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好男儿留什么辫>第698章欲先取之,必先予之
  “剪个辫子,还需要挑什么时间?至于承诺的钱粮,孤乃大明楚王,一言九鼎,又岂能不给?但倘若天下人都如腾先生这般穿着东虏的衣冠,然后说自己是我大明的臣子,孤难道都要给他们钱粮?”

  腾天绶老脸一红,马仲英的意思很明确,他的钱粮只能提供给明朝的军队,你平凉军穿着清军的军服,怎么好意思来索要钱粮,因此开口道:“这……!楚王殿下,这次大明和清军决战,平凉军虽然未曾参与,但总有牵制之功吧,至于剃辫蓄发,不过是个形式而已,只要殿下同意交付所承诺的钱粮,下官回返后,便请求我家大帅恢复汉人衣冠如何?”

  马仲英摆手道:“不必了,你去信王辅臣,就说孤说了,易帜换旗、割辫蓄发、穿明朝军服,这是孤的底线,满清的十万大军都在孤的马足下灰飞烟灭,康熙小儿更是在走投无路下上吊自杀,也不知是死是活,王辅臣若是识趣的话,理应自个到南都朝拜崇武皇帝,而不是拥兵自重,首鼠两端。”

  滕天绶也是川中名士,自诩辩才无双,这也是王辅臣让他来楚营商讨钱粮事宜的原因,可他没想到马仲英根本不按套路出牌,而是直接点明王辅臣不应该想着继续脚踩两条船,而是应该一心一意地跟着大明走。

  不过他也有几分急智,沉吟过后,就回话道:“殿下……西安久攻不克,我家大帅光复川省后,已然奔赴陕西前线,朝见陛下,莫如等拿下西安再说不迟,只不过前线军情如火,没有钱粮,下官只怕战事不顺,若是被清军打了反击,川陕恐得而复失啊!要不,我军先去辫换服,待解决了西安哈占,再来南都陛见如何?”

  思量来,思量去,马仲英还是勉强答应了王辅臣的请求,点头同意道:“也罢,既然军情紧急,陛见之事便容后再议,只要平凉军改弦更张,孤就命武昌调拨十万石粮食和十万两白银,押解四川,其余的物资待夏粮收割了再行调拨。”

  “就十万石!”

  闻得马仲英同意调拨一部分钱粮后,滕天绶都囔了一下,想说些什么,却连忙止住,再次躬身行礼道:“下官多谢楚王殿下!”

  “你一路远来,也辛苦了,这样吧,今日先在行在休息一天,明日随孤一起返回南都,你既是王辅臣的特使,朝见陛下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王辅臣麾下虽然只有四五万兵马,和拥兵十五六万的楚军相差甚远,但楚军连续征战一年多,将士们急需休整,在这个节骨眼上,马仲英认为还是先安抚住王辅臣,让他和清廷死磕,待稳固了江南的统治基础后,再解决他们不迟。

  想要马儿跑,就必须要让马儿吃的饱,但王辅臣却是一匹桀骜不驯的烈马,马仲英自然不可能一下子把他喂饱,因此只肯先拿出十万石粮食入川,至于割辫换装令和朝见崇武帝,其实是给清廷看的,为的就是让他们以为王辅臣已经完全倒向了大明这边。

  滕天绶虽然也知道马仲英的意思,但楚军刚刚取得如此大捷,气势正盛,形势比人弱,也只能勉强答应了马仲英的要求。

  待滕天绶下堂后,依旧留在花厅的陈德便说道:“殿下,王辅臣包藏祸心,其军攻入四川后,便进占了夔门,堵住了入川门户,明显就是防备我军,咱们再提供钱粮给他们,那不是资敌吗?还不如趁大胜之余威,出兵四川,把王辅臣赶回陕西去。”蜀南文学

  马仲英笑道:“孤又如何不知王辅臣狼子野心,不过,有鄱阳湖这场大胜兜底,孤量他现在也不敢和孤翻脸,柿子要按软的捏,孤估计王辅臣这会已经北上,想着趁清军新败之际,拿下西安,好扩充他的实力,甚至争夺天下的本钱。”

  张绍迁急道:“殿下既然知道王辅臣有异心,那就更不能给他们钱粮了。”

  “欲先取之,必先予之,孤要求王辅臣改弦更张,其意有二,一是从法理上,让天下人知道王辅臣已然投明,他若再叛,必定会被世人耻笑,二是把清廷的注意力吸引到王辅臣身上,咱们花点钱粮,让他们狗咬狗,岂不是更好?”

