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魔尊的港娱人生王道一>第14章 女神光环
  邓俪君走近,一双美眸凝视王莫尊,波光流水般的闪了闪,心头不禁微微跳了一下。

  这个王莫尊,真的是闻名不如见面,他比她想像中的还要帅气,还有一股子无法名说的气质。

  仿佛富有诗书气自华?是书生气质吗?

  不对,比那个要更温润,更厚重些,相貌看上去不过二十上下,可一双眼睛却有着仿若古井幽谭般的深邃,带着一股子引人入胜的神秘。

  此时王莫尊心头微生涟漪,深藏灵魂深处的心神微微悸动,一抹凡人无法看到的神光在双眼前一闪而逝,让他此时的眼睛看到超凡的盛景。

  在他的视角里,他看到邓俪君脑后缭绕着似云雾般好似仙佛神景般的偌大氤氲灵韵光环,这些好似灵气一般的灵光,是源自无数歌迷们对邓俪君的喜爱崇拜下的情绪灵性碎片凝结的灵光景环,只是极为松散,好似水蒸汽云雾一般随生随灭,没有丝豪超凡之能。蜀南文学

  这情景凡人不可视,不可见,只有他能见到。

  这已经算是女神光环了,只是除了象征意义以外,没有任何作用。

  若是在灵气充沛的修真大世界,她身上的女神光环足以让她立地成神,嗯,类似缪斯女神般的音乐女神。

  这一刻,王莫尊心生觊觎般的羡慕,若他能有邓俪君这般的灵环,以身为炉,提炼灵气的话,效率必将提升一大截。

  倒是不用太羡慕,早晚我也能凝聚出我的男神光环……

  邓俪君直勾勾的看着王莫尊,看到他也在直勾勾的看着她,一种被人看透的心慌感让她不禁心头连续微跳,不禁有些脸色微恼的头扭向一边。

  王莫尊见状恍然过来,心神收敛,故作腼腆的也别过头道。

  “抱歉,我第一次见到我心中的女神,有些失态了。”

  邓俪君闻言一楞,女神?随后噗嗤一笑,倒是有趣又新鲜。

  “什么女神,我也只是个唱歌的歌手而已,来来,先坐吧。”

  王莫尊微笑的与邓俪君面对面坐下,邓俪君直接从水晶茶几上拿起王莫尊带来的一个红苹果捧在手心,笑了笑道:

  “你把我比喻成红苹果,是真心的夸我,还是损我脸圆啊。”

  “当然是真心的夸你,你就像这红苹果又甜又好吃,美容又养颜。”

  说着,王莫尊随手就拿起邓俪君手里的红苹果,直接干脆的啊呜一口就吃了起来,苹果的芬芳香味在四散开来,又香又甜。

  这让邓俪君没恼却有些羞了。

  把她比作红苹果,又从她手里拿走红苹果,当着她面吃掉,这,这人怎么想的啊……

  邓俪君有些手足无措。

  她看着王莫尊在吃红苹果,她眼中波光流转,灵机一动也拿起一颗红苹果学着王莫尊那样干脆的吃了起来,苹果果肉在嘴里咀嚼着,香甜可口,确实美味,这让邓俪君觉得仿佛在吃自己,仿佛自己就是这红苹果般的女人,只是不只是自己在吃,面前的男人也在吃……

  两人默不作声的一同吃着苹果,很快苹果吃完了。

  王莫尊主动开口道。

  “君姐,我这次来是要来感谢你上次你的帮助,要不然我的歌也不可能上香江之声,公司安排的商演好多,一直抽不开身,所以才来的这么晚。”

  邓俪君听完后,脸色闪过促狭神色,装作不喜的反问道。

  “干嘛见面就叫我君姐,提醒我比你大嘛。”

  “不不不,君姐……那个,那个,我不是那个意思。”

  王莫尊心头一突,说错话了,忘了眼前的邓俪君可是很极在意自已年龄的人,这个骨子里古灵精怪的女人曾经在公共场合拿自己的年纪打趣,说这是个秘密。

  叫她君姐,看上去是尊重,其实是失分。

  那该怎么叫?

  叫邓姐?不比君姐好哪去。

  叫俪君?太突兀了些。

  那叫小姐姐?诶,那也太轻浮了……

  王莫尊绞尽脑汁的开始想怎么称呼。

  邓俪君这时噗嗤笑了。

  “看你那焦急的样,好了,不逗你了,叫我俪君姐好了,这样显得亲切些。”

  “啊?真,真的可以吗?”

  “当然啦,你叫我俪君姐,我也认你当个弟弟。”

  “好不好嘛,莫尊弟弟。”

  王莫尊心头一声哦呼,哦呼,直呼妖精!

  她怎么比真的女妖精还要让人心头发跳。

  王莫尊心头回想起他在修真大世界做魔尊时碰到的各类妖女,圣女,魔女,甚至真正的女妖精,也没有几个能三言两语就让他这样心头乱跳。

  “当然,当然可以,不过能不能直接叫我莫尊,不要加弟弟啊。”

  邓俪君笑出了声,“咯咯咯……好的,莫尊弟弟。”

  王莫尊:“……”

  两人聊了很久聊的很开心,直到快吃午饭的时候,邓俪君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到她的房里拿出一张未解开封皮的唱片,那正是王莫尊的迷你唱片《王莫尊》。

  “来,莫尊,签个名吧。”

  邓俪君笑着拿出唱片与签字笔。

  “你说你是我的歌迷,我也是你的歌迷呢。”

  “我很喜欢听你的大海,这几天睡觉的时候都要有大海伴奏来助我入睡。”

  “还有我的未来不是梦也不错,嗯,香江应该会有很多人喜欢这首歌的。”

  “应该卖的不错吧?”

  “确实还可以,已经卖到八万张,两白金,不过也是占了价格便宜的利处,毕竟只有两首歌,卖价只要20港币。”

  邓俪君闻言眼眸微亮,欣赏的眼光看着王莫尊。

  “哦,这么快卖到两白金了吗?”

  “卖到二十万应该问题不大,还有可能往三十万冲一冲。”

  “至于价格便宜这事,莫尊你可能不懂哦。”

  “只要歌迷愿意给你花钱买唱片,有了第一次的20块就会有以后的80块,等你攒够了歌再出一张大碟,轻松卖出三十万不是问题。”

  王莫尊谦虚的笑笑道,“二十万还能想想,三十万就算了,毕竟是国语歌,香江现在粤语歌更吃香些,而且……其实现在这情况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毕竟是新人,身份更是刚从内地游水过来,成绩如果太好也不是好事,稳稳发育,积攒名气就好。”

  王莫尊没有把关总监意图压制他的事情说出来,虽然他知道只要他说出来了,邓俪君极有可能开口帮助,但那像个什么?

  然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邓俪君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青涩少女,隐隐听出来这里面有些不对的地方,但是见王莫尊不愿直言,她也不好去多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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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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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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