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二百九十一章 残酷
  鹤氅是靛蓝色缎面,白狐狸里皮,轻巧柔软,熏着淡雅香气,带着魏王体温,披在祁畅身上,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闻到鹤氅上有冰冷血腥气,不知是从白狐狸毛中散出,还是从摄人的香味中散出。

  片刻后他发现,血腥味其实是从自己喉咙中涌出,点点滴滴,压入舌底,咬在牙关,腾上七窍。

  魏王袖手旁观,冷冷一笑:“书景,走吧。”

  内侍书景走上前来,一把攥住祁畅后脖颈衣领,将他提了起来,鹤氅滑落,书景接在手中,复又给他披上:“祁侍讲送一送。”

  祁畅人站着,身形仍旧是蜷缩成一团,手脚僵硬,迈开步子时,他甚至感觉身体被地面寒气冻硬,一动便碎,直到走到院门口,才拼凑成一副完整躯壳。

  书景上前打开院门,魏王回头,伸手按上祁畅肩头,捏了一捏,低声道:“我会让人守在这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你应该知道。”

  他叹息一声:“可怜虫,没人知道你的高风亮节。”

  说罢,他用力一拍祁畅肩膀,走出这座小小宅子,书景紧随其后,往巷子外走去。

  门“嘎吱”一声关上,在一片寂静中格外刺耳,书景回头看一眼,低声道:“没想到他还有君子之风。”

  “君子?”魏王蔑笑,“他是伪君子,真小人。”

  书景也笑了一笑:“他收受贿赂确实是小人之举,不过也算有几分风骨吧。”

  魏王摇头:“我并非因他收受贿赂就断定他是个小人,而是刚才谈话时,他说的程三爷——”

  他踢飞脚底下小石头:“他明知在此时说出程三爷,会置这位三爷于险地,却还是要将一个远在宽州的人拉入这趟浑水中,小人之阴险,正在此处。”

  书景恍然大悟:“什么都逃不过您的眼睛,看来这位程三爷和他有仇。”

  “不见得,”魏王摇头,“气量狭小之人,你就是多看他一眼,他也会记仇,只是碍于身份地位不能报复罢了。”

  二人走到巷子口,马车就停在此处,车夫放下马凳,魏王提起衣摆,一手扶住车壁,回头对书景道:“再给他安排一些旧日之景,看他能坚持到何时。”

  “是。”

  地上白霜慢慢铺开,夜色渐寒,侵入衣袖,马车里的魏王打了个喷嚏,关上门的祁畅也同样觉得冷。

  他浑浑噩噩,躺到床上,只是觉得床底下也有一股寒气翻起来,湮湿被褥。

  他失魂落魄,辗转难眠,心想自己真能活着去岭南?

  直到丑时更声响起,他才疲累的睡了过去,在睡梦中,他亦有身处地狱之感。

  迷迷糊糊的,他感觉眼前有光,似是有人拨开重重迷雾,来救他脱离苦海。

  这个人一定是邬瑾。

  邬瑾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万德庄严,法无不知,理无不晓,智无不周,出生死梦,能救他于一切苦难之间。

  他虔诚祝祷,然而睁开双眼时,却发现只是一场梦。

  原来光明只是下人在外面点起的一盏油灯。

  寅时已经过半,往常这个时候,他都起来了,要赶在卯时前去公廨上值。

  下人会烧热水、煮茶、备早饭,他只需走出这扇门,便能走到一个温暖的世界中。

  他缩着肩膀坐在床边,垂着双腿,看窗外天色一点点变化,黑暗退去,化作青灰色。

  天自顾自亮了,全不顾惜他这可怜人,一切如常,只有他的世界即将垮塌,变成瓦砾碎石。

  他使出浑身力气,才把两只脚插进鞋子里,他拿着鞋站起来,立刻感觉头重脚轻——伤风卷土重来。

  魏王的鹤氅还搭在屏风上,像兽,虎视眈眈,随时可以将他撕碎。

  他用力摇头,甩开眼前不快幻像,换上官袍,出去洗漱,仆人摆上热茶和肉饼,他的心事已经漫到喉咙口,勉强吃了两口,便走出门去。

  外头大雾弥漫,连两侧脚店都看不清楚,他走了几步,后知后觉,发现身后跟了人。

  扭头一看,是个身穿皂色短褐的中年男子,面目普通,一只手提着一尾草鱼,另一只手拿着一把菜刀。

  男子见他回头,脚步加快,顷刻间和他并肩而行:“祁侍讲记得请辞。”

  祁畅本以为是个鱼贩子,听他说话已经吓了一跳,再看菜刀雪亮,险些魂飞魄散。

  刀面上映出一张惨白、惊慌、扭曲的面孔,是他,又不似他。

  大惊之下,他加快脚步,往前跑去,脚下忽然踢到硬邦邦的重物,登时五体投地,重重摔倒。

  还不曾痛呼出声,他眼前便出现一张青紫色的脸。

  “啊!!”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爬起来,“死人!!”

  街道上行人寥寥,听到呼喊声,有人走过来看一眼,大失所望:“饿死个要饭的。”

  又有一人过来看一眼:“是冻死的吧。”

  行人匆匆离去,祁畅低头看地上死尸,才发现是个乞丐,衣衫褴褛,鸠形鹄面,骨瘦如柴,不知是冻死还是饿死。

  祁畅心口像是被一只大手攥紧,想要从这尸体上跨过去,却怎么都挪不动脚步。

  在原地站了一刻钟,有巡街的衙役过来,用一卷草席将尸体裹上板车,拖着走了。

  也许是去义庄,也许是去乱葬岗。

  祁畅望着空荡荡的路面,终于迈出脚步,晨雾也逐渐散去,街道一览无遗,他目光探向深坊僻巷,从未发现京都也有如此多的乞丐,一个个蓬头垢面,衣不蔽体,神情麻木,与狗争食。

  这是他最害怕的过去,也是他畏惧的将来。

  分明是旭日流辉,朱楼明艳,暖风惊尘,他却开始哆嗦,从头到脚打颤,每向翰林院走一步,脸色就白一分。

  上值时辰已过,他一无所觉,直到看到邬瑾时,眼里才有一点明光,意欲上前,却发觉那个提着鱼的男子还跟着他。

  他停下脚步,抬头望去,见邬瑾身着绯袍,步履从容,应是上朝出来,两位提花篮的妙龄女子看着他,你推我一下,我戳你一下,随后其中一人从花篮中取出一枝碗口大的黄菊花,投到邬瑾怀中。蜀南文学

  两人嬉笑着跑了,邬瑾接住花,摇头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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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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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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