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二百二十六章 野心
  不知邬瑾这信被宁州知州堵了多久,直到今日才到莫聆风手中,莫聆风喝了一盏蜜水,吃尽杨梅、果肉,擦干净手,郑重摆开纸笔,给他回信。

  她先是洋洋洒洒,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写完之后,又涂涂抹抹,最后将纸搓成一团,丢入渣斗中。

  重新铺上一张纸,她咬着笔头,吭哧吭哧又写了几行,不到片刻,又扔进了渣斗里。

  殷南在门口坐着,听到动静便回头看一眼,如此过了半个时辰,她心道:“姑娘这是在写信还是在写天书?”

  又过了半个时辰,她再次扭头,见莫聆风还在搜肠刮肚,心道:“天书也该写完了。”

  莫聆风坐的屁股发痛,渣斗堆满,不是太重,就是太轻,写到半夜,抓耳挠腮,仍然没写明白。

  殷南睡在了隔间榻上,呼吸声很轻,莫聆风独坐于案前,听着外面“滴答”不断的雨声,将案上的纸又团了一张,丢到渣斗中,渣斗中放不下了,纸团又从渣斗滚落到地。

  她起身动了动手脚,揭开陶罐,抄起勺子,从里面挖出来两粒杨梅,倒进茶盏中,冲了一大盏,“咕咚咕咚”饮了一气,随后回到案前,把税薄拖过来,抄了两页。

  她把这两页税簿算做信的一部分,请邬瑾看看这税薄可有问题——宽州因是边关重地,又是莫家老巢,皇帝会亲自过问宽州钱粮一事,王运生等人宁肯在军饷上动手,也不会在税薄上动手。

  然而借着这两张毫无问题的税薄,莫聆风才顺利的把信回了下去。

  像烫手似的,她急急写完,搁笔于笔架山,等墨干后,迅速装封,未等封口干涸,她忽然撕开来,重新取出信纸,在末尾写道:“我看到一只大雕,展翅如云,翱翔于风沙之中,抓黄羊飞天而毫不费力,天道造物,当真妙不可言,可惜没有羽毛可以送你。”

  写完之后,她通体舒泰,重新封了起来,和给程廷的信压在一起,等明日再送出去。

  伸了个懒腰,她去廊下坐了坐,“呜呜咽咽”地吹了埙,吹的神嚎鬼哭,万壑生风,和着不绝的雨声,幽然入耳。

  只吹了半曲,她猛然记起明日便是讲武,连忙收声,免得惊扰左右。

  翌日卯时,云收雨歇,莫家军应着吹金擂鼓之声,披坚执锐,列阵于高平寨最大的校场之中,戈铤金甲,光耀天地。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种家庆虽是名存实亡的大军都统制,然而身经百战,对敌有方,站在高台之上,声若洪钟,讲战阵之仪,布阵之法。

  他每讲一段,便点一营士兵出列演练。

  莫聆风身披重甲,手持长刀,每每演练,都列于阵前,士兵力大、身壮、琵琶腿、车轴身,列于她身后,越发衬的她身量纤细,然而无人敢发出嗤笑之声。

  他们吃莫家粮,穿莫家衣,与莫聆风朝夕相处,同练兵、同作战,莫聆风的威严,是连着血在他们面前拼杀出来,他们的忠心、敬畏之心,早已坚不可移。

  此时列阵,战旗、征鼓在前,刀盾为先锋、长矛在后,弓箭手于末尾,配合着鼓声前进、后退,气势滂沱,震动寨内寨外,更威慑了才大败过一次的金虏。

  待到讲武结束,已经时至晌午,莫聆风吩咐殷南出去送信,卸下重甲,洗去满身大汗,吃过饭,便应种家庆之邀,同上城头。

  雨过之后,乍晴暴热,日头炎炎,直晒城头,又正是晌午,城头上犹如火山,立于女墙后方的弓箭手、士兵大汗淋漓,每隔半个时辰,便要换一次防。

  两人寻了一处僻静之地,莫聆风靠近滚烫的石墙,放眼望去,只见金虏的营帐、羌人的穹庐遍布于黄色砂石之间,烧毁的痕迹清晰可见。

  因高平寨中演练,金虏亦不甘示弱,也在骑马驰骋。

  马蹄之声,密如擂鼓,刀光于日影之下,闪出一片白光,片刻之后,又是吹金为号,方才还驰骋着的战马立刻归队,以铁浮屠为前,拐子马在侧,骑兵在后为阵,旌旗荡荡,迎风招展,面对着高平寨耀武扬威。

  莫聆风将目光从金虏身上移开,远眺至天际。

  种家庆沉吟半晌,方道:“你不喜欢用异族,怎么又把那羌族小子抓了回来?”

  莫聆风笑道:“您不说,我差点忘了。”

  她伸手捏起墙头上一粒沙子,丢下城墙去,随意道:“他好看嘛。”

  “胡扯,”种家庆瞪她一眼,“你要是想从这羌人口中探到金虏消息,恐怕是徒劳,羌人嘴硬。”

  莫聆风摇头:“不见得。”

  不过是一个羌人,掀不起多大风浪,种家庆不提此事,转而道:“经此一役,我相信你守得住高平寨,护得住国门。”

  一阵热风席卷而来,他伸手擦了一把汗:“谭旋这个人,很聪明,一来就喝的大醉,却在走的时候,状似无意,和我的亲兵随意闲谈了几句,询问你在娘子军中如何治军,我的亲兵只推说军中机密,他们也不敢乱说。”

  随意是有备而来的谋划,闲谈也是有的放矢。

  莫聆风垂首沉思片刻,伸手往上一指:“此人精挑细选,毕竟不是等闲之辈。”

  种家庆按下她的手:“大不敬!”

  随后他面向东面,深深一揖,心中百感交集,转身对莫聆风道:“谭旋疑心你。”

  “是他背后的人疑心我,”莫聆风右手按了按刀,“他有分寸,不会自寻死路,他来时,莫家军本分,不曾有僭越之举,他在军户上也查不出纰漏,一时三刻,发作不了我。”

  她望向金虏所在,冷笑道:“发作我又如何?纵使我莫家不能问鼎天下,难道还取不下这区区一州之地?”

  种家庆盯着她的右手,看她漫不经心摸刀,再看她神色冷漠,睥睨众生如庸奴,唇舌之间,似乎藏着未尽之意:“莫说一州,便是十州,假以时日,也能取回!”

  他心头微微震动,口中斥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取之何用!我看你是热昏头了!”

  莫聆风一笑:“您说的是,这里太热,不如下去吧,我有一罐蜜糖,是千里之外来的,谁都没尝过,我冲一杯给您解暑。”

  她一说千里之外,种家庆立刻就记起山猪一事,就是山珍海味也不想吃,摆手下了石阶:“不必,我去巡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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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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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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