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凭自己的本事为自己赚取财富。
清河城商贾在他指点下,事业得以扩张,财路得以拓宽,大家赚得钵盘满盈,财源滚滚。
你看武达郎都已经穿绫罗绸缎衫招摇过市了。
潘寡妇愈发容光焕发,肌肤就象豆腐一个光滑水嫩,水蛇腰韵味十足。
清河县一片欣欣向荣。
西门飞雪豆腐脑愈吃愈上瘾,每次回来再捎带回一板豆腐。县衙伙房天天白菜炖豆腐,衙役们吃多了,他们差点都成了豆腐。
于是有人悄悄向孔方告状,气得孔方差点将他赶回剑山。
更让他恼火的是猴子每次送来的情报,身上都有一股豆腐味。
孔方牙齿咬得格格响,但是他发现自己好象没有权力去干涉他们吃豆腐的自由,他更不能剥夺潘寡妇卖豆腐的自由。
唉,原来当官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能随心所欲哦。
无奈之下,只要西门飞雪不往伙房带豆腐,只要猴子不送来沾有豆腐味的情报,他都装作什么不知道,让他们作去。
直至他听到小道消息,武达郎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被人拍砖。
人没死,但脑震荡是逃不掉的。
他心里“格登”一下,耳畔忽然响起那句让人毛骨悚然的话:“大郎,该吃药了。”
因为担心搞出人命,他不得以以微服私访为由,去了一趟豆腐西施店。
意外的是清河第一烧饼仍然营业,一个比武达郎稍年轻、身材较高大的中年男子正在埋头揉面粉。
“他是武达郎的弟弟,武回郎。回郎,过来见大人。”潘寡妇向武回郎招手。
武回郎急忙上前给孔方叩头,感谢他扶持大哥生意,让武家摆脱贫困。
孔方让他起来说话,然后向他打听武达郎情况。原来武达郎已经回乡下养伤,老母亲在照顾他。潘寡妇是没机会给他喂药了,孔方也就放心了,两人再随意聊几句,他便让武回郎去忙自己的活。
潘寡妇端来一碗加了蜂蜜的豆腐脑,颇为幽怨地撒娇:“大人,你已经很久没来了,是不是嫌我长得丑,不想见我呀?”
孔方突然就有晶虫上脑之感。
心想女人果然是妖精,轻轻一句话,随意撒一个娇,就能要了男人的命。
这地方,是真的不能再来了。
毕竟幸福固然重要,性命更不能轻视。
万一哪天犯了错误,方世清的剑,那来历不明的黑砖,都是他不能承受之重。
牡丹花下死不适合他,他尊奉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但是他嘴里却说道:“潘姐啊,我也天天想吃你的豆腐呀,只可惜我事务繁忙,脱不开身啊。”
说罢,他还装作无奈的叹气。
潘寡妇脸贴近孔方,娇声道:“真的,假的呀?大人,我的豆腐你还没吃过呢?”
孔方耳边温热,他真想给自己一个嘴巴,怎么说句话都说不好呢?
“咦,潘荷花呢?”
他悄悄使劲掐自己的大腿,让自己保持灵台清明。
潘寡妇哀怨的剜他一眼,心里颇为失落。
“大人说过所有的孩子,不论贫穷,还是富贵;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应该受到教育。洛先生与几位秀才合办的天香私塾正好愿意收留,我就送她去天香私塾了。”
天香私塾,确实是洛先生领头创办的私塾,他出资的。
有教无类的办学宗旨正是他的倡议。
但是据洛先生反映,愿意上私塾的几乎都是富家子弟,穷人的孩子即使洛先生亲自上门动员,都招不来人。蜀南文学
至于女生则更惨淡,即使是富贵人家也鲜少有人家愿意送来。
潘荷花只是潘寡妇侄女,她竟然主动送她上私塾,可见这女人的眼界不一般啊!
“我不指望荷花象大人一样能当官,其实女子也不可能当官,自古以来都如此。”潘寡妇兀自说道。
“我就是想,荷花跟我亲,我不能亏待她。我要让她快乐成长,长大后能识文断字,能看懂《西游记》。不象我,光认识书名,书里的文字却十不识其一。”
说到《西游记》,潘寡妇忽然象风一样离开;不一会,她又象风一样出现在孔方面前,手里多了一本《西游记》。
当然,它只是孔方“写”的,洛先生出版发行的正宗西游的前十回。
她象前世追星的小迷妹,恭敬且忐忑地将书送到孔方面前,脸上有一种莫名的狂热,“大人,能不能在书上签下你的名字?”
孔方苦笑,我倒是乐意,可是我的字实在太丑!
潘寡妇轻轻拍自己脑门,她想起他的字确实不太好看,当初“豆腐西施”四字还是孔师爷代笔的。但是书上的签名不能让别人代笔呀,何况孔师爷也不在。
忽然,她再一阵风似地上楼,然后再一阵风似地出现在孔方面前,手里多了一盒胭脂。
孔方正莫名妙,潘寡妇已经捧起他的脸,轻轻给他嘴唇涂上胭脂。
然后,将《西游记》对着他嘴唇轻轻按下,一道艳红的唇印落在《西施记》作者名字上,“孔方”俩字正在唇印之内。
“成了。”
潘寡妇喜上眉梢,脸再次贴近孔方,“今晚,我要抱着它睡觉。”
说罢,她再一次象风一样上楼,与前两次不同的是,这回她迟迟没有下楼。
孔方被她整不会了,看看碗里的豆腐脑,再瞧瞧手里的烧饼。
这胭脂,当擦,还是不擦?
犹豫半晌,最终理性战胜了感性,他掏出手绢擦嘴。
偷吃不懂擦嘴,会闯祸的。
虽然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偷吃,或者说他根本没偷吃,但是在确凿证据面前,一切解释都是狡辩,结局只会更加糟糕。
甚至方世清根本不会给他解释的机会,直接就上满清十大酷刑。
“潘姐,我们来了。”
身后声似莺啼,他回头。
“咦,你也在啊?”云菲儿惊喜地叫起来,上来就抱着孔方的手臂,嘟起巧嘴,“你好坏哦,从来不去红韵楼看我们演出,只知道天天让我们帮你挣钱。”
“菲儿!别胡说。”窦英急忙出言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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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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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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