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宋末之英雄时代天汶风>一、窝居深圳大城市,谋生艰苦赚钱难
  深圳是中国南方的一个最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每天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们都在这里拼捕奋斗,盼望着能实现人生的理想。

  而就在这个城市工业区里面的一幢很一般的小楼,不断地从里面传来吆喝声:

  “喂,小良,我的咖啡还未冲好吗,怎么搞的太慢了吧!蜗牛的动作都比你快!”这是主任的话。

  “他吗的,我的文件跑到哪里了,小良快帮我到处找一下!”这是经理的话。

  “我们都没有吃早餐,刚好小良你有空,赶快百米冲刺帮我们去买早餐,迟一分钟钱由你付!”这是公司老员工们的话。

  这是什么样的生活,是专门给人跑腿的吗?

  在深圳市窝居和打拼的吴天良过得很不顺利,在中学时,他的成绩还算不错,虽说在数学的方面的成绩有点不尽人意,但是在语文,历史和英语方面的成绩还算不错。照一般来说,考上个本科应该没有问题,但在高考那天,他突发高烧,结果成绩惨遇滑铁卢。

  最后没有办法,唯有先随便选一间大学读,本来是想要一是在家不远的学校,但是有野心的父母亲硬是要吴天良在深圳读大学,说只有在这座城市里的大学读了书出来才好在深圳这里找工作,没有办法,吴天良只有选了深圳的一间最普通的大学混了个大专IT毕业,学了一下电脑绘图。

  在毕业后,吴天良本来以为他能很快地找到一份和专业对口的工作,但在深圳这个发达的城市里,从本科毕业的大学生多如牛毛,几年之前还是很好找工作的专业现在却变成了鸡肋专业。吴天良找了好几个月,都没有找到一个和他这个专业对口的工作。

  吴天良觉得自己的前途很是渺茫,没有办法,不能再这样的混吃等死下去,再说了,吴天良他本人长这么大了,也没有脸面继续接受父母亲的资助,唯有先委屈一下自己,寄身于深圳的一个普通的私营公司,之后的事唯有等以后再说。

  但在深圳这种竟争激烈的社会里,如果不幸在一间普通私营公司里面工作,老实说可不是一个好主意,虽说没有那些所谓的领导每天不厌其烦地向你灌输某个主义的优越性,但却有其它的麻烦之处。

  这是因为在私营公司里,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普遍适用,也就是说取得的业绩同时也代表着员工的能力,代表着你在这间公司的价值,如果这位员工找不到很多的顾客,销售不出更多的商品,不能为公司取得更多的利润,那么这位员工就表现不出价值,而周围的同事也会用另类的眼光看待。而私营公司的老板,也会通过这些作为参考来决定这位员工的薪水甚至是这位员工的去留。

  吴天良一无经验,二无口才,学历不高,身材也明显偏矮,不到一米六五,相貌一般,俗话说的高富帅三个条件里面没有一个能达到标准,自然不适应当今社会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当然难混下去,再加上深圳的生活费用偏高,因此至今在银行账本里没有存上多少钱,他每月的工资也只是刚好到三千元,在深圳只是刚好过了最低的收入水平的工资线,唯一的优点是不用交税。

  这样的工资水平,要想在深圳这座高消费的城市里生活得快乐,估计是不用想的,买房更是天方夜谈虽然对于中国人来说,购房置业是好的传统,不过,吴天良他可是从来都不敢打这个主意,所以买房之类的事情还是免了,因为每次到发工资了,天良看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再看一下外面房子的价格,就肯定会感觉到一阵头晕:真是离谱个十万八千里!为什么深圳的房价和深圳的一般人平均工资一对比起来,居然会相差那么多。

  吴天良也从网站上看到了美国的房价,说根据那里的平均工资,估计不用做十年就能买一套房,如果在深圳,吴天良深信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这就是说中国的房价和工资的对比,相比美国那些西方国家来说,高了明显不止一个等级。

  当然,人与人向来都是不平等的,就好像与老板有关系的员工,他们就可以混得比较好。例如吴天良公司里面最好位置是窗边,那里坐着的员工是吴天良公司老板的一名亲侄,名叫王潘,我们员工都喜欢称呼他为小潘安。西晋潘安被人相传为古今第一美男,如今小潘安长相倒还算过得去,头发被其梳理得一丝不苟,油头粉面,西装一尘不染,还经常自恋地拿着小面镜梳理面上妆容,花花公子表现得恰如其分。上班二郎腿横在桌上,下班飞毛腿冲出公司门外,让人不禁联想到他是否具有双重人格。