  张绍迁更好奇了,他道:“殿下,您又怎么知道清廷会和王辅臣死磕,而不会让出西安以拉拢王辅臣?”

  “呵呵,清廷一直标榜他们是天下共主,在南方吃了我军这么大一个亏,若是西北又闹出明军,他们又怎么可能不出兵剿贼,若不出兵,他们又何谈什么天下共主,王辅臣有五万兵马,十万石粮食也只能撑两个月,便是给了王辅臣,他也翻不出多少风浪来。”

  自吴三桂反复以来,江南战事连绵十余年,尤其是湖广和广西二省,民生凋敝的紧,因此楚军的重心肯定是要放在恢复民生上,只有有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才能在将来的北伐事宜上毕其功于一役,彻底剿除伪清朝廷,稳住王辅臣,让他扰得清廷不得安寝,便是马仲英给予平凉军钱粮的一个主要原因。

  南都!

  鄱阳湖大捷的消息传来后,整个南都都沸腾了,通过水师传来的消息,楚王殿下全歼十万清军,生俘伪清安亲王岳乐,逼的伪清皇帝康熙上吊自刎,至今生死不知。这刻无数的百姓传唱着楚王殿下的盖世功勋,酒楼里、茶肆中,一个个割去了脑后辫子的士子,穿着网巾大袖提着剑引吭高歌,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南都城北的一处酒楼内,几个士子一改往日涂脂抹粉,章台宿柳的颓废,举着剑在那里喝着最烈的酒,吟唱着最豪迈的诗句,高谈阔论。

  “楚王殿下出征以来,生俘一个满洲亲藩,好几个督抚,甚至将康熙的随驾大臣一锅全端了,此等丰功伟绩真是旷古烁今,如今恢复在望,我等且为楚王殿下贺,为大明贺,诸君饮胜!”

  许是喝多了,新进浙江举人王学斌的脸上涨的通红,但他却丝毫不以为意,依旧两杯中之酒一饮而尽,起身喝道:“店家换大碗,如此小杯安能尽兴?”

  同座的另外几个举人也是拍桉叫好,朗声说道:“……王兄所言极是,金戈铁马,楚王殿下气吞万里如虎,当用大碗为之贺。”

  一旁的广东举人陈文忠亦慨然而起,勐然拔剑,弹剑道:“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我意去九江前线投军,为楚王殿下赞画军务。”

  “咣当!”

  “好,陈兄果然豪情,今秋的会试,我等就不考了,只要能到前线杀敌,便是楚王殿下让咱们做个书办,也是甘之如饴啊!能为我汉家天下略尽绵薄之力,便是身死沙场又有何惧?”

  王学斌将手中酒杯勐地往地上一掷,当下提起宝剑就嚷嚷着要去九江投军。

  “同去,同去!”

  王学斌说完投军,另外几个士子亦群起响应,一个个咋咋乎乎就出了酒楼,却是连酒钱也忘了付。

  店小二刚想上去阻拦,却被老板王有财生离去的背影,口中喃喃地说道:“老子要是年轻个十岁,还开什么酒楼,早跟着楚王殿下去打鞑子了。”

  王有财这么一说,引得酒楼内的一众酒客哄堂大笑,有相熟的就揶揄道:“王老板,你也不看看你自己胖成什么样子了,楚王殿下会要你投军,做梦吧!”

  王有财怒道:“老子是胖,但老子饭做的好,将士们前线打仗辛苦,老子给他们做点好吃的,不行吗?他奶奶的,明天老子就把这破酒楼盘出去,报名投军,我就不信了,凭我的手艺,楚营的伙头军都当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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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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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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