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精致的帆布鞋,不偏不倚的正好打在了李旻的头上。幸亏只是一双鞋子而已,要是换做什么铁块之类的,他的头上早就起包包了吧。
啊,是一只女生的帆布鞋,李旻朝着地上看了看。
他还是名高中生,没有经历过人生的大起大落。他脑子里此刻开始胡乱猜疑了,会不会是有人要跳楼,然后捷足先登了呢?不是,应该是捷鞋先登,鞋子先下来,然后人再随后。
等了半天,李旻也没见什么人掉下来过。
就算掉,也必须是个女生,这样的话,那打在他头上的帆布鞋就可以很好的解释了。
他很好奇的朝小区楼上看去,只见五楼的窗口处正有一位妇女。甭想了,十有八九就是她的。
“阿姨,这双鞋子是你掉下来的吗?”李旻很有礼貌的问道,这要是换成个男的,他直接狂奔到五楼也要拳脚相加一番。
“你先拿上来吧,那是我女儿的鞋子,看见今天有太阳,本来想给她晾晒的,却一不小心没拿稳,掉了下去。”中年妇女大声的说着,看到楼已没有任何人的身影了,想必他正应该上来了吧。
“等电梯多费事啊,我还是抓紧爬楼梯吧。”李旻看着电梯外面等候着的其他人,估计就算整个电梯都被人钻进去,自己也挤不进去,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
刚才的那画面,我好像在什么书里面看到过。李旻一手拿着帆布鞋,一边思考着问题。
那帆布鞋是洗过的,里面留有洗衣粉的馨香。如果真是有味道的话,他肯定会拿一个塑料袋套上,然后像送外卖那样的送上去。
“喂,是520号的王女士家吗,您的外卖到了,麻烦你开门取一下。是一只帆布鞋,记得五星好评哟,亲。”
对了,是施耐庵所著的《水浒传》,里面有一回书说,潘金莲把个发簪掉到了楼下,刚好被路过的西门庆给捡了个正着。这画面,不就是自己刚刚所遇到的么。只不过,发簪变成了帆布鞋,而故事还是以前的故事。
嗨,我又特么乱想了。呸,我又不是西门庆,顶多算是东门庆,因为我从东门进来的嘛。那位妇女,也不是潘金莲。好,就这样。
李旻正寻思着,手里拿着的帆布鞋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非常的熟悉,像是有一种很亲昵的感觉。
不知不觉间,李旻来到了那位妇女的房门前。
门是开着的,但李旻还是习惯性的敲了两下门。
“进来坐坐吧,我给你倒杯水喝。”那妇女的声音,又一次的响了起来。
既然人家都这么热情相邀了,李旻岂有好意思拒绝的道理。他推开门,径直的走了进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茶几,旁边就是沙发。而茶几的正对面则是一台52英寸的大彩电,此时正播放的是《情深深雨蒙蒙》中最煽情的片段。看到有客人来,那位妇女只好将音量调到了最小,电视却并没有关,还依旧在演着。
整间屋子虽然不怎么宽敞,但摆放的家具却是井井有序的。看的出来,这全是中年妇女一人的功劳。
“阿姨,鞋子我拿上来了。”说着,李旻就将那只帆布鞋给递了过去,“家里有没有那种晾衣服的勾子,鞋子后面不是有个小圈圈么,你就勾上,然后挂起来,中午就能穿了。”
“咦,我怎么没想到哩,小伙子,你这回可是帮了我大忙了,谢谢你啊!”妇女客气的说着,一边去衣橱寻找衣架去了。
“你今年上高一吧?”妇女边忙活边问道,一边还不忘给李旻倒茶。
“对,高一新生。”李旻又多抓了一把茶叶,毫不留情的扔进了杯中。放多了也就不打瞌睡了,要不然待会上课被老师看见了,那得多尴尬啊。
“你慢点喝,我这可是刚烧开的水啊!”
“啊,怪不得这么滚烫。”幸亏李旻刚才只是抿了一小口,要是他狂饮而下的话,指不定会被烫成什么样子咧。
“喽,这儿有凉菜,还有馒头,你先趁热吃吧。”说着,中年妇女就去阳台晾晒鞋了。
茶几上有个锅盖,李旻打了开来,果然是一盆凉菜。光看上面的色泽,就让人很有味口啊。马家香油的那种香味,均匀的散发在水晶粉条的周围。深绿色的海带,就像是翻飞的大雁一般,在凉菜的海洋里驰骋着。用筷子轻轻一挑,你就会发现,还有一些小虾米,也贯穿在其中。要不是可以隐约窥见小虾米那颗圆圆的黑眼睛,李旻很有可能就错当成粉条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炒菜王的调料,也像凑热闹似的,纷纷挤进了李旻的嘴里。豆腐皮,就像是村庄里蜿蜒的公路一般,横亘在这美食的世界当中。泛着红色的并不是红烧肉,而是双汇火腿长,虽然它的腿确实很长,但入口即化的那种感觉,就迫使的你还想要再尝它一口。
就是这个,老干妈的味道。原以为,火锅和它最配,今天尝了才知道,老干妈和凉菜也本为一家。
没有了老干妈的凉菜,就像是没有了凉菜的老干妈一样,毫无特色可言。
要李旻说啊,这两样东西必不可少才最好。他可不想人类没有了书籍,雄鹰没有了翅膀似的将老干妈从凉菜的世界里分离出去。因为,他很舍不得啊。
豆腐,也有,镶嵌在整个凉菜的中间。不拿筷子去挑挑,你还不一定能发现哩。它就像是未出阁的闺女一样,害羞的很呐。但当真正将它品尝到嘴里的时候,你才真正体会得到,什么是舌尖上的美食。眼前的这盆凉菜,就是的呀!
看着豆腐玲珑可爱的模样,李旻忽然想起了细胞膜的流动镶嵌模型,何其的酷似啊。
没过多久,一大盆凉菜就被李旻给消灭光了,连一根小小的粉条都不曾留下。这多么像刚分手的情侣啊,什么都留不下。“上衣脱了,那是我给你买的。”
“鞋子脱了,那是拼多多上好不容易砍价才砍会来的。不,你还是穿上吧,我怕你到时候熏死我。”
“279开头的那个QQ号,你也给我留下,我还要用它来和小姐姐一起吃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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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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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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