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刻下令将游击骚扰的蒙古骑兵全部收拢,并让两白旗摆开阵势,严阵以待,如此近可攻退可守。
至于已经和明军缠斗绞杀在一起的巴尔斯,他暂时不打算援助。
打仗是要死人的,何况这股明军都是轻骑,人数也不过千余人,巴尔斯好歹有三千多人,吃掉他们想来轻而易举。
毕竟这只是明军先锋而已,真正的主力,是在后面追赶的铁甲骑兵。
骑兵之间的战斗,就是在于耐心和战术拉扯。
李文胜并没有全速行军追赶,虽然速度也不慢,可要是比起轻骑兵来,还是要慢上不少。
那两千的先锋,他早已做好的全军覆没的打算,只要他们能咬住敌军,等着自己这八千生力军赶到,就算死完了也是值得的。
并非是他无情,而是局势所迫的无奈之举而已。
如果不这样做,死的可就不是两千人,这一万铁骑,说不定都得交代在这里。
敌军兵力三倍于他,如果不下定决心,舍弃一些东西,这仗他真的很难打赢。
“莫要走了鞑虏,将军主力就在我们身后,只要坚持一会,援军就来了。”
作为这两千士卒的将领,李威并没有和蒙古人厮杀,而是不断的指挥着部队,提升士气。
效果也是显著的,明军兵力虽然只有千多人,可在他的调度指挥下,有战术配合的明军,在战场中左突右冲,来回冲阵。
光靠勇武,而没有战术配合意识的蒙古人,即使人多也不过是一盘散沙,被明军打的阵脚大乱。
“他们还在等什么。”
黄台吉的两白旗和科尔沁部不来助他也就算了,可这些昔日兄弟相称,把酒言欢,共同进退的部落首领,竟然也作壁上观。
他们的部族,也有许多沦为了明军的刀下鬼,和自己一样,与明军有血仇大恨。
实在是让他不解,更让他失望至极。
此时他终于是看清了这些人真面目,可没办法,仗打到这个份上,他只能死战到底了。
他就不信,他这三千多勇士,还打不过没有铁甲护身,仅仅千人的明军骑兵。
可事实却是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巴掌,他这三千多人,没过多久就已经呈现败退之势了。
明军士卒早已做好了必死之心,而蒙古人可没有这种心理准备,根本就挡不住拼命的明军骑兵。
原以为这将是一场碾压之战,他们的一场围猎。
无奈之下,巴尔斯只得派人去求其他的部落首领援助于他。
虽然都是各怀鬼胎,可毕竟是盟友,其他几個部落见巴尔斯快要顶不住了,都是领着各自的军队冲入战场支援。
四个部落的青壮骑兵,足足有七千多人,这对于人数本就不足的明军骑兵来说,简直犹如泰山压顶。
可正在此时,李文胜领着八千铁甲骑兵,终于是姗姗来迟。
看到李威真的咬住了敌军,李文胜心中大喜,他这八千铁甲骑兵,定能一战而决胜负。
换了战马之后,在李文胜的军令下,明军当即就开始了冲锋。
巴尔斯看到明军主力冲来,心中惊慌不已。
不等蒙古人反应过来,明军的铁甲骑兵就已杀入阵中。
装备简陋的蒙古人,根本就顶不住具装骑兵的冲锋,他们的弯刀,根本就破不开明军的铁甲。
而明军精铁打造出的马刀,不管是砍人还是砍马,都是一刀见效。
且蒙古人本就不擅长近战搏杀,两军人数虽是旗鼓相当,可明军占据上风,蒙古人阵型瞬间就被冲了个稀巴烂。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巴尔斯坏了本贝勒大事。”
“这些蒙古人,也当真是废物,明军只不过一个冲锋,就招架不住了。”
一直在远处观战的黄台吉,已经忍不住大声怒骂了。
本来一切都已规划好,战场形势和主动具在他掌握之中,可这巴尔斯违令擅自出战,将他的部属给搅了个稀巴烂。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就要被击溃了,实在是废物至极。
可没办法,毕竟已经归顺了大金,如果真的见死不救,那大金在草原上的威信就会大受打击。
这些新近归附的部落,也会离心离德,将来想扩大势力,征服蒙古将会变得愈加困难。
这对于大金的未来和大业,影响颇深,黄台吉深知其中关键。
“让科尔沁的兵马上,两白旗各出一个甲喇的旗丁,速速出战援助,务必要全歼明军。”蜀南文学
三千精锐披甲旗丁,加上科尔沁的五千骑兵,在黄台吉看来,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两军的大混战,愈演愈烈,蒙古人本快要溃败,可建奴的支援,又让他们稳住了阵脚。
李文胜见建奴兵马加入战场,大松一口气,这场仗,他已经赢了一半了。
他敢于主动找敌军决战,所依仗的可不仅仅是明军有铁甲和锋利的马刀。
而是新近装备不久的手铳,虽然只有部分人有,可手铳的威力他早已见识过。
虽然不及火铳那般的射程和威力,可在这种近距离的情况下,已然是大杀器了。
之所以装备手铳,就是为了破甲,尤其是建奴的厚甲,打造再怎么精细锋利的马刀,都破不开重甲。
可在手铳面前,有没有重甲都是一样,只要击中,非死即伤。
果然,当建奴的三千重甲旗丁冲入战场时,还没等他们靠近明军,明军就已掏出手铳。
在一阵噼里啪啦的铳声过后,荒漠的土地上,多了不少身披重甲的建奴尸首。
看着刚刚还与自己一同冲锋的同胞,眨眼之间就倒在地上成为了死尸,不少建奴都没反应过来。
而后明军便开始了新一轮的反击,李文胜更是亲自领着百余精骑,身先士卒,径直杀入了建奴人群之中。
而他们手中的武器,也不再是马刀,而是铁锤,重斧等打击类兵器,都是专门为建奴的重甲而准备的。
虽然不能一击必杀,可相比于单薄的马刀来说,杀伤力还是极大的。
黄台吉引以为傲的八旗勇士,在明军的连番打击下,还没施展开来,就已经被冲散。
尤其是明军的手铳,他们根本不能敌,建奴的重甲,在手铳面前,就像纸一样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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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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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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