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三百八十二章 密信
  程廷望着胖大海,好一阵子没说话。

  他知道黄狗老了,他在州学读书的时候,黄狗就已经是州学里的老面孔,到现在他都有了儿子,黄狗也是到了时候。

  纵然早有准备,他还是征愣,因为黄狗不是一般的狗,是他的爱狗。

  他看着两位好友,挤出一个笑:“这狗老了……”

  话未说完,他的笑脸就忍不住变成了哭脸,“嗷”的一嗓子开哭,眼泪滔滔往下淌,鼻涕随之而出,胖大海连忙把帕子递给他,他接在手里,抹了把脸,眼泪仍旧控制不住,一个劲地流。

  老黄狗是他从州学里带出来的,陪着年少的他们成长到如今,是他们中的一部分,更是他的好友——虽然他程廷的成长乏善可陈,可那些细碎琐事,微不足道的快乐和烦恼,都有老黄狗的一份,积攒起来的感情,足够让他崩溃。

  与此同时,他心里还有一种无法言语的怅然。

  赵先生死了,姑父死了,老黄狗也死了——属于他们的故人越来越少。

  脚店中还有食客,听出来是狗没了,看着悲痛欲绝的程三,露出嗤笑和不可思议。

  一条狗而已。

  但哭的人是程廷,这不可思议的程度就降低很多——程三爷憨厚,做出这种事不奇怪。

  邬瑾上前拍拍他的肩膀:“先回去安葬吧。”

  程廷用力一吸鼻涕,点了点头,拖泥带水的跟着邬瑾往外走:“厚葬。”

  莫聆风悲伤的有限,也跟着走出脚店,殷南牵马过来,三人翻身上马时,城门外堡寨方向传来一阵轰隆声。

  莫聆风骑在马上,仰头望去,就见几点火光在半空中炸响,此起彼伏,浓烟滚滚,把碧空笼罩的漆黑一片。

  程廷扭头看莫聆风——金虏来袭,他们已经习惯到木然,而莫聆风在一场场战争中,已不再是从前那个爱唱、爱跳、爱吃糖的小姑娘。

  战争成就她,亦消磨她。

  莫聆风调转马头,和邬瑾、程廷摆手道别,马鞭在半空中甩出一声脆响,两骑往城门飞驰而去。

  城门大开,莫聆风带着殷南从城楼阴影下穿过,走向另外一个世界——一在那个世界里,一切感情都多余,等着她的是杀戮、鲜血,生和死。

  自此之后的整整一年,大大小小战争不断,堡寨有胜有败,刘博玉和石远不断争斗,宽州作坊数量也随之增加,涌入宽州府城的人越来越多,比起战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角眼的密信,也隔三差五送入京都中,只是有用的消息并不多。

  元章三十二年十一月,宽州招兵一万,莫聆风率领部众,一举将金虏赶出三川寨,并占据横山、葫芦河、易马场,缴获金虏、羌人上千匹战马,金虏被逼休战,撤出横山之外上百里。

  这一场“易马场”大捷,天下皆知,莫家军闻名天下,想要参军的男儿涌向宽州,养家糊口,扬名立万。

  侯赋中在军报中,如实记录此战役所损将士、所耗粮秣、所用兵刃火药,因此莫聆风在易马场被金虏围攻,身负重伤突围而出的消息,也传遍天下。

  国朝各州、京都各个街巷,无一不流传莫聆风的奋不顾身,以及对国朝的赤胆忠心。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皇帝看完军报,在文政殿半晌不语,双手放下军报,他低头看自己手掌。

  这双手不曾劳作,仍旧白皙,但掌心纹路深如沟壑,年轻时不曾注意到的细枝末节,也清晰可见,一道、一道,每一道都充满算计、阴谋、鲜血。

  手掌在他眼睛里不可抑制地颤动,并非因为对朝局失去控制,而是年老体迈,身体已如风中残烛,无风自摇。

  他甚至想不起莫聆风的模样,只记得那张面孔与莫千澜如出一辙,而且金光闪耀,身上总带着金项圈长命锁。

  他对莫家的痛恨倒是与日俱增。

  莫家既已归顺国朝,就应将十州之财一并奉上,留在手中,便是烧手之患,落到人丁凋零的地步,是咎由自取,而莫家兄妹,竟然挣脱出这场自造的罗网,凌驾于皇权之上。

  太子亲自捧过一盏汤药,请皇帝引下——国朝外有强敌,内中空虚,天家父子之间,只能拧成一股,以守天下。

  皇帝喝过药,长吁一口气:“翰林院的草诏都拟好了?”

  太子让开一步,让张供奉为皇帝擦脸:“是,但计祥颇有微词,认为赏赐过于微薄。”

  皇帝摆手,冷笑道:“翰林院文人,是读书人里的佼佼者,也最愚钝,好用时,用便是,不好用时,弃之不理即可,不必管他,如今莫聆风已成气候,济州外的驻军,都安置好了?”

  太子点头:“臣已调遣良将前往。”

  “莫聆风如今声望如日中天,此时动手,有逼杀忠臣之嫌,暂时不能动。”

  “臣知道。”

  一个内侍匆忙行至文政殿外,于殿外禀报,宽州有十万火急密信送来。

  张供奉取了密信,拆开泥封,速速呈给皇帝,皇帝打开两折纸张,一目十行,忽然身子一软,几乎瘫倒在地。

  张供奉眼疾手快,一把扶住皇帝,太子急忙道:“陛下!快叫太医!”

  皇帝喘息急促,头疼欲裂,腹中翻江倒海,埋头就吐,太子心急如火,扯着嗓子再喊一声太医。

  张供奉掏出帕子,为皇帝擦脸,两个内侍上前,搀扶着皇帝往御榻上去,太子紧随其后,只听皇帝嘴唇抖动不止,顾不得皇帝满身污秽,忙凑过去。

  皇帝把竹纸塞进太子手中:“下令……枢密院吴……诛杀乱臣贼子……莫聆风!”

  太子耳畔一片杂乱之声,皇帝的话又低又弱,却如晴天霹雳,让他愣在原地,他迅速抬起手,打开宽州细作送来的密信,垂首一看,脸上也和皇帝一样出现惊怒之色。

  宽州有了火药震天雷!

  这怎么可能?

  震天雷威力大,声如雷,能透铁甲,范围广,是南北作坊绝密,他们是如何参透的?

  无论宽州产量如何,都不能再放任下去。

  太子随之皱起眉头——宽州私造震天雷,非诛不可,可在死战时,莫聆风也不曾动用震天雷,世人绝不会相信此事,反倒会说天家以莫须有之名,杀忠臣,藏良弓。

  一旦起兵,莫家反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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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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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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