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一百三十三章 埋伏
  金人以彪悍而闻名天下,将近百年时间,对着国朝虎视眈眈,随时亮着利爪,露出獠牙,不放过任何机会出手。

  国朝强盛时,他们便俯首称臣,与皇帝称兄道弟,一旦帝王软弱、国库空虚、军队如纸,他们立刻就会动作,虎扑过来。

  更何况金虏还辖制了羌人,羌人更是善战,以一当十,是常有之事。

  这样的异族,哪怕是和谈也不能让人放心。

  学子们提着心,在秋日燥热之意中,汗水涔涔,口干舌燥,目不转睛。

  两刻钟后,他们看到了金虏。

  金虏策马而来,身后扬起满天尘土,策马时的敏捷与力量,几乎是与生俱来,一举一动,皆是奔放豪迈,那等矫健雄姿,耐苦耐辛,确实是罕见。

  与羌人不同,他们身上所着衣裳、巾帽、筒靴,与汉人大有相似之处,骑兵所簇拥的三人,皆是紫衣,而且日光之下,那些护卫腰间都是一片金银光闪烁,甚至还有碧绿之色一闪而过,可知是金银佩玉等物。

  到了近处,金虏翻身下马,在一片鼓号声中,走进堡中。

  程廷率先冷了脸,不顾先生阻拦,愤然道:“看看这些蛮夷穿的什么,沐猴而冠!觊觎我国朝之心昭然若揭!”

  教谕连忙上前去捂他的嘴:“闭嘴!”

  学子们肃然,心中陡生一股锐气——金虏喜欢学汉人,却并非拜师学艺,而是屠戮、劫掠,只要遇到汉人,必定要杀光,不分男女老幼,都割下头颅,抛尸荒野。ΗtτPS://Www.sndswx.com/

  这样的异族,哪怕是和谈,也不过是缓兵之计,养精蓄锐之举。

  程廷哼了一声,不情不愿地闭上嘴。

  众人皆不言语,只默默看向下方,但金虏进入堡中之后,就不再有动静,也没有人出入。

  大家站的累了,在石头上坐下,坐也坐的累了,腹中饥饿,仍然是没有动静——那堡中谈论的再激烈,他们在这山上,是一个字都听不到。

  看来是不必再看了。

  教谕先行离去,随后图南书院学子也回到堡中去,州学学子三三两两,又看了一会儿,慢慢散去,最后只剩下邬瑾和程廷还站在原地。

  程廷对邬瑾低声道:“为何非要和?我看不如战,一仗把金虏打回老家去,你说呢?”

  这个问题,邬瑾已经想过千百遍。

  他慢慢回答了程廷:“我想现在的形势是非和不可,堡寨已不再是固若金汤,天灾又至,朝中军饷似乎也有所不足,战事起后,朝中——朝中甚至控制不住粮价,纵然陛下有雄心铲平金虏,也得先安内。”

  他的眼睛比程廷看到更多——十石街变得动荡,一户户人家因为交不出赁钱而搬出去,又有一户户人家搬进来,初搬来时,还衣裳体面,再过上十天半个月,就开始在屋子里商议着卖儿卖女。

  饼铺的生意也差了很多,邬母把一文钱掰成两文钱花,才能一面还债,一面活下去。

  无家可归的小孩儿成了耗子,扯着一床破棉絮,到处絮窝,他夜里挑着箩筐去裕花街卖饼,时常能惊动一窝一窝的小乞丐。

  他去李一贴的药铺里送了一次饼,发现药铺里生意都很惨淡——病不起,唯有一死。

  这场连绵了三年的战事,从一开始就是不道义的,甚至并非两朝之争,而是由莫家的私心挑起,就连堡寨中的军队,也并非仁义之师。

  邬瑾想应该停下了,让他们这些疲于活命的人,也喘一口气。

  程廷不知米价,只知蝗灾过后,程家买了一次仆人,比起他买胖大海的时候,要便宜很多。

  当时不曾细想,此时想来,百姓已经十分的艰辛了。

  他那愤愤不平的心渐渐平息,和邬瑾一同回去休息,吃过午饭,邬瑾又出去看张家堡情形,太阳太大,程廷陪着他站了一刻钟,便灰溜溜撤了回来,只剩下邬瑾一个人还在毫无遮挡的太阳里站着。

  他晒的头顶心滚烫,身上也不住出汗,正要回去喝水时,忽然就见西南方向荡起一片尘埃。

  是金虏来的方向!

  日头正晒的时候,风也只是微风,连他的袍袖都不能吹动,又是如何扬起如此大的灰尘?

  除非那远处是有无数的马蹄踏过。

  若是金虏士兵驻扎在那里,那一片尘埃也不会慢慢向他的方面移动。

  他猛地一个转身,发疯似的跑动,一股脑冲进横山堡,半点镇定也无,直通通到了教谕面前,连行礼也忘了。

  来不及把气喘匀,他断断续续道:“金、金虏.有埋、埋伏。”

  五个字说的结结巴巴,他满头大汗的把气息喘匀了:“莫、张家堡有危险。”

  张家堡中,曹志斌和张供奉正对着金虏来使大谈特谈,口若悬河、舌灿莲花,莫千澜则以身体不适为由,和莫聆风坐在一间修葺好的屋子里休息。

  他坐在椅子里看莫聆风,莫聆风拿着一个有她脸那么大的蜜桃在一旁吃。

  这个时候的蜜桃,已经成熟饱满到极致,再多熟一分,都会从枝头坠落腐烂,莫聆风用帕子垫在手上,两手抱着毛绒绒的桃子啃食,汁水淌在帕子上,将帕子都浸湿了。

  她吃完桃,擦了手,把脑袋埋进糖捧盒里,瓮声瓮气地问:“哥哥,楂条没有吗?”

  莫千澜看着她回答:“这个时候没有新鲜的,等到吃松子栗糕的时候就有了。”

  莫聆风翻出来一块桃干,用嘴叼住,伸手拿来茶盏放好,从冰鉴里拿过水囊,取下塞子,小心翼翼倒出来一盏间道荔枝糖水。

  放好水囊,她取下嘴里的桃干,端起茶盏一口喝了半盏:“还好冰没有化完,不然滋味就差很多。”

  她把桃干塞进嘴里,埋头在糖捧盒中继续翻找,翻出来一块糖姜,左手举着,右手端起茶盏一饮而尽,然后将糖姜塞进了嘴里。

  屋中悄然无声,只有她的咀嚼之声,她一面吃,一面看莫千澜——莫千澜已经瘦不到哪里去,身量和从前没什么变化,但是从宽州城赶到张家堡,饶是不用他出力,他也心力交瘁,面色发青,手里拄着一根绿玉杖,从椅子上起身都要拄着。

  种家庆第一眼见到莫千澜,几乎害怕风太粗糙,会吹碎他。

  他身体孱弱,灵魂也随之衰败,坐着坐着就会睡过去,无论谁看都不觉得他拥有一丝一毫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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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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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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