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二百五十七章 闹事
  金虏挥刀砍下之际,邬瑾于睡梦中惊醒。

  他瞪大双眼,鼻子堵塞的完全不能呼吸,只能张大嘴,像离水的鱼一般大口喘气。

  这便是战场,你死我活,永远不会有人手下留情。

  急促的喘气声渐渐平复,与此同时,他忽然明白皇帝的怒火因何而熄灭。

  一生、一死。

  皇帝已经做好打算,莫家兄妹,只留一个,莫聆风若是战死,便留下莫千澜,莫聆风若是活着,便杀了莫千澜。

  莫家的秘密一定是兄妹二人共有,留下一个足以。

  这是一种发泄,也一种掌控和威慑。

  半晌后,邬瑾起身,从屏风上取下道袍穿上,蹲身提上鞋跟,走到院子里,舀出一瓢冷水,拿帕子洗把脸,去了书房。

  点燃油灯,他借着一点昏黄之光,正欲写下“聆风”二字,忽然停住笔,不动声色聆听四周动静。

  不远处传来犬吠之声,门前大槐树“沙沙”作响,偶有野猫娇声娇气地叫一声,都是寻常声音。

  邬瑾不知暗处那双眼睛是否还盯着自己,就在笔尖的“聆风”二字,又暗暗收了回来。

  搁笔在笔架山,他负手而立,在屋中来回踱步,一刻钟后,他走回桌前坐下,压下心中千头万绪,提笔写道:“死是苦,生亦是苦。”

  七个字,不枯不肥,气韵上佳,全然看不出他心绪沉重,倒像是今日自落灯寺拜佛之后,有感而发。

  将纸放置在一旁,他重新铺过竹纸,随手默到:“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将这张竹纸仔细摆放整齐,他洗笔起身,打了个哈欠,吹熄油灯,重回屋中去睡觉。

  片刻后,书房屋顶上瓦片传来轻微的“咔嚓”声,随后一个身量细长的黑衣人从屋顶轻巧跃下,翻窗入内,直走到桌前,弯腰俯身,打算借着天光,将邬瑾所写记下。

  今夜月色不明,字迹看不清楚,黑衣人不得不拿起来细看,他粗中有细,先撅着腚努力记下两张纸摆放的位置,拿起来看过后,再仔细放回原处。

  随后黑衣人又从窗户翻了出去,飞檐走壁跃上屋顶,不见踪影。

  翌日,邬瑾仍不上朝,卯时穿戴整齐,来到书房,呆着脸在椅子里坐了许久。

  他神色虚弱,反应迟钝,手脚无力,然而眼睛却已经迅速将书案扫了一遍。

  书案上放着的那两页纸,像是被微风拂过一样,略微地挪动了位置。

  他将随手写下的纸拿起来,在手中团成一团,扔进渣斗,又将那七个字折起来,和给邬意的回信放在一起,收进怀中,出门寄信。

  他先去码头船上买了几样时兴点心,顺手将那张薄薄的纸交给石远心腹,随后带着点心,前往递铺,连点心带信,一同寄给了邬意。

  石远心腹将那张简陋的纸藏在怀中,随船前往济州码头,再快马送去宽州。

  七月初十,宽州城刘博玉家中。

  刘博玉稳坐书房,左手捏一把银票,右手食指放在舌头上一舔,将银票数了一遍,再放进钱匣,刚把钱匣盖好,又打开来,意欲再数一次。

  苏名泉跨过门槛,从外头进来:“大爷,这点胡椒子,卖出天价了!越是乱,咱们越是挣!大爷您要是听我的,再去找莫姑娘要几条道,那咱们不得赚翻了。”

  刘博玉听到“莫姑娘”三个字,就打从心底不适,头也不抬道:“她不是财神,是阎王,连她手底下的小鬼都不要招惹。”

  苏名泉从袖子里掏出卷成一卷的银票,交给刘博玉:“这个月真不跑了?”

  “要点命吧你。”刘博玉接过银票,一张张展开,压平了放钱匣子里。

  银票崭新,上面墨迹的气味格外清香,刘博玉低头一嗅,心情很愉悦。

  抓起一把瓜子,他一粒粒剥在手心里,听苏名泉往外吐歪主意。

  苏名泉眉飞色舞:“现在金虏几乎都在堡寨外,我们不管走哪条路都是畅通无阻,要是这个时候出去,不光能挣银子,还能再探出好几条道!”

  刘博玉吃了一小把瓜子仁:“万一你死了?”

  “我的家当放在床底下第二排第三块砖底下……”

  刘博玉打断他:“都给我花?”

  苏名泉摇头:“您给我烧下去。”

  刘博玉端起茶盏,才发现自己已经喝了个精光,同时在书房中坐太久,也想撒尿,于是他起身往外走,和苏名泉擦肩而过时,拍了拍他的肩膀:“桌上有楂条,吃点吧,那东西烧不下去。”

  苏名泉一想也是,上前去吃楂条。

  刘博玉堵住了他的嘴,耳边得以清净,哼着小曲往外走,一脚迈下三个石阶,一个下人忽然从廊下飞奔过来,大声道:“大爷,程三爷来闹事,我们怎么都拦不住......”

  与此同时,院门外传来阵阵呼喝之声,其中夹杂着程廷的大嗓门:“刘博玉!你有胆子卖烂胡椒子,没胆子见小爷?给小爷滚出来!”

  刘博玉尿意汹涌,只得大声道:“三爷稍后,我去去就来!”

  程廷闻声而至,一脚踢开院门:“去你娘的去!给小爷站着!”

  程廷与父亲程泰山相似,都是身披文人皮的武将,一脚将门扇踢的“哐当”撞到墙上,带着身后十来个随从,一窝蜂涌进院子里。

  刘博玉一只脚刚迈出去,见程廷来势汹汹,当即心头一跳,扭头喊道:“小苏!”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苏名泉鼓着腮帮子奔到刘博玉身边,一手按住腰间尖刀,盯住正在不断靠近刘博玉的程廷。

  程廷这只常年耷拉着翅膀的大鸟,此刻火冒三丈,亮出利爪,凶猛地叨住了刘博玉。

  刘博玉挤出一个笑脸:“程三爷,胡椒子有坏的,我赔给您。”

  他看出来程廷的来意绝不是为了胡椒子,胡椒子只是闯进来的借口。

  程廷一言不发,只往书房里走,刘博玉伸手拦住他:“程三爷,这里是书房,不便招待贵客,我带您去前头。”

  他冲外面的下人大喊:“来人!带程三爷去前院!”

  震耳欲聋地喊了一嗓子后,他在圆脸上堆满客气的假笑:“三爷,请。”

  方才还手足无措的下人,在得到刘博玉吩咐后立刻上前,围住程廷,同时手按住了腰间。

  然而三爷是血性男儿,不惧这点小风小浪,血性男儿带来的随从也都有着几把硬骨头,暗中藏了刀,丝毫不怕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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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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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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