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六十章 一家欢喜一家愁
  邬瑾把莫聆风带回了九思轩。

  九思轩阴冷暗沉,莫聆风的额头上却还是有黏腻的冷汗层出不穷,邬瑾点起烛火,企图以萤火之光,撼动古树投下的巨影。

  随即他拧来一条帕子,让莫聆风擦汗。

  莫聆风接了帕子,去擦额头上的汗珠,眼角眉梢都带着沮丧和难过。

  擦过之后,她将帕子还给邬瑾,沮丧难过之余,敕诏上的每一个字,结成一股,凝出摧枯拉朽的气势,冲击着她的灵魂。

  莫家女、性柔娴、肃端方——离开莫千澜。

  朕承宗帝遗训,爱及莫家,宠其有行,可封真阳郡主——离开莫千澜。

  启临宫之府,长居朕左右——离开莫千澜。

  郡主离她非常遥远,京都离宽州也非常遥远,不管那里是阴谋盛行,还是富贵繁华,都和她没关系,她只是离不开莫千澜。

  莫千澜,她的哥哥,她灵魂上的父亲、母亲,她唯一的家人,她一日都不曾离开过他啊。

  “哥哥会有办法的,”她坐了许久,扭头告诉邬瑾,“哥哥什么都懂。”

  她起身就走:“我去找哥哥。”

  她找到莫千澜时,莫千澜睡在了书房外的耳房中,周遭静悄悄的,只有殷北领着人守在外面,赵世恒和李一贴去给张供奉治伤去了。

  张供奉的伤好治——然而莫千澜的暴怒,藐视了君威,损伤了天子颜面,还需要赵世恒设法挽救。

  炉子上“汩汩”的滚着苦药,一个小厮拿着蒲扇轻扇炉火,那股药气经了他的扇动,越发悠扬起来。

  莫聆风走进耳房,两只脚后跟一蹭,蹭掉鞋子,爬上榻去,掀开被子,蜷缩成一团,窝进莫千澜胸前,闭上了眼睛。

  莫千澜在一片冰凉中睁开眼睛,伸手搂住她:“阿尨。”

  香炉中涌动的,是百花的香气,从门窗缝隙涌进来的是药的香气,缠于榻上、枕上、人的身上,隐隐将之前的纷乱隔绝,变成一种带着昏沉睡意的平和。

  “嗯。”莫聆风在这气息中镇定下来,小脸拱了两下,不想睁开眼睛。

  莫千澜低声道:“阿尨,哥哥会去接你回来的。”

  莫聆风在心里想:“那就是还要去,为什么一定要去,我不想去。”

  她头脑清醒地坠入苦海,知道自己非去不可。

  她所拥有的一切并不牢固,骤然一变,就有可能化作齑粉。

  莫千澜和赵世恒坐在府中,宛如两只蜘蛛,四面八方的往外吐丝结网,为的就是能够让这座莫府继续牢靠下去——并且变得更加牢靠。

  她翻了个身,用脊背抵住莫千澜并不坚实的胸膛,睁眼看向窗外,窗外一块天是蓝湛湛的,显出无限的好风光。

  而程廷在这天空下,飞也似的奔向九思轩。

  他在中堂里安置了敕使团,又很尽心的在床边守着张供奉,张供奉一转醒,立刻嘘寒问暖,效仿程家大姐,强行把张供奉从床上扶起来坐着,又端来一杯温茶,吹的凉透,喂给张供奉喝。

  张供奉得知他是知府之子,拉不下脸来,被迫半坐在床上,又喝了一口冷茶,脑袋越发晕的厉害,几乎要吐。

  然而这痛苦还未结束,程廷急于给姑父戴罪立功,从小黄门手里抢了帕子,亲自去擦张供奉头上污血残茶,重手重脚,把张供奉擦了个皮离骨脱。

  张供奉恍惚之间,还以为自己返老还童了——这苦楚,还是刚进宫做小黄门的时候受过。

  好不容易等到赵世恒领着李一贴前来,张供奉才逃出生天,看向赵世恒的目光格外亲切。

  程廷自觉圆满完成了赵世恒的交代,拔腿便走,飞奔回九思轩,气喘吁吁坐到邬瑾身边,扭头看邬瑾:“敕令说什么来着?是不是让聆风去做郡主?还要住到京都去?”

  “是。”

  “要去京都?我没听错吧。”

  “没听错。”

  “不去不行?”

  “不行。”

  “疯了。”程廷伸出一根手指,朝着虚无的上空捅了两下,示意是上头那位,同时站起来,“不行,我得回家去,问问程泰山,邬瑾,你在这里吧,我看姑父家里人少的可怜,万一有事,你就去找我。”

  他拔腿就走,留下邬瑾在九思轩中静坐沉思。

  然而他沉思许久,却是一无所获,因为天子思虑周全,此事竟已无转圜余地。

  十州之财,陛下必取之而后安。

  唯有入京都后,莫千澜再殚精竭虑,以种种理由让莫聆风回到宽州,而且他必须为此做出莫大牺牲,纵身为莫聆风铺路——譬如莫聆风回宽州奔丧。

  这种思虑过于沉重,压的邬瑾没了笑意。

  而莫聆风受到陛下亲封一事,也在顷刻之间席卷了整个宽州城。

  宦海之中哗然不止,滔滔不绝,惊愕与揣测凝聚成疑云,消息在众位身带官职、不带官职却与地方官员藕断丝连的富商中口口相传。

  有人知晓这其中密辛,有人不明白陛下与莫家之间究竟是亲厚还是不和,但是众人皆知,突如其来的敕封,一定会给莫府带来重重一击——谁都知道莫聆风是莫千澜的骨中骨,肉中肉,血中血。

  程知府与王知州也在莫府出入,探望敕使,与此同时,龙虎之日亦到,发解试放了龙虎榜。

  邬瑾赫然在榜,乃是元章二十二年发解试解元。

  邬意借着人小,泥鳅一样钻去榜前,踮起脚尖抬头看榜,因只认得一个“邬”字,越发眼花缭乱,两只眼睛瞪的生疼,忽然听到耳边闹哄哄的:“邬瑾是谁?怎么不曾听说过?”

  “是我们州学的!”

  “没听说过。”

  “怎么就成解元了?”

  “我哥哥!”邬意跳起来,涨的面目通红,眼睛发亮,从牙齿到头发丝全都充满了喜悦,“邬瑾是我哥哥!我哥哥!”

  他喜的站不住,在榜前东奔西跑,放声大喊:“我哥哥,邬瑾是我哥哥!解元!我哥哥!”

  看榜的人全都低头去看他,就见他穿一身短褐,是个黑而瘦的穷小子——解元竟是贫家子?

  “诶,真是你哥?”有人去捉邬意衣袖。

  “真的!我要回家去!”邬意横冲直撞出了人堆,一路往家跑,一边跑一边朝街边小贩大喊:“我哥是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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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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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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