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年代:恶毒女配的逍遥人生>第57章 恶毒女配只想当城里人(完)
  颜书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涯。

  哦,忘记说了,她学的是历史,她觉得既然转到了年代组。

  自然要将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都研究透彻了,以后做任务才不会吃亏。

  大二的时候,她又迷上了考古。

  再次听到王佳的消息,她才跟着教授从墓里回来。

  还是苏晚写信告诉她的。

  苏晚在信中说,王佳伙同刘家兄弟,将她男人杀了。

  原来是她男人年纪大了,那方面就不太行了。

  刘家兄弟虽然长得磕碜了一点,但年轻体力好啊。

  三人一来二去,还真搅合在了一起。

  据说是三人行的时候,被她丈夫撞见了。

  苏晚还在信中说,王佳的那些继子继女都很讨厌她。

  以王佳的性格,应该不会这么容易被抓到。

  很可能,是被她的那些继子继女给算计了。

  大概对方也没有想到,王佳会这么狠。

  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他们的爹给杀了。

  听说这件事情,在县城还闹得挺轰动的。

  最后,王佳和刘家兄弟都判了死刑。

  其实,苏晚和王佳的性格有些相似,她们都很清醒现实。

  不同的是,苏晚更善良,她不会主动害人。

  就连当初收了唐小酥二十块钱,她都会内疚。

  她想要过好日子,但她有自己的底线。

  王佳不一样,她嫉妒心强,还心狠手辣。

  她一心只想攀高枝,过好日子,就连同院子的姐姐,也能下得了手。

  会有今天,也是她活该。

  ★

  颜书考上研究生这一年,唐三爷还是走了。

  政策开放了,唐三哥也没有了后顾之忧了。

  他最后还是选择了下海。

  颜书将那箱子金条卖了,将钱给唐三哥的时候,差点没将唐三哥吓死。

  直到,颜书带着他去古玩市场转了一圈。

  他亲眼看到自己妹妹,花了二十块钱买的一捧珠子。

  挑出一颗,转手就卖了好几百。

  他这才相信,这些钱还真是他妹妹凭本事赚来的。

  唐三哥还感慨:“多读点书,多学门手艺就是好。”

  颜书能说,那些钱都是她打劫来的,和读书没关系。

  她不能说。

  她只能赞同的附和道:“对,多学一门手艺,多一条路。”

  这个观点,她还是认同了。

  所以这一世,她打算专心研究古玩。

  *

  唐三哥很有经商的天赋,以前是时代限制了他的发展。

  现在政策开放了,他带着他的那群兄弟,没过几年,就闯出了一片天。

  这一世唐家人都还在,他做事也很有分寸。

  不该动的东西,他都没有动。

  又是几年过去,唐二嫂在县城开了一家饭馆。

  她手艺好,夫妻二人又实诚,生意还挺不错的。

  这里距离家近,既能挣钱又能照顾到家里,夫妻二人都很满意。

  唐家的几个孩子也长大了。

  他们也是各有各的选择。

  唐画读书不行,好在长得好看,她就想当大明星。

  恰好唐三哥手里有钱,就投资开了一家娱乐公司,专门捧她。

  后来,唐睿考上大学,唐三哥就将娱乐公司扔给了他玩。

  唐睿一心想拉唐松入伙。

  结果唐松不声不响考了编制,选择走仕途。

  气得唐睿直接出国留学了。

  谁也没有想到,沉默害羞的大妮子,长大后会选择当医生。

  小时候喜欢看热闹的二妮子,最后当了一名律师。

  要说唐家众人谁发展的最奇怪,那就要数唐三叔两口子了。

  两人不声不响承包了一家屠宰场。

  唐三婶负责杀猪,唐三叔负责卖猪肉。

  杀着杀着,唐三婶就有些收不住刀了。

  唐三叔就说,县城的人口还是太少了。

  于是开始扩大客户圈,将生意做到了省城去。

  干着干着,两人名下又多了一家养猪场,一个家鸡场,一家养牛场.....

