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一百二十章 日录
  邬瑾带着满满一箩筐榆钱回去,走进家门时,将近子时,邬意已经回家,穿件褂子,露着两条细胳膊在院子里吃清水面。

  

  

  

   见到榆钱,他欢呼一声,面也不吃了,急急忙忙让邬母去摊饼,邬母骂他是“老鼠存不下隔夜粮”,把榆钱摊开在厨房,预备着早上摊饼,又抓紧时间,给邬瑾剥了两只蜜枣粽子端出来。

  

  

  

   她看邬瑾吃粽子吃的很快,赶紧又去厨房煎两个鸡蛋:“老大,够不够?”

  

  

  

   “够了。”邬瑾摆手。

  

  

  

   邬母看他衣衫单薄,越发瘦的只剩下骨头,心中一酸,又看邬意对粽子和煎鸡蛋跃跃欲试,立刻伸手在他脑袋上凿了一个暴栗。

  

  

  

   邬意莫名挨揍,不敢还手,只能夹起尾巴做人,伸出筷子将碗里剩下的面全都扒拉到嘴里,一口咽下去,碗里剩下一点清汤,没油没肉,和加了盐的刷锅水没有两样,他也仰头喝了。

  

  

  

   将碗放回厨房,随后去洗漱,回屋子去睡觉。

  

  

  

   邬瑾吃过东西,又喝了点水,用凉水冲了个澡,洗去周身疲惫和瞌睡,在屋中点灯写日录。

  

  

  

   “元章二十五年四月初八,细雨。

  

  

  

   马场变故,死七人,其中羌人三名,伤者不计其数。

  

  

  

   这些人连名字都没有,却点缀了边关纷争,是这场战事的一部分,是金虏的手伸到京都的一个残影,也是阴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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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影袭来,浓墨一般铺进屋内,屋门打开,是邬意又进了厨房,饿的翻箱倒柜,偷偷地剥粽子吃。

  

  

  

   家中这种细碎的嘈杂之声,连同外面的声音一起,都像是在渲染太平无事。

  

  

  

   只剩下邬瑾一人的笔落在纸上,扯碎掩盖真相的布。

  

  

  

   “今日之事,我心中有疑虑。

  

  

  

   其一是撩风刀——谁给了金虏撩风刀?

  

  

  

   金虏连图纸的边都未曾摸到,却能直接得到一把撩风刀,只能是南北作坊出了内应。

  

  

  

   南北作坊有禁军把手,内有士兵工匠八千余,凡出入者,都要脱衣检查,没有在南北作坊经营数年,如何能带出撩风刀来?

  

  

  

   我疑心是莫节度使与赵先生暗中所为,这二人将莫聆风推至光明之中,自己却在暗中行事,金虏不剿尽,战事不休止,莫家方能蚕食堡寨,日益扩大兵权,握牢边关,便再没人能扳倒他们。

  

  

  

   这一次未成,一定还会有下一次,撩风刀终将毫无用处。

  

  

  

   他、他们,手握利刃,却没有天下苍生,为的都是朕、都是小家。”

  

  

  

   他再饱蘸一笔墨,接着写下去:“其二,殷南去了哪里?

  

  

  

   在如此凶险的时刻,莫聆风遣她回城,做了什么?

  

  

  

   恐怕也和南北作坊脱不了干系。

  

  

  

   兄妹二人各行其是,莫聆风却还是在不知不觉中,踏着莫千澜的路在走。

  

  

  

   就像是两只老虎,幼虎此时还存有怜悯之心,可终将长成一样的猛虎,变得凶猛无情。

  

  

  

   猛虎行走在人世间,需要既能保护她,又能辖制她的牢笼,我想入仕、在朝,不仅仅为了心中之志,也想站在高处,护她、约束她。”

  

  

  

   他搁笔,将今日所写的日录在油灯上点燃,火骤然而起,惊飞窗外一只孤雁。

  

  

