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答应收留她就行。
“我给你租一套房子,你想住在哪个地方?”王厚华问道。
胡秀青道:“我现在这个情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好,我情况好的时候是认识了几个朋友,但现在我没钱,那些朋友怕是不会管我,我租哪里都是一样的,王经理要是你家旁边有房子,我就租那里好了,等我身体完全好了我再换地方。”
王厚华不同意,“胡同志,我家旁边没有房子出租,就算有你租过去也不方便,不过你放心,我会在我家附近给你租一套,不会太远的。”
胡秀青同意了,只要不是离他太远就行,远一点才有神秘感呢。
胡秀青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有一处骨头脱臼了,不过都不算很严重,住了三天院,她就出院了。
王厚华已经给她租好了房子,还找人把她之前房子的东西都搬了过来。
胡秀青看着他满脸的感激,“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好了,等我好些,我给你做顿家乡菜。”
王厚华恢复了平常的模样,神色谦和,“那行,你早点好起来。”
胡秀青对他越看越满意,他不仅给她租了房子,还帮她搬了家,还给她请了个人照顾她。
长得好,又有本事,还细心体贴,事事俱到。
真的很好。
胡秀青突然觉得,王厚华比起连北也差不了多少。
甚至王厚华这样的更好过日子,他细心体贴,知冷知热,这些点比连北要好得多。
连北的工作忙,注定家里的活大部分是由妻子完成,他性情冷淡,也注定不会对妻子知冷知热。
还是她以前窝在老家,没有见过世面,身边只有连北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同志,自然就对他动心了。
如果她当时还遇到王厚华,怕也不会看上连北。
对此,胡秀青下了个决心。
马静琳自从知道王厚华有个叫胡秀青的青梅竹马之后,对林雪桥那里的盯稍就放松了些,不过还是让霍强过去谈服装的事。
霍强再一次过去之后,把那呢子外套订下来了,两千件,两天后蓉城会运过来,给了四成的订金。
马静琳算是把自己的积蓄全陶出来了,甚至还找朋友借了点。
因为她这几天都要盯着王厚华,担心他去找他那个青梅竹马,所以霍强这里没怎么见面,说了让他看着办。
他确实是把五千件谈到两千件,五成订金谈到了四成。
但是,她的心里预设是三成,四成还是多了,这一掏就是两万的订金,要是被家里知道了,还不知道怎么说她呢。
不过,她现在也暂时顾不上林雪桥这里了。
因为她发现王厚华这几天有些异样,就是很忙,但不是在厂里忙,而是总往外跑,要么就说是见客户,要么就说去材料厂家看材料,要么就说商场看门店的情况。
反正他出去都不会跟上她,因为她要跟着,他甚至还去马建业那里告状了。
马建业还站在他那边,让她留在厂里学习,别总是跟着出去,想要跟着出去见客户,那也等她在厂里上够时间班才行。
她过来厂里上班,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和王厚华在一起,现在他都不在厂里,她就非常的无聊,一点儿知识都听不进去。
不过,在厂里也听到了些八卦。
有人偷偷跟她说,账务部和销售部都有女同志喜欢王厚华。
特别是销售部的,经常和王厚华出去见客户,在外面,别人都觉得她是王厚华的秘书,甚至还有人觉得她是王厚华的女朋友。
这些话马静琳哪里听得,她立马再找了个人,问了问,还真是有。
她顿时就不服气。
她觉得她也能跟王厚华出去谈生意,她觉得,她也可以给他当秘书。
以后她白天和他一起工作,晚上一起回家,全天都在一起,那日子该多美好啊。
光想想,马静琳就觉得幸福。
于是,在王厚华出厂的时候,她就跟出去。
一路跟到了一个饭店,看样子他真的是过来见客户。
在他接到客户的时候,她就冲上去,亲热地喊他,在客户问她是谁的时候,她就说是王厚华的助理。
王厚华趁客户不注意,小声让她回去。
但马静琳不听,直接跟着进了包厢。
她急迫想在王厚华面前表现,抢着接话,但她对产品的了解不够,出了些差错,王厚华给她补回来,两次过后,客户就有些不高兴了。
最后这个生意没有谈成,客户说要回去考虑考虑,觉得他们团队不太专业。
马静琳知道自己把事搞砸,非常的心虚,她嘴里说道:“厚华,我也没有想到会这样,我只是想帮你而已,那个客户也是的,明明你说得很好,他却要说回去考虑……”
王厚华按着太阳穴,“我送你回去。”
马静琳知道王厚华生气了,她赶紧哄道:“厚华我知道错了,你不要生气,你原谅我好不好?下次我会注意的。”
王厚华道:“这事不适合你,我送你回去。”
马静琳还是觉得他在生气,虽然他没有发脾气,但明显他对她都冷淡了,“厚华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王厚华:“没有,这事过去就算了,下次别跟过来就行了。”
马静琳不服气,她下次还要跟的,但是现在,她不好说这个。
王厚华送了她回家,拒绝了在马家吃饭,回了家,在回到街口的时候,他换了个方向,去了胡秀青那里。
胡秀青已经出院了,住进了他租的房子里。
他也给她请了个照顾的保姆。
不过,胡秀青不同马静琳,有事不会放到明面上,要是他不露面,她肯定给他使夭蛾子。
到了的时候,胡秀青准备吃饭,看到他,就赶紧让他坐下,让他一起吃。
“你来得正好,今天炖了汤呢,你赶紧坐下吧,刚下班是不是?看你一身风尘仆仆的样子,是不是在外面跑了很久?”
王厚华坐了下来。
胡秀青亲自给他舀汤,“这是我们老家的做法,我不太喝得习惯广城的汤,还是我们老家的够味道,你看看正不正宗,我教莲姐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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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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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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