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造反,那就必须有人作为基础,白沙百姓对大明朝如此热情,马仲英自然是乐的将白沙百姓带进龙山。
“呃……!”
正在组织镇民替马家军套牲口的镇长张老实懵了,天地良心,咱们真的只想礼送你们出境,没想投奔你们大明兵啊,可是他却不敢说出反对的话来,眼前明将的长刀到现在还是一片血红。
云南不同于中原,把控地方的并不是士绅阶层,而是各地据寨自守的土司又或是地方上的族老,这些人乡土观念极重,当听到明军要带他们走时,镇民们就是纷纷抬头看向张老实。
“怎么,你们不愿意?难不成你们想当汉奸?”
马仲英语气开始变冷,一切都是假的,镇民们如此踊跃,原来他们这是把咱当瘟神呢,但即使你们把咱当瘟神,咱也要把你们全都带进龙山。
马家军太弱了,拢共只有八百兵加三百降兵,为了应付清军的围剿,就必须尽快扩充实力,如何快速扩充实力,那只有效仿李自成和张献忠,裹挟百姓入军。んτΤΡS://Www.sndswx.com/
白沙镇并不大,此前乌蒙山那场大战,早就将南来北往的客商吓走了,如今镇子里也就四五百个村民,以三百兵强迫他们进山,并不是什么难事,且龙山距离白沙镇只有七八里地,只要行动迅速,天明之前,就能全部进山。
“巴叔,你留下来帮衬一下我二哥,此地就交给你了,我和父帅他们去休息。”
术业有专攻,要裹挟百姓,自然要有业务精通的人打理,巴思克跟随马宝多年,也是一个积年的大寇,有他统筹,必能事半功倍。
“好……五公子,您放心!”
巴思克扭头看了一下马宝,见马宝不置可否,当下拱手领了马仲英的将令。
马宝知道马仲英说什么要带白沙百姓入山抗清,其实和当年闯王李自成扩军的手段一样,就是将所有百姓全部充入军中,壮大自己实力的一种手段。
要不然就凭马家军这一点半点人马,清军根本不会放在眼里,可人一旦达到几千人,那在清军眼里就是一支上规模的武装,毕竟他们不知道马家军内部到底有多少真正的战兵。
有两千人规模的武装,若是攻打一些小的县城,城内的守军断不敢出城接战的,因为光看人数,就能吓死他们,所以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股贼寇洗劫城外的村镇。
当年闯王之所以能成事,就是依靠这种裹挟百姓入军的办法,流寇出身的马宝对儿子行此卑劣的手段壮大队伍,并不排斥,毕竟大周已经差不多完了,大明同样差不多完了,只要能继续反清,谁还在乎用什么手段。
马仲英、马宝为了明天一早偷袭桑格大营必须要休息,巴思克和马仲兴却不得不硬起头皮开始收拢城内的百姓。
当然,美其名曰是收拢,其实就是拿刀逼迫,血淋淋的长刀抓在手上,有敢于出言反对的立马利刃相加,这里下手最重的就是那些新附的绿营兵。
他们这会已经割了辫子,在马家军的监督下对着镇内的百姓吆五喝六,仿佛要将心中的怨气全都发泄到百姓身上一样。
除了武力逼迫以外,巴思克这个积年大寇更是发挥了他当年当流寇的特长,也不知在哪里找来了几张八仙桌子,待士兵将镇子里的五百多百姓押到镇子中央时,就往桌子上一跳,举着火把对着白沙镇的百姓呼喝起来。
“你们想不想顿顿有饭吃?”
顿顿有饭吃说起来容易,但在这明清易鼎,三藩乱起的年代,对普通百姓无疑是十分奢侈的事。
“这等好事,我们哪个不想!”
被驱赶过来的百姓登时一片哗然,在火把的照耀下,一个个神情激荡。
“我就知道你们想,不光你们想,老子同样想,但狗日的鞑子和周国的吴三桂不想,他们为了他们的王图霸业,不光征发了我们男人去当兵,而且还抢光了咱们的粮食和钱财还有女人,所以我们没有饭吃,你们说,你们甘心就这样被他们盘剥吗?”
“这……!”
百姓们不敢说话了,这明将的意思太清楚不过了,就是在蛊惑他们去造反。
“怎么你们怕了?老子原以为咱们云南的汉子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原来全都是孬种,你们就这样窝窝囊囊地看着满洲人抢光你们的银子和女人?”
请将不如激将,巴思克这个资深的老寇将当年高迎祥、李自成等人蛊惑人心的手段学的通透,为了收拢人心,他甚至将旧主吴三桂都算成了反面典型。
“你才是孬种,操你大爷的,谁没有胆子和满洲人干了,当年孙国主在云南时,我大伯就是他麾下的驾前军,老子随你们上山。”
仗义皆是屠狗辈,有胆小的就有热血的,张老实怕事,可他儿子张绍迁却不怕事,满洲人有什么好怕的?大家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难不成留了一根老鼠尾巴就成天兵天将了?
云南民风本就剽悍,有一个带了头,顿时就有五六个年轻人在人群中鼓噪,只一小会,白沙镇的男丁几乎全都跟着高呼起来。
张老实看着儿子带头要加入大明兵,急的老脸涨的通红,可这会人心已经被鼓动起来,他哪里还能阻止的了。
本着趁热打铁的原则,趁着百姓的热乎劲还没过,立即带他们转入龙山。
五百余百姓,其中青壮约有两百多人,其余的都是老弱妇孺,巴思克当下把所有的青壮全都编入了军中,让他们负责护送百姓以及家中的粮食和财物转入龙山。
白沙镇由于扼守要津,百姓们相对富裕一些,但家中的家什也就是那么回事,铁锅、米粮,农具以及一些家禽和牲畜,剩下的就是换洗的衣裳和存下的钱财。
大件可以打包装车,钱财可以随身携带,至当夜子时,所有的东西就收拾停当了,马仲兴也不敢再做耽搁,带着人就奔龙山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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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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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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