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通知有个会议在首都召开,我必须出席参加。”
“可前两天我做了个噩梦,梦见有人把你从楼梯上推下来了,梦里感觉就像真的一样,我直接被吓醒了。”
开会是正事,池皎皎阻止不了,她眼神一转,编了个说辞从旁提醒。
看到她拧起眉头,一副心有余悸的后怕表情,华仲远胸口暖暖的,女儿虽然还没正式改口叫他爸爸,心里却是惦记着他的,这让他倍感欣慰。
他忍不住抬手揉了下她的脑袋,“老话都说梦是反的,不会有事的,别担心。”
凭池皎皎看电视剧看小说的经验,一般这样说的,十有八九要出事。
她板起小脸,严肃道:“您别不放在心上,我做的梦向来准。”
“之前岛上刮台风,我就是因为提前梦到了灾难发生,才会相信周叔的'疯言疯语'向军区提前预警,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所以您必须引起注意,能不走楼梯就不走楼梯,非要走的话,不要把后背露给别人。”
池皎皎在特大风灾中立功的光荣事迹,华仲远听方师长讲了不下五遍,还把发表在大众日报的那篇文章给收藏起来了。
此刻听她拿这件事举例子,华仲远不由正了脸色,答应下来。
“好,我一定注意,老宅就有楼梯……那这次回去我就不住东城大院了。”
池皎皎好奇,“那住哪?招待所?招待所也有楼梯。”
华仲远道:“我在首都有几套四合院,文化街的离开会地点很近,可以住那里。”
池皎皎:“……”
在首都有几套四合院,还有,文化街是在二环内紧挨着博物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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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如此丰厚的家资还能扎根西北潜心科研,华仲远一颗红心实在令人敬佩。
想她在岛上折腾这个忙活那个,也才从领导手里坑来了一套覃市的小房子和一辆配车,就这还要被方师长指着鼻子骂一句黑心萝卜呢。
华仲远有随身携带钢笔和纸的习惯,写下文化街住所的具体地址,又把备用钥匙交给池皎皎才离开。
得知池兰香和薛家振要提前办酒,池皎皎进屋跟林杏花打了个招呼,当天下午就带着包裹来到邮局。
虽然没有几套四合院那样豪横,但她凭自己的本事混到了一辆配车,出行十分便捷。
而且司机还是自己人,陈磊。
这可不是她挖墙脚啊,是顾铮不放心她一个人出行,特意派来给她当帮手的。
“嫂子,你别动,我来拎!”
陈磊十分卖力,车一停好就跳下来拿包裹。
包裹是寄给顾家的,里面装的是池皎皎在空间培育的可以用来留种的亲本草药种子,还有搜罗来的几本有关草药种植、病虫害防治的相关书籍。
自随军来了岛上,跟顾家的书信就没断过,她和顾铮在部队打拼,婆家人在桃源村也没松懈,药田在他们的打理下收成极好,已经在县里主持下推广全公社,这就需要大量的改良种子。
南阳县那边让黎芳父亲打电话过来洽谈,池皎皎也没推辞,十分爽快地揽下了育种工作,反正育种工作对于她而言就像吃饭喝水那么简单。
经她改良后的种子生长周期短还高产,是其他任何品种也比不上的,县里显然清楚这点,不仅支付种子钱,还把顾家人的福利待遇提上来了,如今顾家也算是公社一等一有脸面的人家了。
池皎皎指了指窗口,对陈磊道:“那你按照上面的地址帮我把东西寄了,我去打个电话。”
“没问题,嫂子你去吧,寄好了我在外面等你。”
这年头打一通电话的前摇格外漫长,先由总机转线路到桃源村大队部,大队接听后通知顾家人,估摸时间到了才又再一次打过去。
“皎皎!?”
“你和老二在部队一切都好吗?天冷了你在那边过不过得惯?肚里孩子还闹你不,吃饭咋样,还吐不吐?你娘到那边了没……”
电话那头是顾母,一连串问了许多问题,声音爽利,中气十足,听着身子骨很是健朗。
池皎皎脑海浮现婆婆的面容,会心一笑,耐心地将她的问题挨个回答,又提醒她过段时间收包裹。
“诶,好,我记着日子,到时候就让小杰去取。”
池皎皎目光在邮局内环顾一圈,对着听筒道:“娘,我让小杰小静帮我盯着池家,这两天有没有什么动静?”
“我正想和你说这事儿呢!”
顾母看了眼老村长,后者识趣地到外面抽烟,还顺带手把门关上了。
“池家收到信后高兴疯了,村头村尾逢人就吹嘘池兰香要嫁首都大官的儿子,寄信来喊他们去首都吃酒。”
“昨天堵在村长家里让开的介绍信,听说明天一早就要坐火车上首都了……”
与此同时,桃源村臭气熏天的马厩内,池家正为了谁去首都闹得不可开交。
钱红燕双眼赤红,不肯让步道:“我也要去首都!”
老大媳妇赵娟在劳改,柳寡妇大着肚子不肯来马厩住,伺候一家老小的活计就落在了她这个三儿媳妇头上。
洗不完的臭衣服,挑不尽的大粪,每顿落到肚子里的却只有野菜汤和杂面疙瘩。
没了林杏花这头老黄牛,如今的钱红燕一脸菜色,双颊凹陷,像个干瘪的黑鬼,哪还有半点往日受宠幺儿媳妇的影子。
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她一天也忍不了了,她要投奔女儿去。
池老太一巴掌扇在钱红燕头上,“兰香信里说要给咱金宝在首都安排工作,你去干啥,丢人现眼的玩意儿!”
“寄回来的钱够买五张火车票的,凭啥不让我这个亲娘去?”
钱红燕被打了也不松口。
兰香去首都给别人当女儿,这是第一次往家里写信寄钱。
信里说她在首都住二层洋楼,每天吃鸡蛋喝牛奶,顿顿鸡鸭鱼肉,穿新衣服戴手表,出门四个轮子接送,还有专门的保姆伺候。
简直神仙一样的日子。
最令人欣慰的是,兰香没有忘本?
结婚前专门写信回来喊家里人都去首都,不仅管吃管喝管住,还说通华家给他们安排了不用干活就能领钱的工作。
泼天的福气啊,最该去首都的就是她这个亲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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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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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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