  至于他做什么嘛,他可以学得到潘安的油头粉面,但却学不到潘安的专情,古代潘安对妻子杨氏专一和深情,至于这个小潘安嘛,自然是平时上班手机短信不断,下班女友约会不绝。

  至于他和其他人的交际,就连比他高一级的上司都敢不理不睬,若要他办事,就连上级吩咐过的,不使劲催他就不做,更何况我们这些在公司里的小人物。对待工作,他的态度很懒散,但在公司工作的各位都知道他是老板的亲侄,倒也没有人敢说他,也就由他忙他自己的。平时他负责处理的文件也不收拾,纸张文件随手就放,甚至还要天良来帮他收拾整齐。公司的老板由于小气,不肯请清洁工来公司打扫卫生,因此只能由我们来代劳,而每逢公司要搞卫生时,从来就没有见过小潘安他的身影,一下班就跑得连影都没了,还怎么追。

  偏生小潘安又喜欢不懂装懂,装作是喜爱文学,平时胡诌几首诗,居然就敢称作自己为“才比子建,貌若潘安。”待在这个公司简直是浪费人材,应该作为一位热门的男明星一样活跃在电视或电影上,享受着万千怀春少女关照和爱护,这就变成了他用来做为避免搞清洁卫生的好藉口,其实大家都知道,让这种人待在这个公司不但是浪费资源,也浪费空间,更无形中降低了公司员工们的士气。

  唯一让人们感兴趣的是,虽然小潘安不能像真正的潘安一样,每次出门总能带回一些怀春少女送过来的水果。但他每隔几天总是能带回来一个不同于以前的不知来历的小姐,天良和其他人一直都搞不清楚他是从哪里找来的,有时候还不止是一个,各个都是花枝招展的,脸上的妆浓得像铺了一层蜡在脸上,如果站着不动,看起来真的是和蜡人没个两样。她们的香水浓得几里外都闻得到,唯一的用处就是为公司里到处都是男人的绿色原野增添一点红。当然,其他人根本既没有机会享受到艳福,也没有荣幸得到她们的服侍,但有时候,从洗手间不停地传出让人热血沸腾的叫声,也不可避免地令整个办公室乌烟瘴气。但大家都心照不宣。

  在以前,公司有个车间副主任实在看不过去,说了他几句。结果,小潘安觉得受了委屈,就回去向他的母亲,也即是老板的姐姐诉苦,结果,第二天,某个爱子心切的大婶就找上门来,当场就找到老板,对他说这个车间副主任的不是,说得口水飞到老板的面上,声音更是隔了几十米听到都如雷贯耳,弄得整个部门的人都没法工作。虽说老板他本人有些不满,但出于对老姐的尊敬,老板本人也只能低头,连句气话都说不出。最后,第二天,这个车间副主任就被迫辞职,重新回到人力市场再努力一次。

  吴天良从小潘安进来工作起就一直都在怀疑他的存在价值,但每次休息谈论的时候有他在场的话总有一些闲话传到老板处,我们也渐渐了解其中真相。想起在小潘安刚来的那几天里,天良还是在一个有空调的办公室当一个舒服的白领,负责开发顾客与采购物资等工作。

  吴天良看小潘安这位新员工和自己处于相同的年龄,却是个情场高手,就想和他攀交情,交流一下泡妞的要决,说着说着,越说越投机,两人就去歌厅大唱卡拉OK,喝了不少的酒,然后酒精上脑,天良说出了不少言不由衷的话,例如抱怨老板为什么其他人的工资都给加了,就是唯独不给他加工资,为什么不能让天良升职诸如此类。

  结果到了第二天,吴天良就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了,公司老板就不知怎的知道了,结果当然是天良终于从装空调的办公室下放到了闷热的驾驶室,在没有配备空调的大热天四处开发顾客和处理客户纠纷。更令人气愤的是,那个老板侄儿还说了一句话风凉话,说现在坐办公室无益,出去走走锻炼有益于身体健康,害天良差点就想找他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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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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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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