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狱吏险些一头栽进马桶里,游牧卿拎着他衣襟,将他甩进角落。
整个御史台狱内,便只有这三个狱吏。
此处守卫向来宽松,只因官员入狱,稍有不慎,就会牵连家人、宗族,从来只有自尽者,没有越狱者。
莫聆风两袖生风,走的飞快,游牧卿在她身前亦是疾步前行,两人衣袖猎猎作响,壁上油灯灯火也晃动不止。
两人走到小窦牢门前,小窦见到莫聆风,飞快奔至门边,两手抓住木栅栏,激动道:“将军,走?”
游牧卿百忙之中,抽空对他翻个白眼:“老实呆着!”
小窦瘪嘴,奋力把脑袋卡在栅栏之间,眼巴巴望着莫聆风,贺峰听到动静,从干草上翻了个身,悄悄睁眼一看,就见游牧卿撬开邬瑾牢门,莫聆风一脚迈了进去。
莫聆风目光落到邬瑾身上。
邬瑾躺在地上,没有醒过,一件鹤氅皱成一团,像是被人随手一抛,掉落在邬瑾身上。
鹤氅干净柔软,并非狱吏所有,只有贺峰牢房中多了几样用具,应该是家人送进来的,他费力抛到了邬瑾身上。
她走到贺峰牢边,拱手一揖:“多谢鹤氅。”
贺峰双目紧闭,卧倒在地,不言语,当做没有看到莫聆风。
坐到牢里,他心里反倒清净了,无论外面如何沸反盈天,风都吹不进御史台狱。
况且邬瑾可怜,他装聋作哑,就可以活人性命,有何不可。
莫聆风要的便是这份沉默,她回到邬瑾身边,蹲身揭开鹤氅一角,去看邬瑾身上伤势。
在这之前,她已经预想了无数遍邬瑾的伤势,廷杖都是禁军动手,认真起来,二十杖就能把人打成一滩烂泥,这三十六杖,哪怕不会让邬瑾身死,也绝不会轻。
纵然已经想过,但在揭开鹤氅时,她心里仍旧一慌,强自镇定后,她借着墙壁上一点火光往里看,一颗心登时“咯噔”一下,险些叫出声来,下意识别过头去。
鹤氅下,邬瑾衣裳剪碎了,后背和臀腿都露在外面,莫聆风的变颜失色却并非是为男女有别。
喘匀那一口气,她才回头,再次去看邬瑾伤势。
邬瑾身上皮破肉烂,血凝结成大片的暗红色,和刺鼻粗糙的药粉一起黏在身上,余下衣物,让血染的又冷又硬,已成铁衣,干草堆也都浸满血。
莫聆风小心翼翼放下鹤氅,膝行至邬瑾头侧,用手背去探邬瑾额头。
额头触之滚热。
他被井水浇过,狱吏的药粉也不足以治他的伤,捱到现在,已是气若游丝。
莫聆风的心像是被一只大手紧紧攥了一把。
就着微弱火光,她去看他的脸,他本是隆准丰额,华骨端凝之像,素来又一丝不苟,有日月郎朗之姿,此时却是发髻散乱,面目肮脏。
游牧卿压低声音:“将军,最多两刻钟,狱吏就会醒。”
莫聆风点头,揽住他的脑袋,挪动到自己大腿上,看他唇齿之间、鼻孔、耳内干涸的血迹,她已经想过廷杖三十六是如何痛楚,没想到竟能将一个人毁灭至此。
只有五脏六腑受损,七窍才会有血。
他的身体,被刑杖一寸一寸碾碎,此地无医无药,要如何才能医治?
一大滴眼泪落到邬瑾发中,莫聆风伸手抹去,低声道:“别怕,我带你回宽州去,李一贴在宽州,他会让你和从前一样。”
她再摸摸邬瑾鬓发:“他们都辜负你,我不会。”
邬瑾的神智已是一片空白,肉体上的疼痛离他远去,灵魂也很快能彻底解脱,迷蒙之中,他挑着一担饼,从十石街那条逼仄狭窄的小巷中侧身穿过,来到裕花街卖饼。
风起灯动,他如坠云山幻海,忽听一阵金铃响,他仰起头,就见楼阁之上,自己竟坐在金珠白玉之中,执壶斟酒。
不、不是酒,是冰糖花蜜水,莫聆风坐在他对面,两手手肘撑在桌上,双掌托腮,笑吟吟望着酒盏,程廷坐在他身旁,大快朵颐,大黄狗依偎在他脚边,啃着骨头。
周遭安静的很奇怪,只有炭火之声“噼啪”作响,花蜜水倒满一盏,莫聆风伸手接过,慢慢地喝。
一滴花蜜水从盏壁上滴落到衣襟上,温柔晕开,她穿的是鹅黄色衫子,金项圈压在衣襟上,衬得她肌肤似雪。
程廷在这时开了口,说要去看麻龙,莫聆风当即放下酒盏,很是赞同。
两人的面目慢慢模糊起来,声音却不遥远,而是越来越近,钻进他的耳朵。
“邬瑾......”
邬瑾睫毛颤动,黏在一起的两片嘴唇撕开,发出低低气流之声。
莫聆风看到他动作,连忙俯身,将脑袋贴过去:“不要怕,我在这里。”
“走......快走......会有嫌疑......”邬瑾一口热气,全凝结于此,话未说完,便再没了声音。
他的死谏,是为民请愿,为国朝诛宗亲,也是在为莫聆风铺一条干干净净的路。
不用多久,消息就会传遍天下,到时便能让莫聆风平安从御史台狱中出去,能让民心、百官胁迫皇帝放她回宽州。
也许还来得及阻止堡寨再一次开战。
他这有私心的卑劣之徒,表里不一的共谋者,正适合死在这肮脏之处,不值得莫聆风为他冒险私出精舍,背上潜逃之嫌。
不再活泼、没有金项圈的莫聆风,仍旧是他心中一缕牵挂——长路漫漫,艰难险阻,她一个人走,一定很孤单。
莫聆风没有再听到他的声音,心头一紧,一双手紧紧抱住他两肩。
她在战场上见过更惨烈的厮杀,伤在自己身上,她也只做平常,可伤到了亲爱之人身上,便让她心如刀绞。
游牧卿从牢里找到一碗冷水,蹲身喂水,一手捏住邬瑾下颌,一手将碗往他嘴边送,邬瑾喝进去的少,洒出来的多。
“将军,没有医药,今晚恐怕......。”
莫聆风咬牙忍住悲痛之意:“刮一层梁上灰来。”
堡寨中有位医者,曾说过一个土方,叫“寡妇床头尘”,在紧要时能治外伤,若是没有床,梁上经年未动的灰尘也是一样。
御史台狱中的梁上,想必没有毛贼光顾,也不会有狱吏上去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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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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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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