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营销是前世最邪恶的营销方式,虽然他只是略懂皮毛,但并不防碍他在大兴朝攻城掠地。
《西游记》闻名天下的四大名著之一,它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大兴朝文化匮乏,可读之书不多,有故事有趣有意义的书更是一片空白,《西游记》正好填补这个空白。
它会火。
这在他意料之中。
他唯一没想到的是,它居然能拆开来成书,一册十回,一册能卖到一两银子。全本《西游记》共计一百回,可拆成十册。
十册就是十两银子!
一本书十两银子!这么好的买卖他必须好好把握机会,好好经营,狠狠赚它个盆满钵满。
他的计划是第一批出版两千册。
对于《西游记》,他不希望因它而“洛阳纸贵”,两世为人的他对于虚名早已看淡,他想要的真金白银。
当然两千册《西游记》能如此快脱手,孔方不认为仅仅是因为书的魅力,洛先生的名人效应或许是更大的功劳。
这是从云雀身上得到的启示。
云雀不过区区一个不入流的教谕,信口胡诌一首粗俗不堪的《嘘嘘诗》竟然都获得众人追捧,更是直接斩获五百两银子。
还有那本通篇胡言乱语的《祥瑞》,都能卖出二百九十八本!
真是他文彩斐然,折服了读者大众吗?
屁!
洛先生乃当朝大儒,他的身价能将云雀甩出天际,他写下的字价值千金,所以他恳请洛先生为《西游记》写序。
至于印书,出书一应事宜都交付给洛先生。
这一切,都是孔方在借用洛先生大兴朝大儒的名人效应。
果然不出所料,《西游记》一炮而红,两千册书三天之内宣告售罄。
但《西游记》火了,饥饿营销才算真正开始。
按计划,书局会再印制三千册……
至于最终需要印制多少册,就看市场实际需求。在吊足了读者胃口之后,他才会推出第二册……
依此类推,他相信一本《西游记》写完,他虽然成不了大兴朝首富,但肯定是大兴朝第一个写书致富的文人。
方世清不是看不起秀才吗?
老子就让你睢瞧本秀才的本事。老子就凭手中的笔也能发家致富,功成名就利到位!
洛先生眼看没能说服孔方便作罢。
他是当朝大儒,但是他不迂腐,不然也不会陪着孔方出书赚钱。他在孔方面前没有摆大儒的架子,而是从善如流,继续执行预定好的出书计划。
临走前,他告诉孔方不日他便将水晶送到,请他尽快做出水晶眼镜。孔方自然是满口答应。
送走洛先生,他急匆匆去找方世怡,请他火速回方家大院,将工匠耿师傅请来,最好带上一两个徒弟。
三百两黄金的订单,他是一刻都不敢耽误。
不料方世怡在一番惊讶之后,建议孔方莫要加人手,耿师傅一个人就行,工期还要稍微拉长一些。
孔方不解。
方世怡便解释,一百两黄金的眼镜,如果短时间内轻易做出来,买方肯定会起疑,毕竟如此简单的工艺,它不值一百黄金。
为了让买家觉得物有所值,我们当然……
孔方恍然大悟。
然后再长叹一口气,因为他发现自己若要成为合格的“奸商”,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啊!
他索性将这事推给方世怡,让她全权处理。
“姐夫,我姐让我告诉你,她跟河帮少堂主李连英只是普通朋友,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瓜葛。”方世怡忽然说道。
“……?”
孔方一头雾水。
我们不是在谈论眼镜的事情吗?怎么又说到方世清呢?
方世怡轻吐舌尖,轻笑道:“看我没头没脑的,把姐夫你整懵了。”
“还记得上次河帮闹事吗?”
孔方不仅记得,还一直耿耿于怀呢!
特么什么人啊,竟然敢将本官不当干部?!
“那伙人是河帮清河县分堂的,受制于河帮保定分舵。姐姐曾救过保定舵少主李连英的命,玉佩是他送给姐姐的。”
“想来是清河分堂的人认得那块玉佩,所以他们才不敢再造次。”
“这个……你姐告诉我干啥?”孔方傻傻地问道。
方世怡捂嘴轻笑,“当然是怕你误会她呀!”
她会担心老子误会她?
你相信老虎会害怕兔子误会自己出轨吗?
“信不信由你喽,反正话我已经带到了。”方世怡可爱地摊手。
“我姐一直在研读你写的《兵法要略》,在我记忆里,她可是从来没那么认真地读过一本书哦。”
“还有,她执行你的练兵方法也是一丝不苟呢,你不防抽时间去看看。”
孔方舔着嘴唇。
他觉得方世怡不仅仅是向他向传话那么简单。
当然,鉴于方世清之前对自己的恶劣态度,他也不敢冒然揣测她真正的用意。
或许,是方世怡为了改善自己与方世清的关系而说的善意的谎言呢?
方世怡象蝴蝶一样飘然而去,留下孔方一人在堂前徘徊。
兵营,他是要去的。
毕竟县兵是他手下的兵。他有责任,有必要去了解他们的训练情况。他召来自己哼哈二将。关雨牵马,方世铂一旁护卫,一行三人往兵营方向走去。
街上行人往来,熙熙攘攘。
清河县的百姓几乎都认得孔方。他不仅是清河百姓的父母官,还是剿灭恶匪朱重九的英雄,不少人家里还供着他的长生牌呢!
他们远远看到孔方骑马而来,纷纷夹道相迎。
孔方不虚荣,但是非常享受这种来自基层的爱戴。他骑在马背上与百姓友好互动。忽然他眼角连跳,瞧见不远处有一只手正伸向一位路人腰际。
路人锦衣冦巾,腰间鼓鼓。他正挥手望向孔方,浑然不觉有三只手伸向自己。
“拿下他!”
孔方指向小偷,方世铂立即如猎豹扑上去,擒拿加分筋错骨手伺侯,迅速将小偷制服。
锦衣路人才发现自己被偷,激动之下抬脚就踹。人们情绪本来正在燥动之中,此时仿佛一粒火星掉入滚油之中,众人情绪暴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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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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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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