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对,说着,说着,都快把正事给忘记了。我们这是说到哪了?”
“说到,我是通过伍平德,了解到你也在开发抗癌药的事情的。”皇甫喆帮着金鑫一起回忆。
“其实抗癌药的研发我们还是处于启动阶段啦,进展也不是非常顺利。我现在都有些后悔当时就不该把目标立得这么高。”金鑫表现出一副沮丧的样子。
皇甫喆看着金鑫,没有说话,只是细细地抿了口茶。
“我现在这个叮咚研究所,真真是一个烧钱的无底洞啊。如果没有这个无底洞,我都不知道现在可以过得多潇洒,不说天天会所嫩模,也至少可以游手好闲随便晃荡吧。哪用得着像现在一样,还得四处奔波讨生活。”金鑫对于自己的这段表演,觉得可以打个七八分。很显然,他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研究所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像‘消消乐’这样的重磅炸弹。
就在金鑫还沉溺在自己表演的时候,皇甫喆开口了,“10亿,你把叮咚研究所卖我,当然包括你里面的所有项目,以及所有开发人员。怎么样?”
“什么?”金鑫愣了下,他没想到皇甫喆这么直接。“喆哥,你不是开玩笑吧,我那研究所哪值得了这么多钱。”
“没事,多的钱就当交你这个朋友了。”皇甫喆很认真地说。
金鑫尴尬地笑笑,心里想着怎么收场,“喆哥,茶水喝多了,我先去个洗手间。”
“请便。知道在哪的吧。”
“知道,知道。”金鑫赶忙起身往洗手间走去了。
进了洗手间,锁上门,金鑫双手撑在洗手台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脑子里在想,该怎么办。
皇甫喆明显对金鑫是有备而来的,而且听语气,似乎他对叮咚研究所也非常了解,至少在‘消消乐’这个项目上,他知道的确实很多。再者,皇甫喆这次在交流大会上花重金成了‘金主’,拿走了奖品——金花茶,到底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现在他又很认真的说,要花10亿买走叮咚研究所,他到底是看中了什么?肯定是‘消消乐’无疑了。
“妈的,这些人真比狗还灵,包子都还没出锅就围上来了。”金鑫自言自语了下。
‘到底要不要跟他合作?’金鑫心里很是纠结。毕竟‘消消乐’这个产品太具有爆炸性的,日后一旦量产,势必会带来不可限量的财富跟荣誉。
‘但现在的我,能把持住这些财富吗?’金鑫现在思想境界已非半年多前那个青涩的毛头小子,这个社会暗藏的法则,他也开始慢慢接触跟领悟。他很认同一个商业巨擎的话,我现在名下所有财产都不是我的,而是社会的,只是社会委托我们把这个财富经营的更好而已。
但社会是谁?谁是社会?无需有人作答。
金鑫拿出手机,开始翻找郑希中的电话。好歹郑希中也是见过不少世面的人。
“阿中哥。”
“阿鑫,你回来了?”
“没有。我还在外地。”
“哦,找我有事?”
“对,这会你方便讲电话嘛?”
“怎么啦?等我下,我走到没人的地方。”过了一会儿,“好了,你说吧。”
“有人要出10亿买我的叮咚研究所。”
“10亿!谁?哪个二愣子?是现金还是期权,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偿还?”
“……这还没谈这么细呢。”
“研究所里是不是什么项目出成果了?”郑希中也是一语中地。
“一个抗癌药的研发,进度相当喜人。”
“到什么程度了?”
“还在小白鼠试验阶段吧。”
“效果很牛X?”
“非常牛X。”
“哇操。”郑希中难得说了句脏话,他停顿了下,“那对方就是奔这个来得咯?”
“估计是吧。”
“对方是谁?”
“一个中京来的医药公司,好像是叫中京兴龙吧。”
“跟你见面的是谁?”
“复姓皇甫,单名一个喆。”
“哇操。”郑希中又说了第二句脏话。“这TMD,这不管是兴龙还是皇甫,你都惹不起啊。”
“这样?他们什么来路?”
“这一时也说不清,简单一句话,就是他们爷爷辈的名字经常会出现在近现代史的课本上。”
“好吧。咱别说惹了,看一眼都慌。”
“不过越是站得高的人,越不玩阴的,多数时候他们做事情,还都是很规矩的,不会拿这些先天优势来压人。”
郑希中这么一说,金鑫又懵了,“直接点,你觉得这事情我应该怎么办?”
“我的意见嘛,合作最好,卖掉确实挺可惜的。”郑希中又把球踢还给金鑫。
跟郑希中这通电话等于问了白问,不过也算是对皇甫喆的底细有了一些了解。于是金鑫又把电话打给了李招弟。
不出意料,接电话的是王胜男。
“你为什么都打招弟姐的电话,不打我的。”王胜男劈头就出了一个难题。
金鑫愣了一下,灵机一动,“这问题我也想问你呢,打你电话都不接。”通过前几次的电话联系,金鑫猜想王胜男的手机可能不在她身边。
王胜男被金鑫这么一刚,还真给呛到了,可是她就是个得理还不饶人的人,“哼,那你这次是找我的咯。”
这个又轮到金鑫吃瘪了,出主意给意见这种动脑子的事情,无论怎么排,王胜男都不会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不过这会金鑫也是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说,“是啊,就是找你商量个事情啊。”
“切,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我电话给招弟姐咯,回来有你好看。”王胜男虽然有时候无头无脑的,但关键时候还是分得了轻重的。
“找我?”电话换成了李招弟的声音。
“嗯,有个事情是这样的……”金鑫语速很快的把事情大概讲了一遍,“我讲的清楚了嘛?”
“我大概明白,你是要我给意见?”李招弟很直接地问。
“对啊,顺便也帮我分析分析。”
“信息量太少,不好分析。如果要我给意见,就是拖,先不给对方任何答复。如果对方一定要你今天给答复,就不卖。原因很简单,既然对方主动找上来,那就代表我们手里肯定有对方想要的东西,在他们没有得到他们想到的东西之前,他们肯定不会跟我们撕破脸。”
“话是这么讲,拒绝别人,总归会让别人心生不满的。”
“在他们这些二世祖眼里,肯定见惯了别人对他们俯首帖耳的样子,偶尔出现那么个有骨气的‘异类’,反而会让他们高看一眼。”蜀南文学
“道理是可以这么讲,但这是剑走偏锋啊。”金鑫还是有些担心。
“至少在他没亮出另一张底牌之前,我觉得我们肯定要挺住。”
“你是说他手里的金花茶?”
“是的。我们需要金花茶,而他刚好有,双方各有所持,才能各取所需啊。”
“万一他拿金花茶,跟我们并没有直接关系呢。”
“那我们就直接提出来啊。有了金花茶,咱们的研究不是会进一大步嘛?”
“听你这么一分析,我估摸着,对方这一脚肯定是要插进来了,至于插多深,还得看怎么谈了。”
“其实他们进来也不是坏事了,背靠大树好乘凉啊。”
“嗯,好吧。”其实金鑫最担心的是,对方进来之后,会要求他们的研究人员一起参与‘消消乐’或者其他的研究,那势必就会让金鑫束手束脚,不敢使用叮咚这个最强技能,那也就会拖慢所有项目的研究进程。李招弟连叮咚都不知道,当然谈不上会理解金鑫的顾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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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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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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