  等到两人有些收不住手的时候,已经成了省城首富。

  唐画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直接懵圈了:

  不是说我们家没钱吗?咋就成首富了?难道我们家比三哥还有钱?

  唐三叔也是才知道,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成了省城的首富。

  至于唐斌,听说因为他常年在外发展,排名的人都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

  干脆就把他除名了。

  唐三叔看了一圈自己的产业,开始觉得累了,想要提前退休。

  唐三叔:儿子,快回来,你爹我给你打下了一片江山。

  唐三婶:我们名下有这么多产业吗?那孩子他爹每天多累啊,儿子,快回来帮你爹。

  唐松表示信号不好,没有收到消息。

  屠老爷子已经退休了。

  现在女婿出息了,他可高兴坏了。

  没事就提着个鸟笼子,去公园和他的老伙计们打打牌唠唠嗑。

  “看看,这只鸟是翠绿,我女婿特意给我找来的。”

  老伙计们齐齐翻了一个白眼:

  你每天过来都要说一遍,我们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谁还没有一个女婿了?

  但他们的女婿,就是没有老屠家的女婿有本事。

  真气人。

  谁知道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居然还有翻身的一天。

  发达也就算了,居然还不忘孝敬老丈人。

  活该老屠得意,谁让人家会挑女婿。

  *

  颜书很喜欢看着古玩在自己手里,一点一点修复的感觉。

  她发现,每个古玩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

  她毕业之后,就选择留在了清大教书。

  唐妈妈以前还会催她结婚,后来看她一个人也过得很好,也就不管她了。

  主要是她前面还有一个唐三哥。

  唐三哥这些年,也是一心扑在事业上,完全没有要结婚的意思。

  好在家里还有二哥。

  说起唐家四兄妹,还是要数唐二哥最孝顺。

  唐大哥常年在部队,几年不回家都很正常。

  唐三哥这些年为了生意,也是四处乱跑,回家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

  颜书已经定居首都了,她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寄钱。

  但要和唐二哥比孝顺,她还是比不了。

  毕竟,除了钱之外,老人还需要陪伴。

  这是唐家三兄妹都给不了的。

  唯有唐二哥做得最好。

  *

  唐三哥的生意越做越大。

  颜书也不缺钱了。

  她就在清大附近,给自己买了一套四合院。

  没事的时候,就待在家里撸撸猫,看看书,养养花。

  日子过得清闲又潇洒。

  最重要的是一日三餐,还都是猫猫在做。

  想吃什么,还可以点菜。

  这样的日子,很多人看了都会羡慕。

  她最近新得了一面铜镜,里面蕴含的气息有些驳杂。

  看来镜子背后的故事还挺多啊。

  她这几天都在研究,隔壁什么时候来了一位新邻居都没发觉。

  直到对方敲响了自家的门。

  开门一看,居然还是熟人。

  “陆研究员!”

  一晃过了十四年,陆砚的头发居然全白了。

  “你好,打搅了。”

  陆砚看到颜书,眼睛微亮了一下,表情还是有些呆。

  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应该是保护他的。

  “要进来坐坐吗?”

  颜书觉得对方找她应该是有事。

  “谢谢。”

  陆砚很自然的走了进来,看到桌子上的铜镜。

  还用手戳了一下,又戳了一下。

  直到将它戳得距离自己远了一点,他在端端正正的坐好。

  目光涣散,一看又在发呆。

  或许也不是在发呆,而是在心算,只是不想和人交流罢了。

  颜书觉得,自己要是不问,对方可以坐在这里发一天的呆。

  于是直接问道:“陆研究员,你找我有事。”

  陆砚转头看了过来:“我想请你试穿一下衣服。”

  “好。”

