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花现昨日墨哲老咸鱼>第8章 魁
  已有之事,后必再有,已行之事,后必再行。

  透过他的眼睛,恬静的村庄在我眼前荡开涟漪,那天,狂风肆虐,凶恶的风声吞噬了一如既往的宁静。

  “你快跑,你快跑。”

  红色的围巾遮掩了陵绯的视线,风似乎永不停息地吹着。

  世界上第一个盎克撒·斯科特,倒在了他的面前。

  身为穿越人和魔种的儿子,一个十足的杂种,几乎不被任何一个势力待见,就连想找个工作,做到基本的温饱,都是一件难事。

  但总是得有盼头。

  就像深海中也会有微弱的光亮,亲情,微薄友情作为承载他心灵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死命抓着,不肯松手。

  “我真的很怕疼,不要让我去了。”

  “好啦好啦,那就躲在我身后吧,不管你成绩多好,没有这些学分,终究是毕不了业的啊。”她看着他,眼镜好像聚光灯,让他半晌无言。

  所以他无所谓伤痛,无所谓孤独,他愿意承受地狱的一遍遍洗礼,他愿意从一个小孩变成大人,愿意一次次参加征伐,只为了多守护一个人,多保护一个魔物。

  “你没有名字吗?”

  “嗯...”

  幼年时期的他低语着。

  “那么,就叫陵绯吧,以后,我就是你女朋友了。”

  她紫红色的短裙摇曳着,和那天盛开的彼岸花一起,在大地上起舞。

  他的父亲从没管过他,母亲在记忆中一直都在做家务,甚至于闲暇时候,也在用圣光驱散邪物,保护单纯的他。

  他并没有忘记,所以他眼神变得坚毅,他在地狱痛苦的磨练中,在重生对灵魂不可逆的伤害中,身体越来越坚强,直到有一天,他终于重新转世回了半魔半人的自己。

  没有过多解释,他自转生成功开始,就不断修炼,只因地狱中的十七年,一百七十年,一千七百年,或者说,按照异世界的说法,在泽圣笼中度过的百重孤独。

  历史总是会重演,但幸运的是,这一次的风,直到他十七岁才来,所以,这一次,他赶上了。

  身为盎克撒·斯科特人,他终于敢挡在他唯一的友人前,螳臂当车的勇气,飞蛾扑火的无畏,壮阔的心情和不屈的信念,最终还是感动了神樱树,它落下自己的恩赐,风的力量充斥了他的心。

  “陵绯,诞生了。”

  当时的泽圣正兴致勃勃地看着,全然没想到,这会为整个泽圣笼带来覆灭。

  他成功凝聚了风的力量,霎时间,空中阴云密布,空气中氤氲着他存积了很久的愤怒,他身体像后弯着,呈月牙状,风因为核心的嵌入而变得有了能量,狂风凝聚成了龙卷,高达千米,恐怖的力量卷起大量的沙土,随着沙土在他身体上的覆盖,他完成了双元素的共鸣。

  空间扭曲着,牛头人身魔物和马头鸟翼魔物以及身着紫色长衫的人后退着,跑进了空间扭曲形成的空间隧道中,来不及的,都被卷进去了狂暴的龙卷风中,被撕成了碎片。

  风雨过后,阴云终于不堪其重,降下了满天冰晶,星屑从天空中落下,整片村庄都从即将灭亡的恐慌中苏醒过来,欣欣向荣的空气开始被人们吸入,盎克撒·斯科特人们从屋内走出,满怀感激地看着拯救自己的英雄。

  有了风的助力,又怎么会停下脚步,他跟随着桃红色短裙的女生,一起去拼搏厮杀,三年间,杀了将近百余想要挑起战争的祸首,期间虽然也有过困难,但还好,都挺过来了。

  他和稻瑶在一次次的野炊,风餐露宿,韦编三绝后,终于在那一天,一场意外,正式确立了情侣关系。

  但魔种的世界,穿越者的天堂,从来不会有人换位思考,除非他已行将就木,当时的盎克撒·斯科特,被人类和魔物一起围剿,终究,他还是没能顶住,稻瑶被封印了。

  白玉塔巅,他见到了白云真君,一身飘飘白衣,蔑视世间的傲,让他竟不自觉跪了下来。

  “求求你,救救稻瑶。”

  “肮脏的盎克撒·斯科特人...”

  他从被追杀的那一刻起就明白了,不管前身还是今世,从来都不可能和他们和解,只有强大,才能让他们闭嘴。

  所以他战胜了十六贤者第十四席,因此获得了比先前多了几倍的气,也因此,学会了制造武器。

  他不屑于追求人人追求的所谓神器,他自己磨炼的万石长戟,已经足矣陪伴他很久。

  但他的家乡还是先他从历练回来前一步,毁灭了。

  满天的火焰吞噬了他的家乡,他跪在赤云峰山峰,眼眶中的泪水止不住地留下,他又只有自己一个人了。

  所以他不顾一切地变强,变得世俗圆滑,慢慢有了机会联系到其他的十六贤者,在他挑战次席椿谷时,很遗憾,他被一击制服了。

  但也因此,椿谷给了他第二次机会,他凭借着椿谷的地图找到了上古龙眼,缔造了他后来一直使用的万世平表圣枪,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他要回到以前的日子,保护自己该保护的人,战胜自己前进路上的敌人。