  

   雁影淡去,燕影又至,在屋外啼叫,叽叽喳喳,落在邬瑾耳中,让这夜色变得越发静谧。

  

  

  

   翌日寅时过半,他翻身坐起,满心困倦,累的眼睛都睁不开,爬起来开门,舀出一盆水,蹲在地上,高高挽起袖子,两手掬水泼在脸上,在脸上用力揉搓,连洗了三遍,才精神起来。

  

  

  

   脚店鳏夫家的公鸡叫了一声,邬母也开门出来,哑着嗓子道:“老大,我来煎榆钱饼,你再去睡会儿,今天别去马场卖饼了。”

  

  

  

   “不睡了,”邬瑾起身去取齿木,“我回去看会儿书,今日书坊休息,我去州学。”

  

  

  

   他嚼完齿木,回屋去看州学三日前所布置的策问。

  

  

  

   “盖圣人曰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今战事迭起,何施可有张弛?祥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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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只答了一半,起个大早,正是为了答完此题。

  

  

  

   研墨提笔,他字斟句酌,答的忘我,等到寅时末刻,他搁下笔,匆匆去厨房吃早饭,邬母给他留了三张煎的金黄的榆钱饼,他吃了一张,另外两张包起来,放置在一旁。

  

  

  

   换过襕衫,戴上唐巾,将干了墨迹的宣纸卷起,一根手指勾着油纸包,匆匆的出门去州学。

  

  

  

   在州学门口,程廷趾高气昂地跟着几个同窗往里走,一手拽着大黄狗,大黄狗在莫府山珍海味,不愿意再回州学吃糠咽菜,却被程廷强抱回来,因此和程廷一左一右而行,将狗链子拉扯到极致。

  

  

  

   见到邬瑾,大黄狗热泪盈眶,“呜”的一声,万分委屈。

  

  

  

   程廷站住脚,将剩下的半个包子塞进大黄狗嘴里,大黄狗吃了,然后继续不搭理他。

  

  

  

   邬瑾将油纸包递给他:“榆钱饼。”

  

  

  

   程廷嘿嘿一笑,三两下吃掉一块,又伸手一指他手中纸卷:“这是什么课业?”

  

  

  

   “策问。”

  

  

  

   “今天要交策问?”

  

  

  

   和他一起的三位挚友全都露出一副“完蛋”的神情,其中一位支支吾吾道:“怎么记得是后天?”

  

  

  

   “好像是明天。”

  

  

  

   “总之不是今天。”

  

  

  

   “不要信邬瑾,他是旁听生,肯定是站在教舍外,没听清楚。”

  

  

  

   邬瑾笑眯眯的:“就是今天,我特意从书坊休假而来。”

  

  

  

   州学门口立刻响起一片哀嚎,等到策问课时,这四位和邬瑾一起成了旁听生,站在教舍外,面红耳赤地听着先生的训斥。

  

  

  

   教谕训斥完这四个不学无术的学子,便开始挨个点评课业,邬瑾凝神细听,尤其是点评到他的课业时,更是不敢有丝毫放松。

  

  

  

   天不冷不热,花香随着干燥的暖风蒸腾而上,熏的人昏昏欲睡,偶尔一阵微风,刮出一片涛声。

  

  

  

   朗朗读书声、讲学声、鸟叫虫鸣、风声,交织出一个无忧无虑的初夏。

  

  

  

   程廷昏昏欲睡,双目无神,和身边的人以极低的声音交头接耳。

  

  

  

   “你们说,今天中午吃什么?”

  

  

  

   “三哥,吃粽子。”

  

  

  

   “还有一个月才端午,怎么就吃上粽子了?肯定不是。”

  

  

  

   “绝对是,我昨天就看到大娘在包了,还买了蜜枣。”

  

  

  

   “哎,我最不爱吃这甜口,”程廷咂咂嘴,“二狗子爱吃,可惜她不能回来过端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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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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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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