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你大姐呢?你难道忘了,你之前答应我们,要把你大姐嫁给虎子哥吗?”
“还有我,还有我。”
“我也是。”
一帮半大孩子围着一个穿红肚兜,黑裤子,披着破烂衣服的小孩。
小孩就额头的扎了一个小辫。
只有穿过铜钱孔大小。
这就是赫赫有名的金钱鼠尾。
就为了这么一条辫子。
当年杀得人头滚滚。
新时代了就连满人都不留了,可民间还有一些人偷偷的留。
不知道他们想纪念什么?
“你胡说,我什么时候说了?”
于榔头大喝。
“你忘了,你吃我糖的时候,怎么说话不算话了。”
虎子哥喝道:“你是不是不记得我这沙包打的拳头是什么滋味了?”
“我,我没有。”
于榔头红着眼,喝道:“我没卖我姐。”
“臭小子还敢嘴硬,找打。”
虎子抬手就要打。
可却发现怎么打都打不下去?
一扭头就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男人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新裙子的女人。
这女人长得好漂亮啊。
仙女吗?
不,好像,好像有些眼熟?
于莉!
于榔头的大姐,于莉。
“媳妇,你回来了,”
虎子脱口而出。
啪!
王大柱直接一巴掌呼在他的脸上。
立刻印上了五指山。
“小子你说谁是你媳妇?”
“哇!”
虎子立刻哭了起来。
其他的小孩也哄一下散了。
一米八五的大高个,整个人站在那,跟一座小铁塔一样。
谁热的起?
都跑了。
“再敢胡说八道,我就把你的嘴给你封了。滚吧!”
虎子连滚带爬走了。
“姐,姐,大姐,我,我没卖你,他,他们胡说。”
于榔头看着于莉,直接扑过去?
“臭小子,总算姐没白疼你。”
于莉抱住于榔头。
虽然是她弟弟,可却是她一手带大吧!
姐弟俩感情不一般。
于莉摸了摸于榔头的脑袋,忽然想起来什么,吼道:“臭小子,撒开,你看你弄我的一身,我裙子是新买的。”
“我不,我不,姐姐,你这回回来我就不让你走了,我要让你陪着我。”
于榔头抽着鼻涕。
新买的裙子已经在印花纹了。
于莉心疼坏了。
“行了行了,你别闹了,给你糖吃。”
于莉赶紧哄道。
“我,我不信,咱们家连饭都快吃不上了,还怎么吃糖??”
于榔头不傻。
“在这?”
于莉拿起一个纸包,道:“姐姐什么时候骗过你。”
“真的?”
“嗯!”
于榔头得到准信,一把抢过纸包直接往自己家里跑。
“你个臭小子,怎么都拿走了,快回来?还有没有一点礼貌?我平时怎么教你的?”
于莉气的跺脚。
可于榔头哪里管这样。
他一年也不见得能吃一回糖。
这次这么多,我要藏起来,不然就被虎子抢走了。
于莉跳完脚想追,这才想起来王大柱。
“大爷,真真是不好意思。我,我弟弟,没见过世面。”
于莉有些不好意思。
“男孩子嘛,调皮一点好,调皮一点才有本事。”
王大柱笑着道。
不仅想起来他小时侯。
虽然已经是九十年代了,但是家庭条件也不是那么富裕,想吃一块糖也不容易?
两个人一起回去。
“于,于莉,是吧!”
一个邻居走出来,看到于莉跟王大柱走在一起,忍不住诧异的问。
“翠儿妈好,我就是于莉。”
“哎呀,真是于莉呀!这才出去几天变化太大了,我都快不认识了。这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呀,对了,我听说你结婚了,这,这,这位不会就是你男人吗?真是一表人才,一表人才呀!”
“翠儿妈,你误会了,这不是男人,是我主顾,我是给大爷做保姆的。顺便澄清一下,我也不是去嫁人了,而是去大爷家做保姆了。”
于莉脸有些红的偷偷瞧了一眼王大柱。
那娇羞的模样,的确很惊艳。
翠儿妈满脸笑容,可实际上骨子里已经嫉妒坏了。
这还是那一个穿着满身布丁,走路都不敢大声说话,都不敢高声语的丑小鸭吗?
难道女孩子嫁人好,变化这么大?
可我结婚也没什么变化,反而变得越发丑了了。
“哎呀,于莉,你这可真是找了个好人家呀!看看你穿的你这裙子不便宜吧!”
“也不是很贵,只不过是的确良的,几块钱一件。”
于莉微笑着道。
“我的天呀!几块钱一件,几块钱够一个人的生活费了?”
翠儿妈震惊的张大嘴巴。
“嗯!还行吧!翠儿妈,您,您先忙着,我还还没回家呢?”
于莉笑着道。
“好,好,慢,慢走。”
翠儿妈目不转睛的看着于莉跟王大柱一起往前走。
等两个人没了身影,翠儿妈才暗淬一口:呸!狐狸精。
果然这女人一变坏就有钱。
还的确良的。
真以为我不知道啊!蜀南文学
这种衣服只出口。
国内根本就没有卖的。
就算有一两件卖的。
也是残次品。
可就算是这些残次品,也让干部家庭的人给抢光了。
可王大柱不就是老干部模样吗?
难不成于莉真的攀上高枝儿了?
“翠儿妈,跟你说话的是谁啊!看着一身穿的非富即贵啊!”
“谁!老于家的?”
“谁家?”
“就是胡同罪里边于老师家的大丫头于莉。”
“于莉?不可能吧!这于莉我们可是天天见,那黄不拉几,瘦不拉几的,你再看看这,那叫一个白?”
“谁说不是呢?这才出去几天呀?变化这么快我都不敢相相信?还以为她中了邪术呢?”
“啧啧!没想到这乌鸦飞上枝头变凤凰了,那个跟着她来,拎东西的人是她男人嘛?”
“什么男人?”
翠儿妈冷笑道:“是她主家,她也不是嫁人了,而是给人家保姆去了?”
“当保姆,当保姆就穿的这么好?”
“航姆谁没见过呀?咱们胡同没当过保姆的,其他胡同没当过保姆的,一个比一个穿的朴素,肯定跟那男人有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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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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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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