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瑾安抚着邬母休息,自己只带三两件衣裳,几样李一贴处买的膏药,带足银两,背上三年前所用的竹箱,不必任何人相送,出了家门,先去莫府牵马。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夜渐深,他骑马又赶去了程府。
程府大红灯笼高挂,大门之上贴着福字,值更的门子也穿的喜气洋洋,听到邬瑾要见程廷后,立刻进去请了在家里作威作福的三爷出来。
程廷因战胜了父亲,得以随行前往济州,受到了母亲盛赞,如今在家中耀武扬威,搭着胖大海的手,宛如三太子似的登了场。
见到邬瑾带着行李,背后竹箱上插着赶考的小旗,他撒开胖大海,大为惊奇:“这个时候进京?”
邬瑾点头:“特来和你告别。”
程廷不问缘由,因为知道邬瑾行事,自主张,绝不会任性而为,连忙回身从胖大海手里接过鹤氅穿上,又叉了个灯笼下来提着:“我送你一程。”
胖大海伶俐地上前,从邬瑾手中接过辔头,替他牵马,走在两人身后。
“我出了元宵再走,”程廷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济州离的近,几天就能到,我倒是能常常往返,你恐怕得好几个月才能回来吧。”
邬瑾摇头:“这一去,归期不定。”
程廷手中灯笼一晃,火光往邬瑾脸上一照,随后又移开,半晌之后,他闷闷道:“也是。”
他紧接着道:“咱们年纪越大,就越难聚,现在你去了京都,我也去了济州,独留下聆风一个人在这里,她——”
“她一定很孤单。”
邬瑾低声道:“是。”
她一直很孤单,从年幼时起,她便在阔大的宅院里游荡,没有同伴、没有朋友,亲人也少的可怜。
屈指算来,她的快乐和热闹,也只有那么几年。
程廷老气横秋的叹气,随后又心宽道:“放心,有我在,我们总能见上。”
邬瑾一笑:“我并非一去不复返,时日尚多,也不是隔着天南海北,再者人生际遇,谁能料定,得意与失意,也就在转瞬之间。”
程廷点头,一直将邬瑾送至城门外,放下灯笼,伸手抱住邬瑾,用力在他后背拍了两下:“珍重!”
邬瑾也用力在他后背搂了搂:“珍重。”
随后,他从胖大海手中接过辔头,安放好行囊在马上,翻身上马,抽出马鞭,看向程廷:“回去吧。”
他调转马头,借着微光辨认道路,用力一夹马腹,“驾”的一声,驰骋而去。
夜色之下,除去风雪,便只剩下他单枪匹马,身赴另一个深不可测的战场,无人可以为之援手,没有前人铺路,单凭他一双手,两只脚,去为自己、为莫聆风,踏出一条大道。
冷月西沉,旭日东升,他在道旁脚店喂马、吃饭、修整,不过一个时辰,再次翻身而上,沿着官道,一路向京都而去。
沿途风光,尽数是冰雪、严寒,远不如三年前去赶考时的秋景秀美壮丽,然而上一次他是浮光掠影,这一次,却是将这一片冰封的长河、雪盖的青山,全都收入了眼中。
栉风沐雨,一日不停,他裸露在外的耳朵、双掌先是红肿灼痛,之后破皮痛痒,他每到一处歇脚之地,便先烤热双手,搓热耳朵,以免冻坏。
正月二十五,邬瑾赶至京都,先于京都外云台县云羊道观落脚,道观依旧,三位道长依旧,见了他,便像是见了老友一般,让他住下,连同他骑来的马,也一并招待了。
邬瑾于第二日进城,买考试所用的笔墨等物。
这一次的京都,毫无保留地映入了他眼中。
八街九陌,飞甍鳞次栉比,他在卯时入城,城中便已经是人潮济济,车如流水,马如游龙,晨光是一片耀目金光,穿透晨雾,缓缓落在这繁华之景上。
铺子争先恐后开门,贩夫走卒喊着调子,身姿矫健地钻来钻去,筐子里所累的柿饼、干枣、蜜饯,都是从各地而来,还未过时的蜜桔在竹编的箩筐里滚动,和日头一样发出金光,清甜的香气自寒风中散开,格外诱人。
富贵子弟打马插花而过,时有女子成群结队出游,大多都戴帷帽,言笑晏晏。
其中也有女子做男子装扮,腰间带刀,言辞之间,故作豪放——因天子赞赏娘子军,京都中亦以此风为荣,只是不曾见过真正的娘子军是何模样,只好照猫画虎。
从各地赶来的学子从赁的屋子里走出来,受到京都繁华之气熏陶,也都打扮的焕然一新,昂首挺胸地前去求学。
邬瑾去书坊买好笔墨,又去药铺买了治冻疮的膏药,元宵灯笼还挂在茶坊酒肆之中,街上行人越来越多,他怀抱着东西,不能急走,只能缓缓前往贡院。
在这途中,他一眼便可以仰见禁宫。
巍峨高耸的琼楼巨阙,冲出淡如薄纱的晨雾,高峻峥嵘,金顶接天。
这里面装着波诡云谲的朝堂,挟势弄权的朝臣,重术轻道的天子。
同时也装着天下读书人的气节、风骨、抱负——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
他的目光并未在其上逗留太久,到贡院之外查看一番,见并未有变化,道路也都通畅,便转身回了道观。
在他离开贡院时,贡院附近一间小屋中,祁畅缩着肩膀躬着腰钻了出来,看着不远处一个背影似乎是邬瑾,又疑心是自己眼花,揉眼再看时,已经不见了人影。
他想自己是看书看花了眼睛,便闭上眼睛休息片刻,也嗅一嗅这外头的空气。
一刻钟后,他回到了屋子里。
屋子只有窄窄一间,屋中无窗,贴墙放着一张床,床边放着一张方桌,方桌饶是只配了一把椅子,那椅子抽出来放时,也紧贴着门了。
他在来时的路上,听闻赁屋子一定要赁在贡院附近,如此才能不错过消息,也能和其他学子结交——谁又能说的清楚他们中会不会出一个位极人臣之人。
他身上有衙门领的三十两路银,还有莫府赏的一百两路银,但他日后不会再回莫府去做奴仆,一切都要做长远计,他既舍不得花银子,又不想错过机会,只好赁下这一间一贯一个月的逼仄屋子。
若是邬瑾在就好了,他想。
邬瑾就像是一座大山,在他身后的人,眼里永远是太平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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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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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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