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之石榴精靠生子升级叶修老婆>第70章 70年代糙汉VS娇软小知青(6)
  无双等了五天,终于等来了穿着一身不错的衣服的宋云川,他脸上有些许疲惫,但不是很重。

  无双没有问他去干什么了,她知道得清清楚楚。

  这家伙让她给他五天的时间,然后把两个孩子拜托给其他人照顾,就直接上山了。

  他是昨天的抓到了一头野猪,好多的野鸡野兔等猎物,然后送到黑市那边卖了。

  是的,宋云川在黑市那边有点关系。

  他这个人不经常去黑市,但有时候上山打猎了会把猎物送到黑市的人那边,直接卖给他们。

  至于黑市的人怎么把这些猎物卖了,那就不是他该关心的了。

  宋云川这一次打猎也赚了大概有一两百块钱,再加上他的存款,凑出了三百块给无双当彩礼。

  “我不会让你吃苦的。”宋云川将30张大团结递给无双的时候,很郑重地保证道。

  知青院的人在看到宋云川竟然拿出这么多钱给无双的时候也很惊讶,这家伙竟然真的这么能赚钱吗?

  杨月和其他知青看向无双,难道她真的是慧眼识珠,在大部分人都觉得宋云川不是良人的情况下,发现了他其实是个潜力股?

  无双接过了钱,微笑着问他道,“一会儿去领证吗?”

  宋云川看着她收下了他给的“彩礼”,还问自己去领证,性感的喉结滚动咽了咽口水,点头道,“嗯。”

  无双笑眯眯地将领证该用的东西收拾好,然后冲着知青院其他人挥挥手道,“姐妹们,我要去结婚了,祝福我吧。”

  杨月、李安然等女知青:“……”

  看着他们知青院一朵花的无双被别人娶走的男知青们:“……”

  宋云川在离开之前看了一眼之前无双提到的高朗和瞿枫,眼神暗了暗。

  得尽快让无双搬出去,不能让她继续跟那两个人接触了。

  那个高朗和那个瞿枫,看着的确是很不错的样子。

  但无双只能是他的,谁都不可以从他的手中把人抢走。

  宋云川这么想着,伸出手握住了无双的手,在她抬头看他的时候道,“我们去跟大队长借自行车。”

  丰收大队到镇上需要走四五公里的路,看着娇娇软软的无双,他实在是不忍心让她走这么长的路。

  刚好大队长家有自行车,可以借他家的自行车去镇上。

  无双当然没意见,她也不想走路去镇上,四五公里的路,她得走到什么时候啊?

  反正她是不愿意的。

  宋云川带着无双来到大队长家借车的时候,大队长家的人知道他要跟无双去领结婚证都惊呆了。

  “云川,你真的要跟赵知青结婚了?”大队长是真的很震惊。

  虽然他知道宋云川是个好小伙儿,他自己也很看好这个年轻人。

  但他跟无双的差距的确是很大。

  虽然无双来丰收大队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他也听说这是一个家境很不错的小姑娘。

  据说她不喜欢干活,有好东西会拿出来让其他的知青帮她干活。

  这样的小姑娘,真的跟宋云川走到一起了?

  他们今天还打算去结婚了?

  宋云川点头道,“叔,可以借车给我们吗?去镇上太远了,无双她走不了。”

  大队长看向无双,见她那副娇气的模样也知道宋云川说得对,很大方地把自行车借出来了。

  如果是其他人,他倒是不会这么爽快把车借出去。

  自行车在70年代那可是堪比后世的宝马、奔驰这样的豪车,他可是宝贝得不得了。

  但大队长了解宋云川,他肯定会好好对待自己的爱车,所以借给他也不会推三阻四。

  宋云川借了车,就带着无双去镇上了。

  而大队长的媳妇还一脸惊奇道,“云川真的跟赵知青结婚了?”

  大队长媳妇是真的很不看好这一对,一个家庭负担重需要能帮他照顾家里、照顾孩子的媳妇,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娇气包,需要的是富裕的、能养得起她的丈夫。

  这两个凑到一起,真的能过得好吗?

  “云川这孩子,我当初想要给他介绍明香的时候他还说什么自己没考虑结婚。你看看,现在不就跟知青去结婚了?”大队长媳妇有些不太高兴道。

  明香是大队长媳妇的娘家侄女,当然不是她亲兄弟的女儿,是她堂兄弟的女儿。

  她的那个侄女的相貌有些普通,但人是很能干的,从小到大干活都很利索。

  大队长媳妇就认为自己的这个侄女很适合宋云川,毕竟宋云川家真的很需要一个人分担他的压力。

  可谁知道宋云川拒绝了呢?

  现在看到宋云川竟然跟无双结婚,大队长媳妇就知道宋云川实现其她娘家侄女长得不好看了。

  “哼,宋云川那小子,等他结婚就知道娶一个只有脸的女人到底是多么苦的事了。”大队长媳妇嘀咕道。

  大队长回头看她道,“说什么晦气的话?云川今天结婚你就说这种话,怎么当长辈的?”hΤTpS://WWω.sndswx.com/

  大队长媳妇瞪了他一眼,转身去忙了。

  很快宋云川和无双结婚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丰收大队,甚至他给无双的彩礼钱有多少都传出去了。

  宋云川给彩礼钱的时候整个知青院的人都在,所以这个消息还真的瞒不住。

  “三百块?宋云川竟然这么有钱吗?他竟然舍得话三百块当彩礼?”

  “那个赵知青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让宋云川拿出这么多钱娶她啊?”

  “三百块啊,宋云川怎么有这么多钱?他不会是借钱的吧?”

  “宋云川有这么多钱,怎么这些年还苦哈哈的?他是不是故意虐待不让家里两个吃好?”

  “三百块啊……”

  在知道宋云川给无双的彩礼后,丰收大队的一些大姑娘和一些婶子们都懊悔不已。

  竟然错过了一个金龟婿!

  平时还以为宋云川是个穷光蛋,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有钱!

  那可是三百块啊!

  这个年头,三百块可是非常值钱的。

  亏了亏了。

  早知道就把宋云川给定下来了,要是他成了自家的女婿,那这三百块不就是自家的了吗?

  现在三百块白白送给城里来的知青了,真的亏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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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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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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