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四十四章 对峙
  能追上殷南的,只能是比猎犬还要敏锐的生羌。

  这一行生羌四人,因为天热,都戴遮阳斗笠,看不清面目,赤着上身,裤子半旧,赤脚穿麻鞋,凉衫搭在胳膊上。

  他们穿着打扮和宽州城中苦力无异,但是皮肤黧黑,更为粗粝,无论怎么洗刷,都是如此——旱风如刀,在他们身上凿出了沟壑,黄沙顺着这些刻痕,侵袭进了他们的身体里。

  身材最为高大一人掀动斗笠,露出鹰视狼顾之相,锐利地从邬瑾几人身上划过。

  他看邬瑾——书生,长衫下隐隐透出起伏的筋骨,有几分力气,但是不足为虑。

  看向莫聆风——黄毛丫头。

  看向程廷,倒是多看了两眼——程廷满眼愤怒,整个人都绷直了。

  而程廷对他的注视浑然不在意,紧紧夹着双腿,左右腿来回的交换,坐立难安,腹部满涨,几欲炸开。

  他心急如焚,不知道这几个羌人到底想干什么,要杀要剐,也不给个痛快。

  他要去撒尿!

  羌人目光最后看向殷南。

  殷南是一身利落的窄袖骑装打扮,看似没有兵刃,实则头上、袖里、腰间、靴中,全都藏着杀人的利刃。

  高大男子往殷南的方向走了一步,右手伸入搭着的凉衫下,里面立刻显出短刀的形状。

  邬瑾立刻将身边的程廷往后拱了一下。

  程廷往后退了一步,连忙又夹住了双腿,嘴巴伸到邬瑾耳边,低声道:“邬瑾,我憋不住了!”

  邬瑾将莫聆风牢牢箍在背上,低声回应:“再忍忍。”

  羌人对挤成一团的三人不再留意,而是很疑惑地看着殷南,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兴奋。

  殷南确实是在兴奋,浑身的血液都因此而躁动起来,眼睛、耳朵变得异常敏感,舌头舔了舔嘴角,像是即将饱餐一顿的饕餮。

  她往前走了一步,再往前一步,腰间的软剑已经抽出来一指长,眼睛里冒着亮光,迈出了第三步。

  男子却忽然往后退了一步。

  羌人崇尚自然,他们相信不可思议的神力,也相信自己遇到危险时的直觉,他从殷南身上察觉到两败俱伤的危险。

  殷南再进一步,男子又退一步,回到队伍里最小的少年身边,又急又快地说了一串羌族话。

  那少年便脱下斗笠,往前走了一步,用流利的汉话道:“各位朋友,我们一家是来归属的,没有恶意,我们马上就离开。”

  说罢,他学着文人行礼的样子,拱手揖礼,生疏而滑稽。

  在他抬头时,莫聆风睁开眼睛,扫了他一眼,又闭上眼睛,打了个哈欠。

  殷南失望地退了回去。

  少年重新戴上斗笠,也退回到长辈身边,高大男子领着他们离开,往宽州城方向走去。

  走出去十来步,少年忽然回首,从手中抛出一块白色石头,大声道:“送你,美丽的小姑娘!”

  那石头极有准头,直奔邬瑾而来,殷南骤然伸手,将石头抓在了手中。

  少年笑着跟上家人脚步,很快消失不见,莫聆风转动脑袋,懒洋洋伸出手,从殷南手中取过石头看了一眼,随手又抛在了草丛中。

  羌人一走,程廷立刻如同火药一般炸出去二三十步,脱裤子撒尿,哗啦啦尿出一条长河后,整个人都松快起来。

  他如释重负,走回邬瑾身边:“咱们去哪儿吃?我请客。”

  方才发生的事情,对他而言,已经随着尿一起撒了出去。

  莫聆风使劲一揉眼睛,从邬瑾背上扑腾下来,回答程廷:“去有荔枝冰糖水的地方吃。”

  程廷翻身上马:“那去羊百福,新开的正店,有羊肉包子和面条,糖水也有很多种。”

  莫聆风也上马:“那就去羊百福。”

  两人都未曾将此事放在心上,唯独邬瑾揣了心事。

  没有战争、看似平静的边关,实则已经波涛暗涌,并不太平。

  四人还了马,一同回城,饱吃一顿,程廷先行告辞,继续呼朋唤友的游荡玩乐,邬瑾决定送莫聆风回府,将遇到羌人一事告知赵世恒。

  到莫府时,时候尚早,一轮红日,尚未西沉。

  邬瑾站在角门外,门楣上的“福泰”二字几经风雨,仍然是干干净净,矮石柱上那两只蟾蜍憨态可掬,看着倒是比王景华要顺眼许多。

  莫聆风“咚咚”地叩门,值更的门房迅速开了门——门房从前还有一丝人气,今天却是泥婴一般,垂着脑袋,连眼珠子都不敢过分的转动。

  “邬瑾,来啊!”莫聆风冲邬瑾招手。

  邬瑾正看那门房不对劲,来不及细想,就迈步跟了进去。

  二人直入后花园,然后双双停住脚步,看向花园中守株待兔的莫千澜。

  莫千澜坐在秋千上,双手握住粗麻绳,两脚点在地上,一荡一荡,树影倾斜,使得他那张脸也时明时暗,本就苍白阴郁的一张脸,越发显得阴晴不定,神色也令人心惊肉跳。

  四周垂手而立的下人,全都噤若寒蝉。

  赵世恒坐在一旁石墩子上,漫不经心地翻看《说卦传》。

  邬瑾快步上前行礼:“学生见过莫节度使,见过赵先生。”

  莫千澜将手一挥,示意他滚去一边,邬瑾立刻叉手敛衽,恭恭敬敬退至赵世恒身边。

  莫千澜独自一人坐在府中,越想越气,气的半死,气的发疯,干脆在花园里等着莫聆风这股野风刮回来。

  野风是刮回来了,结果还卷来了一个邬瑾。

  这让他在火冒三丈之余,还“汩汩”的往外冒酸气,在秋千上坐稳了,他沉着脸问莫聆风:“去哪里了?”hΤTpS://WWω.sndswx.com/

  莫聆风理直气壮回答:“我去马场了。”

  她中气十足,毫不心虚,跑到莫千澜身前,想要和他一起坐秋千。

  “站着,”莫千澜猛然喝了她一嗓子,“你还有理了,都是我太惯着你了!外面多危险你知道不知道!”

  他这一呵斥,当真是晴天霹雳,不仅莫聆风瞪大了眼睛,就连赵世都也惊了。

  邬瑾站在一旁,也觉得乌云盖顶——有一回,他去寻赵世恒还书,听到赵世恒问莫千澜种什么树,莫千澜说种樱桃树,还调侃了一句祖宗爱吃。

  莫千澜的祖宗就是莫聆风,连一根手指头都没弹过她,这样的重话,就更别提了。

  赵世恒立刻站了起来,担心莫聆风要哭,又暗暗在袖子里摸了摸,看有没有带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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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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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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