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一百七十八章 应对如流
  此次招兵前,种家庆曾暗中叮嘱出来的三位指挥使,若是莫聆风有招娘子军之外的举动,立刻阻止,并且强行将莫聆风强送回堡寨。

  

  

  

   然而莫聆风狡猾,在外确实只招娘子军,自己老老实实呆在莫府不出门,足够令人放心。hτTΡδ://WωW.sndswx.com/

  

  

  

   私下她却派人前往乡下,不到两日功夫,就招来了足够一个营的壮劳力!

  

  

  

   他们一无所知,直到刚才,殷南和游牧卿带着名册,前来给这些农户变更成军户,占据镇戎军一个步军营,又领走布甲和饷银,他们才知莫聆风已经招收了一个营。

  

  

  

   而这个营,明面上是收在了冯范的左路军中,实际却已经刺上“定远军”军号。

  

  

  

   冯范试图不给军户,然而这么多人,若是质问起为何不给军户,他更收不了场。

  

  

  

   莫聆风简直是把他架在火上烤。

  

  

  

   他想自己当真是时运不济,怎么就摊上了莫聆风这一号人物,让他杀敌不成,反倒在造反的道路上势如破竹,再这么下去,他就离砍头不远了。

  

  

  

   为保自己颈上人头,他满含怨气和怒气进了莫节度使府,找莫聆风要个说法。

  

  

  

   然而一迈进此处大门,他便从细雨之中感受到了莫府的幽深与寂寥,四处悄然无声,下人如同泥雕木塑,再一走进肃穆如灵堂的前堂,他顿时感觉自己已经一只脚踏进了棺材。

  

  

  

   心随景走,他灰心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捧着一杯茶,坐在椅子里,他想:“这就是命。”

  

  

  

  

  

   喝一口茶,他又想:自己的命比这盏茶还苦,处处不顺。

  

  

  

   再喝一口,他叹气:真是遇人不淑啊,要是没有莫聆风,他何必提心吊胆。

  

  

  

   他的脑子让春雨泡成了一团浆糊,将这一盏茶喝尽,才渐渐回神,门外有脚步声响起,他连忙端正姿势,要给莫聆风一个下马威。

  

  

  

   然而扭头一望,来人并非莫聆风,而是个年轻人。

  

  

  

   来人不过二十来岁,相貌出众,身穿一件鸦青色圆领长衫,头戴软纱唐巾,做书生打扮,行动斯文端庄,一手提起衣摆,拾阶而上,走到门前时,放下衣摆,看向了冯范。

  

  

  

   冯范离近了看,越觉得此人面目俊朗,目光温柔清亮,神色亲和,让人有亲近之心,不知这是哪家子弟。

  

  

  

   他见来人行动之间有贵重之处,便猜测是宽州城中哪位世家子弟,打算起身相迎。

  

  

  

   然而不等他起身,这年轻人已经迈步上前,长揖于前:“在下邬瑾,拜见冯指挥使。”

  

  

  

   冯范受了他一礼,满脸疑惑道:“怎么不见莫聆风?你是莫府何人?坐下说话。”

  

  

  

   邬瑾恭敬答道:“莫节度使病卧在床,莫姑娘难得归家,此时在病床前尽心,在下暂代莫姑娘主事。”

  

  

  

   他在冯范对面下首落座:“在下未有功名,辱没冯指挥使官身,实是莫府人丁凋敝,节度使所属副使等官员,也并非莫姑娘能驱使,只好由在下出面招待,万望指挥使见谅。”

  

  

  

   莫聆风不出面,单派一个没有功名在身的学子出面,按理确实不该,但是邬瑾言辞恳切,又句句属实,冯范立刻就见谅了。

  

  

  

   他忍不住问:“莫节度使可还好?”

  

  

  

   邬瑾答道:“一如从前。”

  

  

  

   紧接着,冯范就和邬瑾有问有答了起来,如此说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冯范走出莫府的时候,认为莫聆风这个小魔王亦有可怜之处,并且两眼发亮,头脑从一团浆糊变成了大放光明,认为自己也是未来可期。

  

  

  

   他想:“还是读书人明事理,邬瑾说的对,我大可用莫家的军,去立自己的功啊。”

  

  

  

   他这一趟没有白来,因为也看出来了:莫府还不算彻底落魄,毕竟府内连个书生都不简单。

  

  

  

   看人家问的多细致,不仅不动声色地打探了种将军,连带着初出茅庐的种韬也问了个清楚明,深恐种韬会夺了莫聆风的功绩。

  

  

  

   冯范飘飘然走了,邬瑾离开前堂,回到山野居,就见莫聆风从二堂出来了,身上带着药气,正在桌前低头吃樱桃,见他回来,便将樱桃碗往他这边推了推。

  

  

  

   邬瑾不吃,坐在一旁看书,屋外风声喧闹,屋中便像是坐禅似的寂静,一个吃,一个看书,寂静出了禅意。

  

  

  

   樱桃是朱紫色,莫聆风盯着碗里,挑出来一颗又大又好的,伸手往邬瑾跟前送。

  

  

  

   邬瑾从书中抬头,接过樱桃,见莫聆风又低头去吃,埋头时,眼尾上挑的格外明显,再看她的手,还是个小巴掌,手指细长,是一只很美丽的手。

  

  

  

   她在军中已经是颇具威严,只是身量依旧单薄,恐怕天生就是这样的苗条身形,无论怎样吃喝,都不会变得圆润。

  

  

  

   他笑了笑,收回手吃了樱桃,将核放入盂中,低声问:“什么时候走?”

  

  

  

   莫聆风“噗”地吐出一粒核:“后天。”

  

  

  

   邬瑾目光炯炯地看着她:“端午有没有式假?”

  

  

  

   莫聆风摇头:“没有,三川寨让金虏占据,怀远寨和定川寨守的很艰难。”

  

  

  

   邬瑾不轻言战事,只默然无语地看着她吃樱桃,屋外花影随风摇动,打在窗格之上,又影影绰绰落在桌上,移至莫聆风的面孔上,闪出游移不定的光。

  

  

  

   金项圈也在她脖颈上随之闪动出光芒,这些金光像是莫千澜派出来的一只只眼睛,注视着邬瑾的一举一动,而项圈也像是莫千澜的锁链,牢牢栓住了莫聆风。

  

  

  

   三日后,莫聆风起了个绝早,洗漱过后,便一路跑去了二堂——天未亮,屋中未曾点蜡烛,光线黯淡,还带着沉闷的气味,莫聆风走到床边,弯腰和莫千澜道别:“哥哥,我走了。”

  

  

  

   灰蒙蒙的光线中,莫千澜仿佛是在注视她。

  

  

  

   而莫聆风俯身趴上他胸膛,用力抱了抱他,低声道:“哥哥,其实丢掉定远和怀远两个寨子也没什么,金虏直面高平寨,国朝疆土有失守险,种家庆才不会阻碍我。”

  

  

  

   她爬起来,大步流星往外赶,邬瑾带着刚煎好的榆钱饼前来送她,两人在门口见面、告辞,邬瑾看着莫聆风翻身上马,一手吃饼,一手兜着缰绳,穿一身描金绘彩的软甲,相当神气地骑马走了。

  

  

  

   四刻钟后,堡寨众人和新兵一同离开,前往堡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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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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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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