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时,天色尚早,众人难得和邬瑾如此亲近,一个个走上前来,和他拍肩告辞。
“邬瑾,明天你可一定要来,这头一次文会,一定要把他们打趴下。”
“对,图南书院那帮人,眼睛都长在脑顶心,咱们要是输了,他们岂不是更嚣张。”
“输了不光是咱们没面子,院长也没面子,院长可不得瘦个一大圈。”
“靠你了!”
等到大家离去,邬瑾肩膀都被人拍麻了。
邬瑾一直含笑应答,等大家都走开,才独自往十石街走。
天当真是暖了,风从枝头吹到人衣襟中,从花上钻入人袖口,鼓荡着学子们宽大的衣袍。
一队士兵从街头打马而过,直奔堡寨——如今士兵飞奔来回,宽州众人已是习以为常,不知不觉,他们正在融为战场的一部分。hΤTpS://WWω.sndswx.com/
比起去年蝗灾过后的萧条之景,今年大小铺面有所起色,参军者甚多,军户家眷手中有了银钱,纷纷前往城中居住,为子女谋个好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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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枚榆钱纷落在邬瑾头上,邬瑾抬头看时,就见两个半大孩子爬在树上,正在捋那钱串。
他在这街上慢慢走动,还未到街口,忽听得酒楼之中有人高声道:“切莫纵马,莫涉水,莫聆风。”
邬瑾听了这话,登时一股凉意蹿上脊背,头皮发麻,抬头看去,只见一群人嘈嘈杂杂,不知所云,而后又有几人不怀好意笑了几声,说那“珠润色浓”正是这诗“艳”的证据。
他站在原地,面色惨白,双手止不住轻轻颤抖,方才还温暖的身体已经冷到极致。
纵然只听得最后那一句,但其余句,在他脑海之中熟悉至极。
“残花斑斑,金光重重。乌发掩、珠润色浓。风停草立,依背生香。切莫纵马,莫涉水,莫聆风。”
他想起来了,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一那张日录上,还有这一首诗,当日莫聆风将头上东珠送给石秀,所以有这一句“珠润色浓”。
盗走日录的人,要借用这一首诗生事了——是对他,还是莫聆风?
一个陀螺滚动到他脚下,他才惊醒,弯腰拾起陀螺,交给追赶过来的小童,直起腰来,几乎是魂不守舍地走回家中去。
天井中架着一根竹竿,上面晾晒着衣裳,他拾掇一条板凳,坐在一旁,呆了片刻,心中已经隐隐猜到了日录丢失,便是王知州的手笔。
一次春闱,还不能彻底断绝他的路,唯有让他私德有污,满州皆知,再无人作保,知府衙门放不出考票,他无法去参加春闱,王知州才能放心。
这些人,要拿他和莫聆风做文章。
越是洞彻,他越是发冷,知道那手段还要比他所想卑鄙上许多。
如此坐了半晌,天色竟然让他坐的黑了过去,门“嘎吱”一声开了,他才猛然惊醒抬头,见是邬母先行回来煮饭了。
“老大?”邬母见天井中黑沉沉一片,不曾点灯,那暗处又坐着个人影,吓了一跳,勉强辨认出来是邬瑾,连忙走上前去,一摸他额头,“不舒服?”
“阿娘,没有,”邬瑾站起来,强笑一下,“我去点灯。”
他往屋子里走,走到台阶旁时,竟然一脚绊了上去,扑倒在地,他也不觉得痛,只觉得地上有一股寒气,在顷刻之间就侵入了他心底,冻得他面色铁青。
邬母连忙上前,搀他起来,又匆忙去点油灯,灯火一亮,照亮了他死灰般的面孔,同时也在地上拉出一条长长的孤影。
他慢慢走进厨房,坐到灶膛前帮邬母烧火,火光跳动,一股灼人热意蔓延到他脸上,他往后退了一些,然而火光熊熊,紧追不舍,要一直把他逼迫到暗无天日的地方去。
灶膛里“噼啪”一声,一根柴火爆出了几点火星,落在他衣袖上,转瞬成灰,他伸手将其掸落,看着这一点灰尘在自己指尖消散,不见踪影。
邬母总觉得他神色不对,不许他在厨房帮忙,推他进屋去歇着,将晚饭拾掇出来,匆匆去叫邬意和邬父回来吃饭,自己则擦了手,出十石街,要去请大夫。
刚走出去几步,她就听到程廷在后头叫她伯母。
她扭头一看,就见程廷和三个年轻人站在糖人铺子前,一人拿一个五彩糖人,正在津津有味地看捏糖人。
程廷捏着糖人走了过来:“伯母,这么晚了您要去哪里,我送您一程。”
“程三爷,”邬母连忙摆手,“不用了,是瑾哥儿,看着好像是病了,我去请大夫来看看。”
“吃晚饭的时候还好好的,”程廷有些诧异,“您别急了,我去看看,真是病了,再用我爹的名帖去请大夫。”
说完他就和三个朋友告别,和邬母往十石街走,一路走到邬瑾家中,和邬父道了一声“伯父”,叫邬意“弟弟”,把糖人给他吃,随后就钻进了邬瑾屋中。
他到时,邬瑾已经神色如常。
见程廷忽然前来,邬瑾也是一番诧异,得知是邬母忧心他,不由心头沉重,闻到酒味,便低声问:“你去了哪里喝酒?”
程廷答道:“裕花街啊。”
“你有没有听到和聆风相关的一首诗?”
“你怎么知道?”程廷伸手去拿桌上茶盏,“是听到了,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又是色又是香的,那些酒客嘴里能说出什么好话来,我就拿着我爹的名头吓唬了他们一番。”
“是我写的。”
“哐当”一声,程廷手中茶盏滚落到地上——地是夯实的黄土地,茶盏没碎,只滚了几圈,里面的水撒了一地。
他瞪着眼睛,嘴张的能塞进一个鸡蛋:“你……你写的……写的挺好。”
邬瑾弯腰捡起茶碗:“是我在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一的日录中写的,日录让人偷了出去,原意也并非如此,你还记不记得,那天你想撮合我和石秀姑娘?”
程廷想了又想,好像记得是有这么回事:“是不是聆风送了她珍珠?还有咱们跑马,遇到了生羌!”
邬瑾点头:“珠润色浓便是因此而来,莫纵马也是因为生羌一事。”
程廷大松一口气:“吓死我了,谁这么缺德,好话都给曲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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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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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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