  通过一些奇怪的方式,他成功将自己的身体磨炼地十分强大,终于足够打败白云真君。

  但还有更强的神君。

  他不甘心,他愤怒地锤着地,大地仿佛感受到了他的愤怒,他的元素力开始膨胀,他第一次拥有了十六贤者,即最强者的,凝灵徽章。

  黄色的光芒中间有一个倒爱心模内的绿色,他噙着笑,万世平表圣枪第十四式,他终于领悟,耗尽心血的一击堪称震撼,绝美的圆环从长枪刺出的地方开始一层层出现,到达神君面前时,已经成为了高达数米的墙,纵使白玉秘法再怎么强悍,也终究是要在那惊艳的枪法中,黯然失色,随着整座白玉塔的倒塌,其间的封印终于接除,他放下平表长枪,来到了她的面前,但就在她满眼星光的眼神中,他摸着头上的血,晕倒了。

  何其有幸,同样的故事情节再次上演,他昏迷了数年,等到他终于能感受到嘴边的温热,睁开双眼,桃红色的短裙映入眼帘,她满眼深情地看着他,两人现在,都已经是站在了武艺的最高殿堂。

  “十六贤者第十二席,恋人,参上。”

  我忍俊不禁,她刮了刮他的嘴角,给他喝下了最后一次复魂汤,然后跟他讲述了自己为了救他所经历的一系列苦难,她几乎要倒在稻香的环绕,倒在稻草人的逼近,倒在稻锴乡的星空下,一点点的珍珠从她的眼眶决堤,小小的声音出现地恰到好处。

  “还好,我做到了,和你一起。”

  他们紧紧抱在一起,感受着对方的温度。

  每次战火轰鸣,战鼓震天,恐怖的气压就会被凝聚到上空,地下的战士们被吸到高空中,被迫与他交战,他每次都会等到他们无法作战后放他们下去,只因为那样他们就有了自己这一个共同的目标。

  努力并没有白费,他终于促成了盎克撒·斯科特与人类魔种的和平,长达数年。

  也因此,他也乐此不彼地击败每一个罪恶的和平入侵者,直到,他步入十六贤者前五。

  “如果像我一样的人突然告诉你我的真名,会不会有些太唐突?”

  他唯一的朋友,红色的围巾笼罩着他残破的身躯,在电闪雷鸣中,她被劈下了最后一刀。

  恰好此时,他想起来了被冰封的回忆,那场实验,是她为自己挡下来了必死的一击,她从未歧视过自己,作为一个人类,一个陵事主,一个值得陵民们骄傲的好人,为了我,一个她幼时的普通朋友,倒在了稻下。

  她早已失去能力,为了不引起恐慌,她真的忍辱负重做到了很多。

  可惜,再也没有以后了。

  “才不是什么普通朋友。”幼年时期的他们一起玩耍时,她突然提到。

  “我们是以后会认识的,当一辈子好朋友的超——级好朋友!”

  他愣神了,她继续着。

  “所以,下一次的毕业任务,还是让我保护你吧。”

  他那时,很开心地点了点头。

  “对不起啊,又失约了,说好,一直保护你的,终究,还是难逃宿命啊……”她眼中蓝色也终于从蔚蓝的天空色变成了沉寂的死海色。

  “请叫我,镜……”

  消散在天地间,只有一朵彼岸花,静静在地上开着。

  雷电静静流淌,他笑着,哭着,跪倒在地上。

  雷冬属国的第二次征伐战争,还是如约而至了,陵绯怀着自己复杂的心绪,还是走上了战场,飘荡的沙尘拍打着他的脸,致命的沉寂恐吓着他,他不为所动。

  等到电闪雷鸣,风驰电掣,水火兵戎,草生万物,长剑莽荒同时出现第五式时,他几乎轻而易举就做到了使出第十五式剑法,轻松化解了所有攻击。

  但他,还是在高强度的战斗之后,被一刀,斩中了腰部,他捂着腰,咆哮着,逃离了。

  而砍下那一刀的,正是他多年的老友,石林。

  自从决定不再杀戮,武器就毫无意义,他将武器藏在了一处烟尘完全遮掩一切视野的地方,随后,用白玉塔的白玉浓缩结晶,制造了现在的风笛。

  最终,她还是从暴君者中斩破了黑暗,他拯救了奄奄一息的稻瑶,她也终究是咬了咬牙,终于愿意放弃一切,和他一起游山玩水。

  但意外和明天总是个单选题,灾难降临了,巨大的陨石,恐怖的雷压,滔天的洪水。

  “你终究,还是,深深爱着人类,深深爱着那些异类啊。”

  桃红色的眼眸中,陵绯的形象似乎变得愈发伟岸。

  “我们,最后一次救救他们。”

  陵绯坚定地说,然后坚定地做。

  半夜不起月,清风隔山冽,多情最枫叶,吹雪尤催血。

  “果然,弥珍,弥碎吗?”

  桃红色的倩影死在了那天的至寒书下,他终于,失去了一切。

  “不用着急,我一直都会在你的身边。”

  他看着地上升起的彼岸花,细长的花瓣撩动着不知何人的心弦,终究是他风笛破碎,最后一次拯救苍生,苍生不解,付诸杀戮。

  稻梁,亦是他们的女儿,亦是她的缩影,他早已不在乎寿命,但是,他终究还是忘不掉,她。

  “回不来了啊。”

  忘却了杀戮之力的陵绯,现在的权能是能够幻化很多东西,但唯独幻化不了樱花、玫瑰、棣棠、锦金雀花、仙客来、石斛这些花。

  因为从他和她一齐升为十六贤者,就和他一齐去看花海的那个她,已经倒下了。

  缓过神来,还是一片朦胧,一点点的月光透过刚刚被绿光透破的小口进来,清冷,恬美。

  觅春者捂着自己的腹部,这个最怕疼的人,最后,还是被腰斩了,最后慢慢,消散了。

  “嗯嗯,知道了,我叫,陵绯”

  镜刮了刮他的鼻子。

  “我要好好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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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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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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