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九十三章 等待
  刘博玉竭力的卑躬屈膝,向莫聆风俯首称臣,绝不顾虑自己的脸面,几乎要低到尘埃里去。

  这样做作一番后,他才告辞离去。

  程廷还只是半饱,但是看外面一片狼藉,食客躲了个精光,也吃不下去了。

  三人起身出去,邬瑾顺着刀斧痕迹望过去,就见沿途有血,一直滴到后方去,也不是抓捕偷盗的家奴这么简单。

  刘家此举,令他心惊。

  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常有达官贵人出入之地做如此行径,事后也不过是赔偿了银两,再无人追究,甚至没有苦主报官。

  这并非一个普通漏舶商能做到的,他们的权势已经渗透到了宽州每一个角落,唯有莫千澜的铁腕可以压制一二。

  而莫千澜固守规矩,不许他们用骡子,他们此时臣服,若是莫千澜不在了,他们只会愤懑地报复。

  漏舶商的报复,天子的搜刮,都会落到莫聆风头上。

  这还只是邬瑾能够窥探到的敌人,暗中又还有多少人在等待着机会?

  莫千澜身体已经很差,不知能否撑到莫聆风成长起来,因此才急迫的想送她进堡寨吗?

  他垂头去看莫聆风,莫聆风走的很快,踏过满地狼藉,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头上悬着的不止是天子这一把刀下。

  三人出了燕馆,直奔大街,又在大街上游玩行走,莫聆风在府中寂寞,一旦出府,就要东顾西盼。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快要腊月,街市中卖活禽的小贩多了许多,她看鸡热闹,鸭也热闹,眼睛里全是惊喜和好奇,想必心中爱这凡尘俗世。

  邬瑾时不时回顾她,心中一片酸楚。

  当日散去后,程廷并未就此罢手。

  进入腊月,他随身携带莫聆风,串街走巷,大肆吃喝——全挂莫千澜的账,又在大雪天里办开席面,塑雪狮——也由莫聆风从账房支银子,天晴时,他就呼朋唤友,夜游裕花街——还是挂莫千澜的账。

  他一边理直气壮地吃大户,一边想方设法把邬瑾从家里往外掏,软磨硬泡,要把邬瑾这块顽石磨软。

  在他频繁出招之际,刘家却是出乎意料的沉寂下去,一直没有动静。

  邬瑾不认为刘家盯了他这么久,因为莫聆风一句话就会放弃,反而格外警惕,又再三叮嘱邬意,告诉他刘家是穷凶极恶的漏舶商,不可再来往。

  邬意脑袋点的很快,心里是不是应了,却看不出来。

  腊月二十四那天祭灶,邬瑾一早出门,单着一只左手忙碌,先去扛一秤炭回家,又去买干枣、核桃、花生,称了一两碎茶叶,悉数运回家中,最后熬好饧豆,在灶上摆放整齐,好糊住灶王爷的嘴。

  脑袋上忙出一层细汗,他就着锅底剩余熬化了的沙糖,将核桃仁、花生仁也放进去搅好,盛到碗里晾凉,等下好糊住程廷和莫聆风的嘴。

  昨天程廷弄坏了程家大哥画的骏马图,程家大哥借老父亲的手,要揍他这条小狗,他一路逃到邬瑾家中,顺道带来了莫聆风。

  在邬家吃过中饭,两人嘁嘁喳喳,鸟叫似的说个不停,猴年马月的小事都翻出来追忆,满口都是“小时候”如何如何。

  二人年纪很小,口气很大,令邬瑾暗暗发笑,发笑的同时,又十分烦恼,因为他们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吃糖,一会儿要去官房,没个消停。

  今日邬瑾早早准备,往灶膛里埋红薯,烧上水,便去屋中取了一本《春秋公羊传》,从庄公一年起,逐字看去,直看到庄公四年,齐襄公复九世之仇,公羊曰国仇不仅九世可还,百世亦可。

  看完后,他合上书,起身出去,不知不觉,竟已经过了一个时辰,却不见程廷和莫聆风前来。

  他面无表情地盯着门口,目光从门缝中射出去,暗藏等待,片刻之后阖上双目,知道他们二人今日是不会来了。

  知道不会来,却还是站了站,如同一座泥塑,直到一阵寒风刮过来,带着几粒雪点子,他才活动手脚,进厨房去把红薯刨出来。

  满屋香甜,满院清幽寂静,都是他所喜爱的安静情形,然而一颗心却静不下来,飘飘忽忽,只是失落,只是空荡。

  他自知看不进书,也写不进字,想起李一贴今日让他去药铺,便找出油纸伞,挂了锁,出门去了。

  李一贴不在药铺中,只有他一个姓唐的徒弟在,不知道叫什么名,只知原来叫唐万贴,近来医术有所精进,所以改做了唐千贴。

  唐千贴拆了他胳膊上的层层束缚,仔细摸索一番,便告知他已经完全养好,多用才能更自如,也可以尽情打打杀杀,再骨折再来。

  邬瑾来的时候心里不大痛快,回去的时候却是很高兴,捧着自己这只宛如新生的右胳膊,一路跑去饼铺,给爹娘和弟弟看。

  一家人围着这只手,都龇着牙笑,又很珍惜的让邬瑾不要大动,邬瑾一一应下,又一路走回白家桥去。

  他舀了热水,把这只手洗的干干净净,擦拭过后,进屋中研磨铺纸,以右手握笔,刚握笔做大字时,还手生,然而写了四五个后,立刻就挥洒自如,一如从前。

  连着写了半个时辰的字,他心里清净了。

  当天晚饭,邬母早早关铺子收工,去木匠那里取了新打的小轮车,给邬父坐着试试,邬父一边心疼这小轮车太贵,都够买头牛了,一边乐的合不拢嘴,遇到芝麻大一块石头,都让邬母绕开,以免硌坏了轮子。

  邬母又买回来一个卤猪头,切了一大碗,蒸了白米饭和干巴肉,夹一碟茄鲊出来,一家四口围着炭火,热热闹闹的吃晚饭。

  吃完饭,邬母紧跟着收拾碗筷,邬父坐在屋中擦小轮车,邬瑾在屋中练字,邬意在院子里堆雪狮。

  四人各自忙碌,邬意的雪狮只堆起来一个大身子,正要抠腿,就听到门打的响。

  “谁?”他跳着去开门,随后发出惊喜之声,“刘博文?你怎么来了?”

  他猛地想起邬瑾不许他和刘家人来往,就把嬉笑声压了下去,上前低声道:“我哥在,不能跟你出去玩。”

  刘博文伸头往里看:“我找你哥。”

  邬意“啊”了一声,扭头往东厢房看,又惊又奇的:“你找我哥干什么?做学问?”

  刘博文立刻笑了:“我不是那做学问的人。”

  随后他对着身后一招手:“哥,邬大哥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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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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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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