  只是一个小忙,颜书直接答应了。

  陆砚确实打不过她,但他作为一名研究员。

  他在他的领域无疑是优秀的。

  对于这种人,颜书都会给与对方应有的尊重。

  没一会,就有人送了十条裙子过来。

  颜书回屋,换了一条红色的裙子出来。

  陆砚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他惊叹的说道:“真漂亮。”

  颜书觉得,他看自己的目光有些奇怪。

  她若是见过猫猫每次换了新皮肤,她看猫猫的眼神,她就会知道。

  陆砚此时看她的眼神,就跟她看猫猫的眼神,一样一样的。

  “这就是红色吗?书中写到像火一样,真美!”

  听到他的话,颜书这才仔细打量起了他的眼睛。

  随即恍然,问了一句:“他们在你的眼中是什么颜色的?”

  陆砚坦然的说道:“黑色和白色。”

  确切的说是,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黑白两色。

  第一次看到颜书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个小姑娘和其他人不一样ΗtτPS://Www.sndswx.com/

  正是因为好奇,他才会每天都过去晃几圈。

  就跟普通人看到一朵不一样的花一样。

  会觉得新奇。

  可惜,他很快就接到了新的研究任务。

  他的世界又恢复了以前的颜色。

  颜书了然,这是遭了天妒,眼睛天生有疾。

  在其他世界,她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黑白两色,五官有时候还会乱飞。

  看得人惊心动魄。

  陆砚眼中的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

  真惨!

  颜书将另外九种颜色也一一穿了出来。

  在陆砚的眼中,她之所以会不一样。

  那是因为她的灵魂太强,这方世界太弱。

  它能封印住陆砚的眼睛,却没有办法封印住颜书自带的神光。

  陆砚将一个礼盒递给了颜书。

  这一次他嘴角的笑容,终于绽放开来。

  一个很纯净的笑容,呆滞的五官都跟着生动了起来。

  “谢谢,你让我知道了,除了黑白两色之外,其他颜色都很美。”

  临死前能看到这些,陆砚很满足了。

  是的,他快要死了。

  他原本的身体就不好,再加上这些年一直待在研究院里。

  他已经油尽灯枯,马上就要死了。

  “我的荣幸。”

  颜书接过礼盒,从旁边的花丛中,扯了一片叶子下来,递给他:“给你的回礼。”

  陆砚顿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

  当他看到叶子到了他的手上,依旧没有变色之后,就笑了:

  “谢谢,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他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颜色。

  陆砚走了,颜书在院子里坐了很久。

  她想起了自己穿成瞎子的那一世。

  那是一个人鬼混居的世界,她的眼睛只能看到鬼。

  天天只能看到,奇形怪状的鬼在她面前飘。

  小奶猫跳了过来,在她脚边撒娇:“主人,你不开心。”

  “没有,我只是在犹豫,要不要将那支五百年的人参用在他的身上。”

  颜书打开礼盒,是一支英雄钢笔。

  “他也是一个英雄。”

  他为了这个国家,熬干了自己的身体。

  人参用在他的身上,总比前世用在那些无用的人身上要强。

  当天晚上,颜书就将人参当中的生机抽出,打入了陆砚的体内。

  陆砚和他出现时一样,无声无息又离开了。

  两年之后,颜书在新闻联播上听到了他的讣告。

  十三岁投身科研,终年三十九。

  真年轻啊。

  颜书还没有感慨完,这么一个天才,这么年轻就死了。

  那株五百年的人参,也仅仅让他多活了两年。

  然后,她就收到了陆砚留给她的遗物。

  一屋子的书,满满当当一屋子。

  在陆砚的心中,这些大概就是他最珍贵的东西了。

  没有什么特殊的资料,都是他曾经看过的书。

  所以天才,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

  颜书接受了陆砚的好意,将这些书都收进了芥子空间里。

  或许以后用得上了。

  这一世,颜书活到了九十多岁,将唐三哥都送走了。

  她才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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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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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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