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四十二章 藏心
  邬瑾圈起两只手在嘴边合拢,放声大喊:“聆风!”

  他嗓音不同从前清脆响亮,反而宽厚低沉,在众人耳中响彻,却没能传到莫聆风耳中。

  程廷当即把两只手招展起来:“聆风!聆风!狗!阿狗!”

  邬瑾也扬起手来,举手投足间却很儒雅,目光殷殷,一派温和,石晴不免多抬头望了两眼。

  片刻后,莫聆风终于听到他的叫喊,慢慢打马过来。

  她满脸是汗,荞麦花折腰断脊,在马辔夹缝中碾成了扁平状,显然很受了一番折磨。んτΤΡS://Www.sndswx.com/

  殷南跟着她,细致地扫过邬瑾等人,尤其在石家兄妹身上停留了许久,连石晴头上一根素银十二行桥梁钗都不放过。

  她的目光一旦慢下来,就像刀子,慢吞吞割在他们身上,邬瑾没动,任凭她打量审视,程廷心眼过于宽阔,也不曾留意,而石家兄妹感觉这目光过利,禁不住垂下了头。

  等到殷南确认没有危险,漠然地移开了眼睛,他们才恢复自在。

  几人下了马,重又聚在一起。

  “聆风,”程廷拍她,“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等我们,刚才我大战王景蛤,你都错过了。”

  刺目的太阳光让莫聆风皱起了眉:“王景蛤是谁?”

  程廷兴奋道:“就是王……”

  他一时想不起王景华的爹叫什么:“他爹是王知州。”

  “哦,”莫聆风点头,“我知道了,王运生的儿子。”

  王知州的名讳,她说的很自然,像是和王知州一个辈分的人。

  石远听她说话不似寻常闺秀,又看她脖颈上的赤金长命锁,略一思索,便知她是莫节度使的妹妹。

  难怪对王知州大名毫不避讳,而且他听说莫节度去哪里都要带着她,抱在膝上,片刻不离身。

  石远又见她满头乱纷纷,通身孩子气,并不如传闻中那样乖戾,唯有一双丹凤眼,开合间神光摄人,神韵非常。

  他拉着妹妹恭敬有礼的问了好。

  莫聆风颔首,目光从石远身上划过,落到石晴身上,扭头看看邬瑾,看看程廷,有了一瞬间的了然,又落回石晴身上。

  她一瞬不瞬盯着石晴,盯的石晴都手足无措起来,惶然地想自己身上打扮,越想,越觉局促,面色也变得通红。

  “莫、莫姑娘……”

  莫聆风收回目光,忽然从头上拔下一对短簪——今日是她自己梳的头,怕绳子不牢,又在两个角髻上插了一对细短的金簪。

  金簪顶是一朵莲花,平平无奇,然而花心镶嵌着一颗莲子米大小的南珠。

  她将这一对金簪送到石晴跟前:“送你,见面礼。”

  石晴吓了一跳,低头一看,金簪倒是平常,可那两颗珠子光润晶莹,浑圆细腻,一看便是上好南珠。

  她越发红了面孔,两手摆出了影子:“不、不、不,多谢莫姑娘好意——我不能收。”

  石远亦没想到莫聆风会有此举动,大为震惊,也连连推辞。

  莫聆风却直接将金簪塞进石晴手中,板着小脸,极具威严的喝了一声:“给你!拿着!”

  两个石让她镇住,全都僵持在原地。

  莫聆风又道:“我还想骑马,你们走不走?”

  两个石瞠目结舌,只剩下摇头的份,石远又讷讷的告了辞。

  程廷一番美意,此刻已经让莫聆风搅的稀碎,他在心中翻了个硕大白眼,翻身上马:“跑马跑马。”

  莫聆风和邬瑾也骑马跟上。

  等和石家兄妹离的远了,程廷才勒了缰绳,对着邬瑾挤眉弄眼:“石晴是个很不错的姑娘,识字明理,又能持家,和你同岁,模样也很不错,你觉得如何?”

  邬瑾很严肃地道:“休要败坏石姑娘清誉。”

  程廷“嘁”了一声:“聆风,你也觉得石晴不错吧,你还送她两根簪子!”

  “不是。”莫聆风随口回答,却没说缘由。

  邬瑾不由看她一眼,心中隐隐猜到她送金簪的缘故。

  石晴家穷。

  家穷的人,哪怕把自己拾掇的再体面,也要露出马脚。

  她身上所穿戴的,全都不相衬,却是她能戴出来的最好的东西。

  然而邬瑾心中又忍不住疑惑。

  莫聆风究竟是因为石晴家贫,才送她金簪,免她饥苦,还是以此金簪,使得石晴和他不必受程廷的撮合?

  亦或是——二者皆有?

  在他猜测之际,程廷还在说石家。

  石家空有一座大宅,内里已经是家徒四壁,穷的连年都险些过不下去,当了一套祖上传下来的金丝楠木案架才把年过了。

  石家父母如今就指望着石晴能够嫁个好夫婿,得一笔钱,石夫人对程太太透露出的意思,便是不拘年纪、家世,只要不是做妾就行。

  石远也不想妹妹嫁的不如意,因此悄悄托了朋友遍天下的程廷,请他寻一个才貌相当的人。

  程廷一听到才貌相当四个字,立刻就想起了邬瑾。

  此刻,程廷对着邬瑾苦口婆心:“石晴的祖父是大儒,听说留有几本古籍,给石晴做嫁妆。”

  邬瑾正色道:“我若娶妻,必是心爱她,不会图谋人家家财。”

  程廷坏笑:“那你心爱谁?”

  莫聆风也歪着脑袋看他。

  程廷又嘻嘻笑两声:“哦,我知道了,你心爱赵先生,赵先生一来,你都不和我们说话了,我对惠然姐姐也是如此。”

  “不要胡说。”邬瑾心中忽然生出一股无名躁动,扬起马鞭,在半空之中甩出一声脆响,两腿用力一夹马腹,口中低喝一声:“驾!”

  马撒开蹄子,冲了出去。

  他耳边风声啸啸,眼中劲草遍地,石家兄妹的好意、程廷的撮合、莫聆风送金簪,搅成一团,忽然在他脑中炸开来,触动他心中一个极其隐秘的小角落。

  那是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秘密。

  只是这样轻轻掀开来,就足以让他惊恐、失措,他一瞬间的念头竟然如此罪恶,让他对自己满心憎恶。

  他要把自己的念头碾为齑粉。

  于骄阳之中,他迎着玲珑剔透的金光,用力想自己家的饼铺。

  纵然阿娘每天勤恳擦拭,依旧逼仄狭窄,油渍浸入了桌椅、柜台,永远也无法擦干净,阿爹用两手撑地,在地上行走,短褐纵使掖在衣角里,下摆也永远灰尘满满。

  他、他的家、他的家人,这些他拥有的东西,不令他羞耻,但却是真实存在,足以毁坏任何玲珑剔透的琉璃珠。

  也足以泯灭任何一次耀眼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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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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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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