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流云这话说得掷地有声,主要原因一来确实是在安慰鸳鸯,免得这小丫头一直在那里哭哭啼啼,二来么,她也多少有点私心。
这个小厨房与袁牧主仆三人住的偏院离得很近,小厨房的后窗正对着偏院的花墙,那花墙上面都是孔洞,隔音是没有指望的,再加上袁家主仆三人都是练家子,耳力惊人,所以么……万一听到了,这个马屁也算拍到了。
当然了,听不见也无所谓,起码安慰小丫鬟的目的也没落空。
鸳鸯虽然不知道提刑大人到底是个多大的官,但是在她看来,慕流云已经是个大官了,能让慕流云马首是瞻的,那必然是大官中的大官,是大大官!
而且慕司理说这个官是个好官,那么厉害,那自然也是极厉害的!
鸳鸯大喜,又要跪拜,慕流云连忙叫红果拉住她。
“若是你磕头拜我能让真相浮出水面,那我今晚就坐在这儿让你磕头磕到天亮,咱们就皆大欢喜了!”慕流云有些无奈的冲鸳鸯摆摆手,示意她好好坐着,不要总跪来跪去。
红果也在一旁好言安抚着她,自打弄清楚了这鸳鸯的身份和来意之后,她原本的敌意就没有了,只要不是什么深夜里跑来败坏少爷名声的狐媚子就好,更何况这小丫鬟与自己年纪相仿,主子忽然死于非命,把她一人留在姑爷家中,想一想也是怪可怜的。
“你这么挂着你家小姐的事儿,她生前一定待你不错!”红果有感而发。
“我家小姐带我好极了!从来没有主人家的那种架子,也不打骂我,带我和气,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会分给我们这些下人。
她不光是待我们几个伺候她的好,对家里头的下人都特别和气,叶家的下人你们随便去问,没有一个能说出小姐的不是来。”
鸳鸯指了指自己的那双绣鞋:“这双鞋便是小姐送给我的,我之前的鞋子破了,没舍得买新的,小姐就拿了这双鞋子送给我,当时她才刚刚做好这双鞋子,之前绣花样的时候,我都在一旁看着的,还夸小姐绣的好看来着。
我觉着这鞋子太好了,我这辈子还没穿过这么好的鞋,不敢要,小姐说这鞋是她自己做的,不值钱,让我安心穿着……”
说着过去叶凌兰对自己的好,鸳鸯不禁悲从中来,用皱巴巴的帕子抹起了眼泪。
“这鞋是叶凌兰自己做的?”慕流云有些惊讶,她方才就猜到鞋子是叶凌兰送给鸳鸯穿的,却没有猜到居然还是她亲手所制。
“是啊!我家小姐心灵手巧,懂得又多,家里面老爷和夫人的衣服料子从来都是小姐亲手挑选,她还会经常绣一些东西,绣工连外头的绣娘都自愧不如呢!夫人用的帕子香囊,全部都是小姐亲手制作的,带出去叫别人家的夫人都不知道多羡慕!”鸳鸯一边擦眼泪,一边抽抽噎噎地讲述着叶凌兰的种种好处。
慕流云听着却更感到惊讶了,一般闺阁中的在室女的确会学一些女红刺绣,手巧一些的甚至还会为自己绣出嫁时候的全套铺盖,亲手裁制嫁衣,但是亲手做鞋子的却不多见。
做鞋子不止是需要手巧,还需要手劲儿,纳鞋底的那种活计除了穷苦人家自己动手之外,就连条件过得去一些的寻常百姓家也会到鞋店里头去买制鞋匠人们做好的成品。
有钱的富户就更不必说,下至商贾员外郎,上至达官显贵,皇亲国戚,许多都有专门的制鞋匠人,为他们制作既舒适又时兴的各类鞋履。
叶凌兰作为叶员外家中独女,虽不算出身显贵,也算是锦衣玉食,这样的一位娇女对下人没架子可以算作心善,绣工了得是心灵手巧,可是连做鞋子的活计都会,这就有些稀奇了。
“你家小姐这般有心,叶员外和夫人有这样贴心的女儿实在是福气。”慕流云自然不会去问鸳鸯那些,这本就不是一个小丫鬟能解答的疑惑。
“老爷和夫人都极其疼爱小姐,说是拿小姐当眼珠子那都一点不为过!”鸳鸯立刻点头道,“尤其是夫人,对小姐简直宠爱到不行,一会子功夫看不到小姐,整个人都心神不宁的,之前还同小姐开玩笑,说不如干脆招个上门女婿好了,正好有人能帮着老爷打理家中的事。
老爷说胸怀大志的男儿谁会想要做别人家的上门女婿,夫人说那便干脆不要嫁人,就一直陪在她身边也没什么不好的。”
“哪有当娘的希望女儿在身边做一辈子老姑娘!”红果有些惊讶。
“你们有所不知,我家小姐之前生过一场大病,险些就挺不过来,夫人只有这么一个女儿,那会儿差一点就活活哭瞎了眼,好在老天有眼,让小姐熬了过来,之后夫人便有些魔怔了,说是找人算了卦,说原本那边有什么是会冲到小姐的,不好,哭着喊着要搬走。
老爷也怕真的出什么事,宁可信其有,找那人又算了一卦,说是西泗县这边风水养人,所以到这边来置办宅子,带着夫人和小姐迁了过来。”
“叶家迁居到这边,带了多少老家里的仆从?”慕流云问。
鸳鸯被问得一愣,摇摇头:“没有多少,就只有老爷和夫人带着小姐,还有家里的老管事,不过五六人,还有他们的屋里头的,现在家中里里外外的小厮丫鬟也好,厨娘护院也好,都是到了这边之后又请来或者买来的!”
慕流云这么一算,叶员外出钱赎良籍的那些个家生子,大概就是所有家中老仆从的子嗣了,这就又很令人疑惑不解。
别人都知道家生子最是忠诚,这叶员外为何偏要反其道而行之,将家生子都给放了,家里留用的都是些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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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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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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