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铅笔被制作出来后,吴天良马上想尽办法对其进行营销,通过苏辙的那条上层渠道拿出不少铅笔作为礼物赠送给苏辙的官场同僚,以求能让铅笔尽快为他人所熟知。
收到天良的请求,苏辙原本还只是想稍微应付一下,因为华夏已经使用毛笔超过千年,传统已经很难改变。但是没用不打紧,只是稍微一用,苏辙对铅笔的态度立马转变,因为铅笔这种书写工具实在是太好用了,让自己批改文件的工作效率大大提升。
毫无疑问,苏辙当场就喜欢上这种笔,之后还成为了义务推销员,向朝中其他官员推荐这个能提高工作效率的神笔。
在上层社会,有苏辙大人帮忙推广,问题应该不大,而在百姓那层面,销路要想打开,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天良在二十一世纪是个推销员,有很多营销经验例始发会传单和广告在这个科技不发达的时代都没有什么作用。
不过幸好,天良得到大宅前女主人姜莲都的帮助。
姜莲都作为汴梁前首富的儿媳,以前在王府也积累起来不少人脉,得益于这层关系,天良才结识了不少这方面的商人和老板,为自家商品在下层的销路打开了局面。ΗtτPS://Www.sndswx.com/
当然,还是开诚商铺提供的商品有很大的实用价值,这才让开诚商铺的商品根本就不愁销路。
很快,铅笔就以其方便书写的属性在被众人称好,并很快风靡了起来,每天早上都能看到不少的商人推着小车等在门口,力求能装下尽量多的商品往各地销售。
而在朝庭上,经过苏辙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官员也开始尝试使用这种笔当成平日书写的工具。
而在这个时代,汴梁是天下商业的中心,在这个时代的地位比后世的纽约也差不到哪里去,不难想象,铅笔的影响很快就会通过各地的商人辐射开去,遍地开花,就算传到外国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至于铅笔会不会成为后世流传的华国历史上的第五大发明,还不是天良考虑之事。
王晋卿性情开放,不拘一格,很能接受新思想,当然不会错过铅笔这个新鲜事物。
王晋卿猜出了天良的心思,就笑着说道:“天良贤弟是不是被吓到了,本公子的手上居然也有贤弟商铺里的商品?”
“这也难怪,贤弟的商品确实方便,已经在整个汴梁城都热销了起来,不少的文人雅士也觉得这种笔好用,想购买贤弟这件商品的人可是络绎不绝,贤弟的本领不少啊,现在已经比以前更红了!”王晋卿自问自答道。
自家店铺的这件商品可以在汴梁城里热销,天良的心里说不高兴是假的,但在王晋卿这位大文豪面前还是忍了下来,谦虚地说:“没有什么,只是闲时所做出来的一些无聊的小玩意,上不了台面的小东西,哪里比得过兄台那惊为天人的才学!”
王晋卿一听这话,连忙反驳说:“贤弟哪里的话,这铅笔行情甚好。据说现在,连当今的皇上也用上了贤弟的铅笔来批改,处理一些紧急的文件。听一些宫里人说,皇上还一个劲地夸这种新的书写工具不错,让他批改公文的效率提升了不少!”
“当今的皇上也用上了铅笔?”天良兴奋地问道。
“这难道还有假,贤弟是信不过本公子吗?”王晋卿反问道。
“不敢,不敢,王兄言重了!”天良连忙摇了摇头,说道他本人不是这个意思。
现在天良又有新办法了,把皇帝也使用铅笔这一消息传出去,铅笔无疑会更有销路。
天良心里的高兴是掩盖不住的,突然间,他想起了什么,转头就看到王晋卿拿着铅笔在白纸上飞快地涂抹。
对啊!现在我们两人还正在比试中,输了就不好玩了。
不过,自己有着手机照相功能的帮助,是绝对不会输的。
虽然这样说,但是样子还是要装的,天良于是拿起铅笔,开始在一张纸上装模作样地勾勒出正在台上表演乐器的李天丽姑娘的大体轮廓。
这时,在兰桂舫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两个苗条身影正在互相交流着信息。
她们是女扮男装的女侠灵水音和大宋的康懿公主李康月。
今天是河上画舫的开放日,众多的花灯把这里点缀成节日的盛景,自然吸引了京城的众多游客和公子来观赏这里美丽的景色。
由于这附近很是热闹,这两个姑娘特地乔装打扮离开王宫来这里游玩,玩累了刚想休息一下,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结果就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
他们自然就是吴天良和王晋卿两人。
由于和吴天良有过近距离的接触,李康月当然不会认错,而王晋卿曾经是李康月的姐夫,因此经常出入皇宫,李康月也不会看错。
李康月马上躲在了一旁,直到他们两个大男人走了进兰桂舫,这才摆摆手,叫灵水音一起跟上去。
在兰桂舫的门口时,江湖经验老到的灵水音看了看上面的牌匾,就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了公主的名声着想,本想阻止其登舫,但说得迟那时快,李康月已经快人一步走了进去。
灵水音没有办法,唯有跟着她一齐走进去,在这种烟花之地,公主娇贵的身体如果有所闪失,后果是灵水音是绝对承受不起的。
李康月走进兰桂舫后,不用多长时间就找到正在欣赏歌舞的吴天良和王晋卿两人,于是就和灵水音在后面不远又能方便注意到前方情况的地方找到了一张空桌坐了下来。
她想要看清楚这个引起她注意力的吴天良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这人的表现和自己以前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地方。
坐下来的李康月注意到不远处的桌上陈列着的各种小吃,就以为这里只是为客人提供吃食的地方,便向穿梭在船上,拿着吃食的小二招手,想点几个小吃来充实一下胃部。
但李康月的话还没说出口,马上就有两个浓装艳抹,打扮得花枝招展且露出较多的女子朝着她们迎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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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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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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