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方一边暗流口水,一边问方世铂。
窑鸡是一道客家名菜,美味可口。它的做法简单,先把童子鸡宰杀洗净后掏空腹腔,塞入姜、茐、蒜、香菇等佐料。
鸡身内外都抹满精盐、香料,再用锡箔纸严严实实包好。
再搭个窑,一般用黄泥块,窑上烧到泛白时熄灭柴火,将包好的鸡放进窑里后即把窑弄塌,在窑上覆一层厚厚的泥土或沙子防止热气散发。
一小时左右就可以开窑取鸡了。
打开锡箔纸包,一只金黄金黄的童子鸡就会展现在你面前,鸡肉的香味扑鼻而来,包你口水瞬间直流三千尺。
“姐夫,你一会问鸡,一会问窑姐,你到底想干嘛?”
“我明白告诉你,如果你敢去找窑姐,神仙弟子的身份都保不住你?我姐肯定将你跺碎了喂狗。”
方世铂满脸不悦,气哼哼地发出威胁。
他年纪虽小,却知道窑姐不是什么好人,专干伤风败俗之事。蜀南文学
方家虽然不是书香门第,却是保定府大户人家。
大户人家重视门风,规矩森严。
大兴朝虽然有青楼,但正经人家向来视其为洪水猛兽,严禁家中子弟涉足。
这倒出乎孔方意料。前世的封建王朝,青楼反而是文人墨客、达官贵人消遣之所。大兴朝的作派却跟他前世时代相似,视青楼如洪水猛兽,以狎妓为耻。
当然,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
此时的他两眼发黑,心里默念:原谅他,原谅他,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我说的是窑鸡!”
“不是窑姐!”
“大哥,你能好好听我说话么?”
孔方压抑着声线嘶吼,还不忘往门外观望。
万一让方世清误会自己想去找窑姐,以她的脾气捅出的刀,绝对不会再偏。
方世铂一头雾水,“窑鸡又是什么?”
“窑鸡当然就是窑鸡了,你不管是什么啦,反正它不是窑姐,是非常非常好吃的鸡。”
孔方比划着。
听到是好吃的鸡,方世铂两眼瞬间发光。
看到他终于开窍了,孔方便不再解释。两人鬼鬼祟祟走向偏院。偏院面积很大,种有几棵果树,果树底下,一群群大小不一的走地鸡在觅食。
孔方选了一只未下过蛋的母鸡,大约一两斤重。
抓到了鸡,孔方又派方世铂去拿姜、茐、蒜以及一些香料,油盐。
万事俱备之后,他们悄悄从后门出去。
保定府郊外,是一条河。
河宽约两丈。这个时代没有工业污染,河水清澈,干净。水深外,河水幽蓝;水浅处,鱼虾巡游。
孔方麻利地将鸡清理干净,往鸡肚里塞上各种配料,内外抹上油盐香料。
弄好后,用荷叶层层包裹,然后放一边待用。
抬头,看到方世铂一脸呆萌望着自己,于是拍他一下。
“发什么呆?准备干活了。”
方世铂如梦初醒,望着他,象不认识他一样,“姐夫,你什么时候学会杀鸡的?”
“切,杀鸡有什么难度?”
孔方不以为然。
“可是,君子远庖厨。这可是你经常挂嘴边的话!”
草率了!
孔方猛拍脑门。
一时大意,忘了自己身处大兴朝,忘了自己身份。
虽然它不是自己前世的古代,但是它可能只是比它稍微进步一点而已。
前身身上有秀才的功名,又是出身在大户人家,当然不屑于做家务活,更别说干杀鸡这种有悖天伦的脏活了。
“这是太上老君亲传的手艺,我也是首次试用。”
他果断甩锅给传说中的太上老君。
“你骗三岁小孩呢!”
方世铂不信,“太上老君是神仙,神仙只饮食金风玉露,从来不食人间烟火,他怎么可能传你杀鸡、窑鸡的手艺?”
“但我是凡人啊!”
“我师父他老人家是神仙,金风玉露可以为他去饥解渴,但是我不能啊!我需要吃饭吃肉,尝尽人间美味。”
孔方一本正经地解释。
方世铂歪着脑袋想了想,理虽然有点歪,但好象也对。忽悠好了便宜小舅子,孔方再派他去捡一些干柴。
他则在空地上挖一个坑,将包裹好的鸡放在坑里,铺上一层土。
然后开始在上面垒窑。
垒窑的材料,都是就取材的黄土块。窑垒好了,干柴也捡回来了。
他将干柴小心塞进窑里,然后点火。
秋高气爽,干柴烈火。
熊熊大火将黄土块烧红,干柴也将烧尽,只剩火炭。孔方眼看时机已到,便将土窑推倒,火红的黄土块和火炭将鸡埋住。
他则跑到河里,洗手洗脸,顺便喝了一口河水,清冽甘甜,胜过前世的矿泉水。
“噗……”
迎着夕阳,他喷出一片水雾,一道彩虹,幡然悬挂在眼前,红黄橙绿蓝青紫,色彩缤纷,小巧玲珑。
他正乐在其中,方世铂却象见鬼一样大呼小叫。
“哎呀,姐夫,这是你的仙术?”
仙术?
什么鬼?
“哎呀,姐夫你果然是被我姐打傻了,连自己会仙术都不知道!”
方世铂急得直跺脚。
“如果你不会仙术,怎么会使龙吸水?”
龙吸水?
这又是什么鬼?
孔方还是懵。
“就刚才,你喷出一口水就出现了彩龙,正是龙吸水。姐夫,龙吸水很利害,它会把我们的河水吸干。”
“你千万不要胡乱使用,会害人的。”
方世铂一脸惊俱。
孔方哭笑不得,彩虹不过是一种很常见的物理光学现象,它是因为阳光射到空中接近球形的小水滴,造成色散及反射而成。
他想解释,张了张嘴,最终还是选择闭嘴。
科学,只有在懂科学的人面前,才有道理可讲。
方世铂满脑子神佛,跟他讲科学道理,估计能把他吓死。
因为在他的世界里,亵渎神灵,是一宗大罪。
“行,听你的,你就放一百个心吧。”他安慰便宜小舅子。
远处,夕阳西下,余辉洒在河面上,河上云烟渺渺,呈桔黄色。
河上小舟匆匆而过,惊起草从里的水鸟,平静的河面顿时鸟声一片。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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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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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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