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风起大兴唐粽宋煮>第二百零八章 来,显摆一下你有文化
  孔方很尴尬,弱弱地说道:“苏小姐,不是我不肯,是因为我写的字实在太丑,难登大雅之堂,怕玷污了你的一双美眸。”んτΤΡS://Www.sndswx.com/

  苏樱看他一眼,这小官儿还挺会夸人的。

  “无防,你题就是。”

  她心里其实是这样想,这么帅的阳光小伙,写的字即使再丑,也不至于不太差吧?

  或许他是谦虚呢?

  但是她很快就后悔了。

  她脸上的表情似哭笑不得,又象受了委屈。他写的字是字吗?简直就是一团墨涂在纸上好吧!可怜这些书,她是费尽千辛万苦才买到的呀!

  听说作者来了,她便兴冲冲来找他签名,然后把有作者亲笔签名的书送给闺蜜。

  但是,好好的书被他糟蹋成这样,她怎么送人啊?

  她的闺蜜可都是京城名媛,身份高贵,心高气傲。让她们看到这签名,她们能笑话她半年。

  苏扶风本来是不想管年轻人之间的事的,但他看到苏樱的表情感觉奇怪,便探头去看。乍看这下,他眼镜“滋溜”一下滑下鼻梁,差点掉到地上。

  这……

  也叫字?

  他抬眼望向孔方。

  若不是刚才跟他一通深聊,了解他确实是一个有经天纬地之才的青年才俊,他真可能会扬起大扫把将他扫出苏府。

  于是他就纳闷了。

  心想那么有学问的人,怎么写出的字,还不如刚启蒙的幼童呢?

  这……

  不科学啊!

  看到苏扶风的表情,孔方更加尴尬了。

  无奈之下只好搬出失忆来解释,“先生,苏小姐,其实是这样的,几个月前,我出了些意外,结果将以前的事基本忘完了,写的字也变丑了。”

  爷孙了面面相觑,天底下还有这等奇事?

  唐伯龙赶紧证明确有其事,之前他就跟洛先生探讨过。

  有了唐伯龙背书,爷孙俩相信了,他们轻轻叹口气。心想真是天妒英才,这么优秀的青年才俊偏偏有这缺陷。

  但书法是后天之功,只要愿意下功夫,假以时日,定能有长进。

  苏扶风当即赠送他一方砚台,以资鼓励。

  孔方当然是感激涕零,表示绝不负先生所望,其实他心里更感激唐伯龙。

  因为他呈送的所有公文其实都是孔忆吉代笔,唐伯龙根本没见过他写的字。他这所以这么说,不过是帮他证明他没说谎而已。

  但这是假证。

  他在向自己上官的上官的上官撒了谎。

  若谎言被拆穿,后果很重。

  最起码他的仕途从此必然暗淡,但是他义无反顾了!

  这朋友,值得深交。

  好了,我们就不纠结书法的事了。

  苏樱收起《西游记》。

  “听说你诗词写得好,红韵楼的名气都传到栎阳城了。”

  孔方顿时眼睛一亮,真的么?

  当然啦。不然我哪能知道保定府有个清河县,清河县有座红韵楼。听说那知县还不务正业,常常给红韵楼写那什么《明月几时有》……

  孔方急忙否认,“不,不是这样的,苏小姐,其实上班时间我是很认真的,写歌只是业余爱好。”

  他必须否认。

  因为职场一哥在呢,他敢承认吗?

  虽然他没有直接管到自己,但是在职场中,留给上司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

  苏樱才不管他上班认不认真呢。

  但是,上班是什么?

  上班时间又是什么鬼?

  呃……

  上班就是上班了,还能是什么?

  偏偏前世幼儿园小朋友都理解的意思,却直接将苏樱整懵了。

  孔方也懵啊。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释,但前提是大家都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就想掌自己的嘴,没个把门,总是崩出一些让大兴朝人费解的名词。

  其实,上班就是……

  就是办差,处理政事,对就是这个意思。这样,上班时间就好理解了吧?

  我的意思是我在衙门办差的时候,绝对不会分心去碰什么诗词。只有待我忙完差事,回到家里,我才偶尔写几句。

  苏樱感觉耳朵听得累。

  办差就办差呗,说什么上班!

  显摆自己有文化是吧?

  好吧,本小姐就让你好好显摆。她指着窗外的数枝寒梅,说道:“你就以梅为题,写一首诗,如果写得好,我让京城里最好的大师为你谱曲。”

  苏扶风捋着白胡子不说话。

  孔方手心冒出冷汗。心想果然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她们天生就爱干这种刁难人的事。若不是一哥在场,他当真会拒绝。

  命题作文不好写,他深有体会。

  但是因为有苏扶风在场,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他目光不经意间溜向唐伯龙,唐伯龙赶紧低下头,别看老子,老子帮不上忙!

  其实孔方根本没有看他,他的目光是没聚焦的,完全是头下意识的摆动,看把老唐吓得!

  他望向窗外红梅,再低头沉思……

  书房里很安静。

  一番搜肠刮肚之后,他终于想到了王安石的《梅》。于是他甩甩衣袖,倒背双手,仰头45度角望向窗外。

  苏樱的心突然“突突”地跳。

  他可是有了?

  苏扶风再捋捋胡须,莫非他真有了?

  唐伯龙诧异,他怎么可能那么快就有了?

  三人三个疑问,却是同一种质疑。但见孔方缓缓开口:

  墙角数枝梅,

  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

  为有暗香来。

  寥寥二十五个字,朴素自然,没有丝毫雕琢,但又意味深远。梅花透雪而开,不畏严寒,是梅之坚韧;以雪比喻梅的冰清玉洁,又用“暗香”点出梅花胜于雪。

  就如人生一世,宁可傲立一隅,亦不随波逐流;又当如梅一样坚韧不拨,品质高贵、冰清玉洁。

  妙,妙哉!

  苏扶风频频颔首,眼中流露赞许之意。

  苏樱默默地念了一遍,再一遍,然后提笔将它录于纸上。

  唐伯龙对孔方再次刮目相看。此子,若论才华之高,当今年轻一代无出其左右者,当属天下第一!

  他心里越来越后悔听信妇人之见,将婉儿雪藏了。

  当初若他有心促成,若将婉儿一同带上京城,即使苏樱再钟情于孔方,即使苏宰手握权柄,但是,能有他们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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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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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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