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真是自个找不自在。难道小夫妻俩象刚才在郊外那段你侬我侬不好吗?非要招惹姐姐,又不是不知道她脾气不好。
孔方心里是曰了狗。
刚才不是好好的吗?
怎么没说翻脸就翻脸了呢?
“夫人,莫激动,莫激动,且听我说嘛。”他小翼翼地劝慰,方世怡也在一旁一劝和,倒是方世铂袖手旁观。
哼,谁让他胡说八道呢?姐夫就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方世清收回宝剑,却是余怒未消。
作为同性,公孙测是颇为同情自己年轻有为的顶头上司的,奈何其夫人就在身边虎视眈眈,他心里纵有千言万语,终究是屁都不敢放半个。
孔方松口气,然后说道:“其实是这样的,我想创建一座水泥作坊。”
“做水泥这活呢,在现有条件下不仅辛苦,危险性还比较高,犹其是初始阶段。这些山匪个个年轻力壮,是壮劳力,让他们去干刚刚好。”
“而我呢,是朝廷命官,水泥做坊不方便记在自己名下,所以呢我想以世铂的名义买下这些山匪。”
“哎,可惜世铂不堪担此重任。”
他装模作样地叹口气,偏偏方世铂不买他的帐。老子还未成年,你休想忽悠老子给你打工!
“万一他们逃跑。甚至造反怎么办?”方世清直接忽略掉他的废话。
“姐夫,水泥为何物?”方世怡疑惑。
看,看看,这就是差距。
老婆满眼都是不信任,小姨子已经开始深入了解问题关键了。孔方答道:“水泥呢,是一种建筑材料,可以用来建楼房,也可以用来硬化道路。”
“至于它是如何做出的,这比较复杂,容我以后再给你人解释。”
说了等于没说。
方世清翻白眼,不过鉴于他已经用自己的能力证明他不是一般的书呆子,她最终选择相信他。
反正方家也不缺买家奴那点钱。他成功了当然是好的。毕竟他是一个男人,手里应该有自己的产业。
万一失败了……
失败就失败吧,本小姐又不是养不起他。方世清为自己突然冒出的想法吓了一跳。
特瞄的,他是男人,凭什么要本小姐养他?
本小姐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对他如此宽容?不行,必须跟他约法三章,如果他创业失败,必须给本小姐倒一辈子洗脚水。
外加一辈子不许顶嘴!不许吵架!不许不认错!
最终是方世清在买卖家奴的文书上签了字。
当初为修建养猪场,老宋带着孔方爬山涉水寻找适合铺设地板的大青石,首先发现的竟是石灰石山。老宋大骂晦气,石灰石易碎,根本不适用。
用老宋的话说就是一坨废物!
孔方却视如发现了宝藏。因为他想到了水泥。
高二时他做过生产水泥的试验,只需要搬来前世的经验再加以改进,然后投入资金、人力,量产水泥不是梦。
水泥以它的实用性、适用性,它必然会拥有广阔的市场,随之滚滚而来的……
必然是白花的银子!
他不贪心,成为大兴朝的马斯克是他人生理想。
孔方正美滋滋地放飞梦想,熊孩子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
“姐夫,你流口水了。”方世铂指着孔方嘴角处亮晶晶的液体大呼小叫。
我去……
孔方拿眼瞪他,就不能让老子痛痛快快地做白日梦吗?方世清亦是一脸嫌弃,她就没见过这么邋遢的男人。
孔方讪讪地低下头。
大兴嘉庆五年的第一场雪,来得比往年早些。
当然这话不是孔方的说的。
他抬头看了一下历书:嘉庆五年十月初一。
水泥作坊离石灰石矿有半里地,清水河从这里流过,湍急的河流带动巨大的水磨,将石灰石和铁矿渣碾碎。
碾碎的石灰石与铁矿渣再和其他原料混合一起,然后送到旁边的高炉煅烧,高温煅烧后便生成水泥。烧制水混的技工是他精挑细选的工匠,他手把手教他们每一个工艺流程。
至于山匪,他们是没资格学习水泥制造技术的,他们只适合干苦力。
他们负责采挖矿石,用重锤砸开矿石,转运矿石……总之他们从事最繁重的体力劳力。
起初他们强烈抗议,高喊着他们是山大王,即使没有了尖牙利爪他们也是王一般的存在,他们坚决不干苦力活。
孔方没惯着他们,突然拨用方世清腰间宝剑。
“哧……哧……”
几道寒光闪过,几个刺头立马身首异处。
“还有谁?”
孔方剑指山匪,脸上沾着血,让他显得面目狰狞。血腥味熏得他想吐,但他生生忍住。
山匪口瞪口呆,他们只是表达一下意见而已,至于下如此狠手吗?
特么到底谁才是山匪啊?
一滴一滴鲜血从剑尖滴落,工地上鸦雀无声。
方世清站在孔方身边,时刻提防他晕血。如果他突然倒下,就会白瞎了这几颗人头;方世怡心情复杂,她或许更喜欢写诗的那个姐夫。hτTΡδ://WωW.sndswx.com/
可是对面是一群凶性未褪的山匪,没有铁血手腕根本镇压不住。
幸存的山匪伸长的脖子缩了回去,原来读书人狠起来,比山匪更加山匪,他们并不真是头铁,他们是浑,他们也怕死。
所以他们怂了,乖乖低下曾经不可一世的头颅。
他们每天干着最苦,最累的活,每餐只能吃到一个麦糠馒头,至于荤腥,不可能有的。
但是孔方并没有因此放松警惕,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他们现在低头不过是暂时被镇压而已。
假以时日他们就会忘记恐惧,露出獠牙。
他不会给他们机会,他将山匪每两人用脚链铐在一起,脚链足够长,并不影响他们干活。
但若想跑?不容易。
想反抗?
请先把脖子洗白白。
山匪在饥饿驱使下学乖了,他们派出代表找孔方求情希望能稍微改善一下伙食。孔方也不想他们饿死,于是每人再多加半个麦糠馒头,再特批每天一个时辰,他们可派十人到河里抓鱼。
鱼含有丰富蛋白质,既可给他们提供营养,还不用主子额外开支,两全其美。
劳资纠纷就此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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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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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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