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二十八章 慕少艾
  程廷一趴就是半个月,饿的几乎发疯。

  原来程夫人爱子如命,怕他棒伤反复,程家又是兄友弟恭,程家两位兄长纷纷献策,一下说羊肉大热,一下说鹅肉发疮,一下说鸡肉动风,一下说猪肉湿热,林林总总,迫使程廷改吃了素。

  程廷吃了两日素,嘴里寡淡,正好青梅刚出,就让大海去买来解馋。

  哪知还没吃到嘴里,程家大姐就说杨梅动血,不许他吃,又看他可怜,就叫来弟弟妹妹,在程廷屋中用青梅煮茶,又动一坛好酒,领着弟弟妹妹一同泡制青梅酒,待到中秋再喝。

  程廷动弹不得,趴在床上闻着香气,“感动”的眼泪和口水齐出,哭了大半晌。

  唯一的好处就是脸上此起彼伏的红疙瘩平复了下去。

  半个月后,他迫不及待的宣布自己伤好了。

  程家大姐又对程夫人道:“果然要忌口,从前老三摔破点油皮,都要三五天才好,去不了州学,现在伤的这么重,半个月就好利索了,可见是忌口的功劳。”

  程夫人不知她的险恶用心,深以为然,大有让程廷再素半个月之意。

  程廷为了摆脱母亲沉重的爱,只好无视莫千澜带来的恐惧,一头扎进莫家斋学,当场吃了一大碗猪肘面,配着一碟羊头肉,吃的满脸通红,鼻尖冒汗,红疙瘩又隐隐有了冒头的迹象。

  吃饱之后,他端起一碗梨水,发出一声喟叹:“好喝,你们家的糖水比我们家的好喝。”

  随后他用脚拨拉开大黄狗:“程素宁,出去,小爷许你进来了吗?”

  程素宁是他大姐。

  大黄狗“嘁”了一声,对他的屁话充耳不闻,冲莫聆风眉来眼去,得到羊骨后,趾高气昂从程廷脚边擦了过去。

  程廷也对着莫聆风满脸跑眉毛:“惠然姐姐真的来看我了,还给我送了一丸药,说特别好,化开之后敷上去,三两刻就不疼了。”

  “真的?”莫聆风伸手够壶,想给自己倒一碗冰糖梨水,邬瑾眼疾手快,替她效劳,避免了满桌都是梨水的悲剧。

  程廷回答:“我没用,收起来了。”

  莫聆风“咕咚”一口:“你脸红什么?”んτΤΡS://Www.sndswx.com/

  “哪、哪有脸红……臭邬瑾,你笑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程廷这回真的红了脸。

  邬瑾但笑不语,放下筷子,倒一盏梨水喝——他曾听人说过有人家的地窖,深一丈,四面铺一尺厚的藁,八月微霜时收下大白梨,到来年四月取出来,还和新摘下来的一样。

  富贵并不在于四月能用新鲜白梨煮糖水,而是莫府的习以为常。

  程廷托腮:“三月初,惠然姐姐在花园里摆曲水流觞宴,大姐也带我去了,有三回,惠然姐姐放的酒杯都停在我跟前,你说是不是惠然姐姐心里有我?”

  莫聆风一本正经回答:“你脑子坏掉了。”

  “我是说真的,”程廷正着脸色,“惠然姐姐还对我笑,笑了五六次!”

  莫聆风言简意赅:“她见了你的狗也笑。”

  许惠然今年满十六,生的容秀美丽,柔婉可人,见人先笑,言谈更是温柔可亲。

  程廷特别喜欢这位大姐姐,许惠然哪怕只是拈花一笑,他都认为许惠然笑的格外动人——和莫聆风的野腔野调全然不同。

  不管莫聆风泼了他满头冷水,他依旧是做梦:“明天我让娘去她家提亲,等我订下亲事,我请你去裕花街的彩棚看麻龙。”

  莫聆风立刻道:“今晚就请,邬瑾,你也去。”

  邬瑾还未点头,程廷立刻反对:“不带他,在州学时,有一次去雄石峡踏青,他挑两箩筐饼沿途去卖,回来以后先生让我写日录,我只记得油饼六文,糖饼七文。”

  说罢,他恶狠狠瞪一眼邬瑾:“臭卖饼的,害我挨一顿臭骂!”

  一提起此事,他就满肚子气:“要是带你去,你也肩两笼饼去那里卖,我也看不成麻龙,光看你卖饼了!”

  邬瑾放下盏,擦净嘴,笑道:“我卖完饼再去外头看。”

  程廷眼珠子一转,立刻有了坏主意:“你家的饼,小爷今天都订了,你送我家里去——嘿,程素宁最不爱吃饼。”

  他得意洋洋,一口饮尽盏中梨水,行至门外,随手抓住一个鸠形鹄面的小厮,让他出去给胖大海送信,拿钱去邬瑾家买饼。

  待小厮走了,他和邬瑾、莫聆风一起往学斋走,他忽然拉住邬瑾:“刚才那个是不是我撞着的那个?”

  邬瑾点头。

  祁畅命硬,二十杖自己捱了过来,在学斋中侍奉。

  程廷面有愧悔之色,却并未察觉莫聆风和邬瑾都是面色如常,已经明察了祁畅的罪。

  三人继续往里走,整个九思轩依旧是被一片阴沉笼罩,巨大树冠越发郁郁葱葱,四处洒落着令人屏息静气的浓绿。

  步入学斋,立刻有一股凉意从地而起,直扑人面,击出满臂鸡皮疙瘩,方才因为早饭生出来的热意悉数退去,只剩下满身冰凉。

  三人眼前让烛火一晃,竟然见赵世恒已经到了,正在观孔圣人画像。

  赵世恒神色冷漠,目光轻蔑,仿佛对孔圣人所言嗤之以鼻。

  这神色只是一瞬,在三位学生踏进门后,他就转过身来,负手而立,扫了自己天真的学生们一眼:“今日——旬考。”

  程廷当即感觉自己屁股火烧火燎,不知是棒疮要复发,还是有新的巴掌要落下。

  愁眉苦脸地坐下,他拿手指捅咕邬瑾:“你怎么不告诉我今天旬考?”

  邬瑾摆手以示不知,铺开纸笔,研罢墨,就听赵世恒慢声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百官食君之禄,分君之忧,然君之治,有益者,有弊者,若君之道与彼之道相悖,彼之道与民之道相合,彼如何施之,不违道,可避刑。其祥著之。”

  他的语速一字字慢下去,又一字字暗哑下去,仿佛这也是他想过千百遍的问题。

  最后,只剩下一口幽幽之息,送入学生耳中。

  邬瑾奋笔疾书,将赵世恒所出之策问录于纸上,写完之后,只觉得脑袋都僵住了。

  他忽然发现,赵世恒所出这个题目,直击了策问的本源。

  策问,问策,考生的策能迎合君王的策,才是胜。

  满室都是草木气味,壅塞不去,他忍不住去看莫聆风,莫聆风好似背后生了眼睛似的,也忽然扭头来看他,凤眼里藏着的眼珠漆黑,亮的迥异——仿佛赵世恒的心思,她也清清楚楚。

  邬瑾的心,骤然在胸膛里撞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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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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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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