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一百八十章 旧诗
  州学学子布置完后,程廷特地去请示了程泰山,得到了一次宝贵的挂账机会,在酒楼请同窗们饱食了一顿。

  散时,天色尚早,众人难得和邬瑾如此亲近,一个个走上前来,和他拍肩告辞。

  “邬瑾,明天你可一定要来,这头一次文会,一定要把他们打趴下。”

  “对,图南书院那帮人,眼睛都长在脑顶心,咱们要是输了,他们岂不是更嚣张。”

  “输了不光是咱们没面子,院长也没面子,院长可不得瘦个一大圈。”

  “靠你了!”

  等到大家离去,邬瑾肩膀都被人拍麻了。

  邬瑾一直含笑应答,等大家都走开,才独自往十石街走。

  天当真是暖了,风从枝头吹到人衣襟中,从花上钻入人袖口,鼓荡着学子们宽大的衣袍。

  一队士兵从街头打马而过,直奔堡寨——如今士兵飞奔来回,宽州众人已是习以为常,不知不觉,他们正在融为战场的一部分。hΤTpS://WWω.sndswx.com/

  比起去年蝗灾过后的萧条之景,今年大小铺面有所起色,参军者甚多,军户家眷手中有了银钱,纷纷前往城中居住,为子女谋个好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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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枚榆钱纷落在邬瑾头上,邬瑾抬头看时,就见两个半大孩子爬在树上,正在捋那钱串。

  他在这街上慢慢走动,还未到街口,忽听得酒楼之中有人高声道:“切莫纵马,莫涉水,莫聆风。”

  邬瑾听了这话,登时一股凉意蹿上脊背,头皮发麻,抬头看去,只见一群人嘈嘈杂杂,不知所云,而后又有几人不怀好意笑了几声,说那“珠润色浓”正是这诗“艳”的证据。

  他站在原地,面色惨白,双手止不住轻轻颤抖,方才还温暖的身体已经冷到极致。

  纵然只听得最后那一句,但其余句,在他脑海之中熟悉至极。

  “残花斑斑,金光重重。乌发掩、珠润色浓。风停草立,依背生香。切莫纵马,莫涉水,莫聆风。”

  他想起来了,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一那张日录上,还有这一首诗,当日莫聆风将头上东珠送给石秀,所以有这一句“珠润色浓”。

  盗走日录的人,要借用这一首诗生事了——是对他,还是莫聆风?

  一个陀螺滚动到他脚下,他才惊醒,弯腰拾起陀螺,交给追赶过来的小童,直起腰来,几乎是魂不守舍地走回家中去。

  天井中架着一根竹竿,上面晾晒着衣裳,他拾掇一条板凳,坐在一旁,呆了片刻,心中已经隐隐猜到了日录丢失,便是王知州的手笔。

  一次春闱,还不能彻底断绝他的路,唯有让他私德有污,满州皆知,再无人作保,知府衙门放不出考票,他无法去参加春闱,王知州才能放心。

  这些人,要拿他和莫聆风做文章。

  越是洞彻,他越是发冷,知道那手段还要比他所想卑鄙上许多。

  如此坐了半晌,天色竟然让他坐的黑了过去,门“嘎吱”一声开了,他才猛然惊醒抬头,见是邬母先行回来煮饭了。

  “老大?”邬母见天井中黑沉沉一片,不曾点灯,那暗处又坐着个人影,吓了一跳,勉强辨认出来是邬瑾,连忙走上前去,一摸他额头,“不舒服?”

  “阿娘,没有,”邬瑾站起来,强笑一下,“我去点灯。”

  他往屋子里走,走到台阶旁时,竟然一脚绊了上去,扑倒在地,他也不觉得痛,只觉得地上有一股寒气,在顷刻之间就侵入了他心底,冻得他面色铁青。

  邬母连忙上前,搀他起来,又匆忙去点油灯,灯火一亮,照亮了他死灰般的面孔,同时也在地上拉出一条长长的孤影。

  他慢慢走进厨房,坐到灶膛前帮邬母烧火,火光跳动,一股灼人热意蔓延到他脸上,他往后退了一些,然而火光熊熊,紧追不舍,要一直把他逼迫到暗无天日的地方去。

  灶膛里“噼啪”一声,一根柴火爆出了几点火星,落在他衣袖上,转瞬成灰,他伸手将其掸落,看着这一点灰尘在自己指尖消散,不见踪影。

  邬母总觉得他神色不对,不许他在厨房帮忙,推他进屋去歇着,将晚饭拾掇出来,匆匆去叫邬意和邬父回来吃饭,自己则擦了手,出十石街,要去请大夫。

  刚走出去几步,她就听到程廷在后头叫她伯母。

  她扭头一看,就见程廷和三个年轻人站在糖人铺子前,一人拿一个五彩糖人,正在津津有味地看捏糖人。

  程廷捏着糖人走了过来:“伯母,这么晚了您要去哪里,我送您一程。”

  “程三爷,”邬母连忙摆手,“不用了,是瑾哥儿,看着好像是病了,我去请大夫来看看。”

  “吃晚饭的时候还好好的,”程廷有些诧异,“您别急了,我去看看,真是病了,再用我爹的名帖去请大夫。”

  说完他就和三个朋友告别,和邬母往十石街走,一路走到邬瑾家中,和邬父道了一声“伯父”,叫邬意“弟弟”,把糖人给他吃,随后就钻进了邬瑾屋中。

  他到时,邬瑾已经神色如常。

  见程廷忽然前来,邬瑾也是一番诧异,得知是邬母忧心他,不由心头沉重,闻到酒味,便低声问:“你去了哪里喝酒?”

  程廷答道:“裕花街啊。”

  “你有没有听到和聆风相关的一首诗?”

  “你怎么知道?”程廷伸手去拿桌上茶盏,“是听到了,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又是色又是香的,那些酒客嘴里能说出什么好话来,我就拿着我爹的名头吓唬了他们一番。”

  “是我写的。”

  “哐当”一声,程廷手中茶盏滚落到地上——地是夯实的黄土地,茶盏没碎,只滚了几圈,里面的水撒了一地。

  他瞪着眼睛,嘴张的能塞进一个鸡蛋:“你……你写的……写的挺好。”

  邬瑾弯腰捡起茶碗:“是我在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一的日录中写的,日录让人偷了出去,原意也并非如此,你还记不记得,那天你想撮合我和石秀姑娘?”

  程廷想了又想,好像记得是有这么回事:“是不是聆风送了她珍珠?还有咱们跑马,遇到了生羌!”

  邬瑾点头:“珠润色浓便是因此而来,莫纵马也是因为生羌一事。”

  程廷大松一口气:“吓死我了,谁这么缺德,好话都给曲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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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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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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