔,都不由得长大了嘴巴。

  好家伙,这个谭晶晶,竟是被南城富豪包养的女人,具体什么矛盾推送里没说,只说这个谭晶晶喝醉了酒,拿酒店的台灯砸破了富豪的脑袋。

  文中不乏一些诸如“捞女”、“恶毒”、“狠心”之类贬低谭晶晶的词汇,却意外的让赖子产生了共鸣。

  捞女,恶毒,狠心,被包养,不知道知恩图报也就罢了,还报复了自己的金主……

  这可不就是自己认识的那个谭晶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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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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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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